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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兴动作优雅地搁下茶盏:“梁律华也算是我看着长大的,虽然我没比他大多少,不过那时候他也得叫我哥。”
“估计你肯定没印象了。那时候我舅带着我去你们家做客,你才那么小一点,跟个洋娃娃似的,可爱得很。”
他伸手比划了一个洋娃娃的大小,将双手摊在梁牧雨面前,好像正在将幼时的他展示给本人参观。
“梁律华倒是一点没变过,不到十岁就整天板着个脸,客人怎么哄怎么逗都没反应,还给人甩脸。”
陆兴用指关节有节奏地叩着茶几,“你们老爹叫他给我问好,叫哥,他瞪我一眼。倒是你比他懂礼貌,抢先着管我叫哥、管我舅叫叔叔了。嘿,你叫完他又不高兴了,猛瞪我,拽着你回房间去了,生怕被我们偷了似的。你妈讨厌我,他也讨厌我,这么小就学会看碟下菜,果然是前途无量啊。”
梁牧雨惨白的嘴唇翕动几下:“我不记得了。”
王姨扯着梁牧雨的手也呵呵直笑,独眼流露出慈爱的目光:“这俩孩子都好,生得都好,但不同的人养出来就完全不一样,小雨年龄小不懂事,被人欺负也不晓得。”
手心被汗沁湿一片,他动作僵硬地把手抽出来,往后退了两步,却无法逃出独眼的视域。他壮起胆子反驳:“我没被欺负。”
陆兴喝茶也喝够了,从沙发前站起来,清了清嗓子,低下头举起手,好像托了个什么古希腊雕塑似的,蓄足了力,声音洪亮地念:“始生之者,天也;养成之者,人也。”
声音回荡在墙壁间,过了好一会儿他才抬头,露齿一笑:“这不是我说的,这是吕不韦在吕氏春秋里说的。小雨啊,你们生在一个家,却生活在不同的世界。你可以维护你哥哥,但在这之前,你得明白谁才是真心为你的人,对不对?”
他踱至王姨身边,拿手抬起她的下巴,好像她是路边随处可见的玻璃窗内的塑料人体模特,可以随意操纵。那道丑陋的疤痕再次暴露在众人眼前。
陆兴指着这条暗红色的蜿蜒线条给战栗着的年轻人介绍:“王姨从梁律华出生起就开始照顾他,日日夜夜呕心沥血,拿一份微博的工资,也不求什么回报,但最后换来了什么?”
他的手指那样用力地戳着王姨脖子前的空气,让人担心那道伤疤随时会被戳破,鲜血会从动脉里再次喷涌而出。
“他在一个晚上溜进王姨的房间,拿厨房里的水果刀,也就是平常给你们切水果的那把刀割断了他的颈动脉,之后还不罢手,甚至捅瞎了她的一只眼睛。”
像是在做一场激情澎湃的演说一般,陆兴的声音昂扬而颤抖,看起来要被自己感动哭了,“如果不是救治及时,王姨现在就不会站在这里了。”
梁牧雨感到无形的血液溅了满脸,那血液的质感粘稠而腥臭,让他的五脏六腑都翻搅起来。
或许是皱巴巴的皮肤抑制了面部表情的生动性,王姨脸上依旧挂着讨好的笑容,像是聋了一样,对自己的遭遇毫无感触。陆兴满脸悲愤地松开女人,走到呆若木鸡的梁牧雨面前,沉痛宣告:“孩子,梁律华是杀人犯,从十岁就开始杀人了。”
为表安慰,陆兴把手搭上他的肩,向下压了压。没使多少劲,却差点让梁牧雨腿脚一软跪在地上。
他听着这个男人事无巨细地给他讲述,梁康平为了压下此事如何不择手段,花了大价钱要求王淑梅这个人消失在世界上。在他们离婚时,梁律华又是如何为了自保而抛弃了他,选择了荣华富贵的生活,扔他一人在困苦的境遇中
你记得的吧,你肯定记得,家里死了人,天下大乱,那人手上沾血的样子,那人就是个屠夫,只为自己的野兽,而你,单纯又无知,就这样被弃置在他身边,没人管你。这么多年了,你甘心吗?你甘心继续被他们欺负,被你那个伪善的哥哥打压吗
野兽吗,他是只为自己的野兽吗?只为自己的野兽是什么模样?哥哥是野兽而并非人类,那么当他看着动物园里锢于八角笼中的困兽时,会生出怎样的感慨?野兽扭打在一起,纠缠为一体,看着被压制的那一头意义不明的眼神,目光交汇摩擦出电光的时刻里,他在想什么,而自己是否从来没有注意过他在想什么?
他只有四岁,那时他只有四岁,记忆都无法成形,概念尚未作用在未发育完全的意识里。
梁牧雨捂住脸,哆嗦着辩驳:“不是这样,绝对不是这样,根本没发生过这种事,我什么都不记得,我什么也没看见”
陆兴温柔地摸着他的头安抚他:“好孩子,我知道你什么也没看见,这不是你的错。”
梁牧雨稍稍移开手指,却与那颗畸形的高尔夫球对上视线。他跌坐在地上,想逃却动弹不得。
陆兴在他身旁蹲下,搂着他的肩,一手抓起半是骷髅的人头,强行放在二人共同的视野范围内,语重心长,絮絮教导:“你以为这个不幸的孩子为什么变成现在这样,这孩子又聪明又能干,要怪就怪他碰了不该碰的东西。刘坤死的冤枉啊,这种药不能流通的啊,他偏偏就搞丢了我们好不容易拿到手的样品。要是老老实实回来认错就算了,可他还不肯承认,管自己逃跑了。逃了几个月没找着,最后只有这颗头来见我了。”
他把手中的头扔出去,比起生前,这颗球不怎么有弹性也不怎么灵活,在地上弹了一下就发出沉闷的滚动声咕噜咕噜滚远了。
“都怪我,是我的错,是我”
可搭在身上的手却将他绕得更紧:“不,不,不是你的错。这一切都要怪梁律华,怪他把那批美国的新药偷运进来!除了他还有谁能开放这一条渠道?他身居高位却滥用权力去害人,不仅害亲弟弟,连普通人都不放过。你还记得蒋璇吗,很难忘记吧,她也是因为这种药死的。你这些天来投奔的男人,就是个彻头彻尾的犯罪集团头目!”
梁牧雨觉得自己并非身处室内,他被扔到了一座坟场。坟场里杳无人烟,只有无数的墓碑森然排列着,不断有鬼哭狼嚎的声音从遥远的地方传来。可他私下寻找声音的来源,却一无所获。无尽的暗夜,空气里满是尘埃,不,也许是飘扬着的骨灰,无风无月却铺天盖地,迷了他的眼与耳,蒙了他的心。他已经忘却知觉,不记得什么是恐惧,不害怕只身坐在坟场间,因为尚且有一颗存有人形的头骨陪伴他。那头骨静静待在不远处,一言不发与他对望。
那人头开口对他发出质疑:为什么害我?
那声音如洪钟,在耳道内拥挤得一塌糊涂,让他暂时成了聋人,变了哑巴,听不得一点声音,说不出半句话语。他丢失了身份,丢失了生存的资格,他是生长在乱葬岗的孤儿。
心底唯一的想法打了半天转,终于从口中跑出来:“我想回去了。”
陆兴同情地看着他,往他口袋里塞了一样东西:“回去吧,好孩子,有什么需要帮忙的尽管来找我,可怜的孩子。”
面颊上被抹了一把,他这才反应过来脸上已经湿了。有源源不断的液体流出来,从凝视自己的女人的目光里,从那颗人头空空如也的眼窝中。那不是眼泪,是自私的种子,是愧意的化身。
梁牧雨不知道自己是怎么跌跌撞撞地下了楼。他显然走不出直线,像是陀螺一样磕磕绊绊地摸索向前,很快迎面撞上了一个人。走廊灰暗的灯光中,那人穿着西装戴着眼镜。而自己曾对他无下限的恶语相向。
“你怎么在这里?你还好吗”
朱易看着狼狈不堪的梁牧雨大吃一惊,没来得及问罪,想要抓住他问清楚现状的缘由,面前满眼通红的年轻人却像泥鳅一般从他身边溜走了。
这一晚,梁律华差遣朱易去陆兴那里问清楚蒋璇的事情。
秘书忙活的当儿,他松了一口气从车里下来,靠着门夹了根烟。随意察看着周围往来的行人,基本上都是些打扮不入流吆五喝六的小混混还有面色颓唐的中年人。不难看出这一整条街都是中神会的。林里立的店铺也大多有着俗艳的招牌,眼神暧昧的男女揽客者在随处游走。每间门面都像一个潘多拉魔盒,但却肤浅得多,也好懂得多——烂地方出不了太多好货色。偶有人对他投来或畏惧或敬仰的眼光,统统被他无视。只有正对着五颜六色“金融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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