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在他极度需要陪伴安抚时,应羽泽的出现帮他赶走了再次回到他床头的怪物,让他在爸爸去世后,睡了个好觉。
童年的记忆应羽泽早已不记得,周筠揣在心里,一辈子也不打算忘记。
周日白天为了晚上参加part,周筠养精蓄锐补了一下午觉,临出门时把给应羽泽的礼物和他整理出来的学习资料都带上。
两人约定好要考同一个地方的大学,他希望应羽泽从现在开始好好学习。
当初应羽泽和他同为中考状元,是有一定知识基础的,就算考不到同一所学校,在一个地方也勉强可以。
到时候他们还能再见面,周筠没想过一年只见应羽泽一两面会是什么样的情形。
他习惯了孤独,孤独中也有应羽泽的影子,除了飞去国外的寒暑假,应羽泽几乎每个月都会回鹦鹉巷子五六次。
他有时在窗边看,有时借口给老太太送东西去看一眼。
只远远看着他便十分满足。
他不奢求应羽泽回应他的感情,他只要能在未来的日子能远远看应羽泽一眼就行。
那样他就会无比幸福。
临出门前遛了大壮,放好水和粮,背上书包出门。
应羽泽生日地点在一座五星级国际酒店,他到时跟服务生说了包厢号,服务生主动带他过去。
包厢内灯红酒绿,热闹非凡。
应羽泽的朋友很多,他认识的很少,就像他了解应羽泽这个人,但不了解他的生活。
“人来了,你今天晚上别往他眼前凑。”
应羽泽确保冯英轩的外套拉链拉到脖子。
“你找死是吧,老娘千里迢迢飞回来给你过生日,衣服穿成这样不说,还不让我见人?”
她倒要看看他们嘴里的周筠到底是什么样的人,让应羽泽这么藏着掖着。
冯英轩个人气质得天独厚,十八岁说话做事尽显成熟魅力,穿衣风格充满异域风情。
很多人喜欢她,应羽泽肯定冯英轩的自身魅力,就是因为知道她有魅力,才怕周筠看见。
周筠喜欢年上大姐姐,就是冯英轩这个类型的。
“我今天生日,你今天听我的,过了今天,我明天就死。”
冯英轩不怀好意哼哼,“我不用你死,我就想见见周筠。”
“不行!我不允洗!”
“眼睛长我身上,我就看就看。”
越是护着越是好奇,直到包厢门打开,周筠背着双肩包走了进来。
他的出现,周围都傻了。
怎么穿这么普通就来了。
他显然没有意识到part的性质,在场所有人都穿着西装礼服,或是风格迥异的长袍或者自由华丽短裙。
来过生日part当然是过来嗨的了,穿最漂亮的衣服,化最好的妆,和朋友在一起疯玩一晚上。
周筠走进来当即就感受到了他自己的格格不入,这是他第一次参加所谓的part,不知道要打扮,以为就是普通的过个生日。
人会因为认知对许多事情产生局限性,比如他现在。
为了把这个支离破碎的世界给拼起来,郁笛算是操碎了心,谁吃饱了撑得来阻碍她拯救世界,她就让谁知道死字怎么写!当人为了生存蝇营狗苟的时候,哪里还有力气毁灭世界呢?主角视角,无cp,不狗血,一起来看看末日究竟有多少种姿势吧末世快穿杀死那只黑蝴蝶...
我温满清清白白二十年,到头来竟然莫名其妙被一只鬼给破了身。这还不算,男鬼得了便宜还卖乖,反过来要我对他负责,婶可忍叔不可忍,二十一世界深谙马克思主义的新女性,还能怕你一个三魂七魄都不全的鬼?可是自从生活中多了这个男鬼以后,深夜啼哭的血婴怨气不散的女鬼午夜徘徊的灵媒各种各样的灵异事件差点吓破我的胆,他在我耳边轻轻吐气,阿满,只要你做我的女人,我保你平安。好,我生是你的人,死是你的死人。...
作品简介...
简介关于穿书末世拐个禁欲大佬当老公简栩穿越了。穿到一本末世后宫文里,成了那个给男女主当垫脚石,送金手指,最后还给女主当了替死鬼的倒霉女配。对这种脑残剧本,简栩只想说谢邀,告辞!为了继续在丧尸堆里苟命,简栩囤积无数物资,并且摸索了三条生存法则第一,珍爱生命,远离男人第二,能苟就苟,不行就死第三,女主光环,遇到就跑。于是别人爱恨缠绵,她努力火锅烧烤小蛋糕别人称王称霸,她窝在被窝撸撸宠物会会周公。偏偏总有眼瞎的喜欢给她找麻烦,那只好卷卷袖子教他们做人喽只是那个据说神挡杀神佛挡杀佛,人人畏惧的高冷大佬,为什么看她的眼神越来越变态,还总想跟她贴贴?连变异了都要缠着她宝贝不是说好永远不离开我吗?简栩分手也不是不行。嘘,别说。唐司寒霸道地圈住女人,亲亲她水光潋滟的红唇,笑得阴暗又偏执宝贝这么爱我,肯定舍不得离开我。(双洁,甜宠,无条件信任对方,女主后面会越来越厉害的)...
现代顶级学霸女一朝穿越,居然到了六零年代,林茵表示有点懵吃不饱,穿不暖,还被一家子奇葩欺负,这日子啥时候是个头好在老天开眼,咱有金手指,天大的困难都不是个事儿虐渣,治敌,收极品,家致富奔小康...
伟大的汉王朝渐渐走向了末路。数十年间,人间沦为鬼域,白骨遮蔽平野,天下龙蛇纷起,竞问鼎之轻重。尸山血海之中,一名年轻的武人持刀起身,茫然四望,但见凛凛英雄犹在而汉鼎余烟未尽,孰能续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