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蝶。
“红儿,这件事情怪不得你们,本来你们也没做错什么,一切都是天意……天意……”
所有人都知道伍恒宇是个读书人,腹有诗书气自华,这句话的确是非常有道理,就算是在这样的情况下,这男人看起来还是显得别有风采。
“您说的是。”
被伍恒宇称作红儿的那女人赶忙应和了一声,眉眼间带着无法掩饰的喜悦。
“把我这个乖侄儿弄醒吧。”
伍恒宇把玩着自己挂在脖间的佛珠,视线落在孟蝶的身上。
“知道了。”
彪形大汉就像是个不善言辞的壮硕奴仆,他转身快步走了出去,很快,脚步就消失在了洒满了月光的走廊上。
一阵阵晚风吹来吹去,整个场景十分凄凉,孟蝶大概是觉得有点冷了,像是离开了水上了岸的水虾,忍不住蜷缩着尾巴。
不一会儿,那大汉就又走了回来,只是这一次,他的脚步比之前沉重了一些,不再显得那么轻盈。那女人转过头,看见大汉手上拎着一个红色的水桶,走到孟蝶身侧,抬起水桶就淋在了孟蝶的脑袋上还有上半身。
“嘶嘶……”
孟蝶突然之间就惊醒了,忍不住环起双臂,抱着自己的身体。
“久违了,孟少爷。”
等到孟蝶彻底清醒的时候,熟悉的声音在自己的耳边响起,孟蝶一辈子都忘不了这个男人的声音。
他咽了咽口水,抬起头看了看正在蹲着,歪了歪脑袋看向自己的那张可怖的脸孔,此刻,他迷惑而又觉得恐惧,毕竟之前生的事情的确给他早晨了心理阴影。
孟蝶先是诧异的睁大了眼睛,然后摸了摸自己的头,湿漉漉的,胸口处还有细碎的冰块。敢情这个家伙,给自己浇的是冰水?
“这位兄弟,我们……又见面了……”
孟蝶不知道自己的为什么这么说,他其实根本都不知道自己到底想说什么,连续两次因为同一个人面对人生从未面对过的挫折,是个人都会一言难尽的。
更何况自己与此人往日无怨近日无仇,那感觉更是没办法形容出来。就像是好端端的坐在自家家里吃着晚餐,看着电视连续剧,突然就被破门而入的人一顿猛揍。
面目凶残的大汉听见孟蝶还是像第一次那样,和自己的打招呼,他突然就笑了起来,不笑还好,严肃表情的脸孔就是一张普通的、没什么特点的坏蛋的脸,一旦笑起来,那条狰狞的疤痕,盘踞在脸颊上,就像是蜈蚣一样动了起来,这个时候,这张脸就不再是一张普通的坏蛋的脸,而是个令人恶心的,反胃的坏蛋的脸。这可比一般的坏蛋的脸可怖多了,也更有震慑性。
“嘿嘿,孟少爷还真是很有幽默感呢。”
大汉说话了,一口森森的白牙,这个干净、整齐的牙齿,一旦裂开来,配上他的表情,孟蝶莫名的想到及其凶残的獒犬,孟蝶不自觉的缩了缩脖子,好像是害怕这个大汉突然就扑上来狠狠地咬自己一口。
感觉到脖子上细碎的冰块开始慢慢的融化,孟蝶没由来的生气起来,他撑着地面,坐直了身子,“这位兄弟,我觉得你这件事情做的也太不地道了,就算是你要用水泼我,也不必要弄一桶冰水来吧?”
大汉一愣,想了想说,“只有冰水了。”
孟蝶直直的看着他,浑身冷的打颤,撑着手臂站了起来,“这个事情就这么算了,今晚我就不奉陪,我还得回家吃饭呢。”
说完,孟蝶竟然真的就当作什么都没有生一样,整理了一下自己的头,打算朝着门口走去。虽然他根本不知道自己现在在哪,但是如果真的能这样就走出去,那这里就是天堂。
“怎么,还想走?”
孟蝶刚转身,那大汉便从后面捏住孟蝶一边的肩膀,孟蝶生的细瘦,那大汉一只手便很轻易的控制住了他的肩胛骨。
呸,什么天堂,果然是地狱。那一瞬间,孟蝶这么想着。
“小蝶,过来,叔叔有话要和你说。”
身后传来熟悉的声音,孟蝶诧异的转过头,才现在光线幽暗处,一个人的轮廓忽明忽暗,孟蝶眯了眯眼睛,那不是伍恒宇是谁?
来不及细想,只觉得心中有一种及其不妙的预感,与此同时,感觉到那大汉放在自己肩膀上的手指松动了一些,孟蝶猛地推开大汉的手臂,朝着门口跑了过去。
“孟少爷,既然来了,可就走不了了!”
孟蝶还没跑到门口,突然从两侧冲了几个年轻人出来,把孟蝶挡在了门内,根本出不去,那大汉三步并作两步追了过来,掐着孟蝶的后颈,按着他来到了伍恒宇的面前。
伍恒宇这才放下把玩佛珠的手指,双手交叠放在自己的膝盖上,整个人一半在月光里,一半在幽暗处。
孟蝶被那大汉按压着,不情不愿的站在伍恒宇面前,这个时候,天色真的已经很晚了,看不清伍恒宇的脸孔,但是空气里飘荡着一股淡淡的清香味道,孟蝶觉得那是伍恒宇身上的味道,除了他,一般人也配不上这种气息。
“伍叔叔,今晚真的谢谢您啦!我才能从韩孝的手掌心逃脱,可是现在天色真的很晚了,我妈妈还等着我回家吃饭呢。”
孟蝶对着幽暗处,伍恒宇的轮廓说话。
伍恒宇静默了一会儿,然后才幽幽的说,“你这个性格,一点都不像启兰。启兰是真正的男人,有脾气有性格,爱憎分明……你呢,你就像是你妈妈,没有什么立场,没有自己的想法,就像那个只会搔弄姿的女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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