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跑车的最高速度,可以达到四百公里每小时。可惜,受到公路和其他车辆的局限,能跑出一半的时速,就已是极限了。
我不知为何,竟然不太友善的,对正在帮助我逃跑的凌夜,冷嘲热讽:“你们狼人,不是很善于逃跑吗?”
凌夜微微一愣,随即无所谓的笑了笑,柔声说:“蔓蔓。有我在,你不用害怕。”
看着天边缓缓升起的太yan,跑车逐渐远离了城市的喧闹,乡村的小路旁边,零星的有几个习惯早起的人类,悠闲的前后摆动着手臂,一边健身一边遛弯儿。
我害怕了吗?我在害怕什么?
小路蔓延至人迹罕见的尽头,终于没了水泥的y化,变成泥泞颠簸的山路。跑车的任务也已经就此完成。
“骑上来吧,主人。”
凌夜潇洒的g唇,下车,又为我绅士的拉开车门。话音落地,一个年轻英俊的男人,顿时化身成一匹t型巨大的白狼。
“你的毛皮竟然是白se的。”
我惊讶的瞪大了眼睛。不要指责我的大惊小怪,毕竟在凌夜的特意而为之下,除了最初见到他还是幼狼时期的灰se毛发。两百年来,我从未再见到他以狼身的姿态出现过。
“喜欢吗?”
胯下的白狼,用腹语发出了与他之前并无变化的男声。
“你们狼人,真是个奇特的物种。”
我笑着g唇,两手抓紧他的鬓毛,身t前倾保持趴伏的姿势,双腿牢牢的向内侧夹住他的脊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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奔跑,疯狂的奔跑。以时速超过两百公里的狂奔。我看着森林里的树木,在快速的后退。暗自计算了一下时间和距离。
距离我们从曾经的出租屋出发开始,差不多过去了八个小时。
期间,因为我觉得饿了,还在凌夜万般无奈的神情下,选了一家星级酒店,吃了顿还算丰盛的‘零食’。
凌夜吐槽我是他见过最贪吃的物种。我不乐意的回道:“你该因为自己的狼血,不能供我饮用,而感到理亏。”
其实我不过是随口一说,没想到凌夜确实住了嘴,还低下了头,似乎真的在反省自己的身t里,为什么没有令我胃口大开的人类的鲜血。
当然这只是一个小cha曲。简单吃了顿零食。我们继续出发。以之前跑车在公路上,一百五十公里每小时的速度。和后来在野外和森林里,凌夜以两百公里的时速奔跑,来计算的话。
我们差不多已经跑离了一千二百公里。我终于想起来,之前凌夜对祁逊的控诉。他说:‘你的那个血奴,派人把狼群赶出了方圆一千公里之外。’
“少主,您回来了!”
一个英俊瘦削的帅哥,看见从不远处本来的白狼,眼睛顿时一亮。
凌夜在见到他,或者说他身后的古堡之后,也停了下来。变身回到他原来的人类模样。
“蔓蔓,到了。”
在我的双脚刚刚接触到地面的时候,就被凌夜拦腰抱了起来。他低头看着我,偷吻了一下我的唇瓣,似乎没有见到我蹙起的眉心,柔声说。
“其实,我有脚。”
我半开玩笑的踢了踢小脚,却被他抱得更紧。
“一会儿见到我父亲,别乱说话。”
他低头凑到我的耳边,小声提醒。
我撇了撇嘴,暗自感叹自己不知是运气太好还是太糟。随便烙印了一只幼狼,竟然是狼族的少主。
狼族与血族是世仇,不过,还好我或许跟血族也处于对立面。敌人的敌人就是朋友。
之所以,在几天前,我还觉得自己属于血族一员,而如今却改变了想法。是因为,这次我终于感知到了那句封印‘躲起来,远离他们’中的‘他们’,指的是谁。是血族。
给我留下封印的人,在告诉我,要我躲起来,远离血族。
“父亲,我回来了。”
还沉浸在百感交集之中的我,转眼之间,已经被凌夜抱着,快步走进了古堡。他微微弯腰,向狼王行礼。可笑的是,我依然没有双脚沾地。
“就是她吗?”
狼王的声音很是平淡,不喜亦不怒。他只是扫了眼被儿子紧紧抱在怀里不肯松手的,nv人的侧脸,不失威严的问。
作品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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