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藏小说

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第69章 收录机(第1页)

很快一个长2ocm宽15cm的盒子就安装完成。

宁鸿昀他们装好了四台收音机就跑过来看宁静姝做的这个。

宁鸿宇看着跟收音机有点不一样,就直接开口问:“小七,你这个有收音机的功能,还有其他什么作用吗?”

“这是一个收录机,可以用来录音,我把体积改小了。”

宁静姝扭螺丝边回答。

“堂妹,你也太厉害了吧!……这都能够做出来,我在百货大楼都没有看到这么小的。”

宁青柏看着这个比她小一岁的堂妹,无时无刻不在感叹人家这脑子怎么长的?

“百货大楼肯定没有,这是我自己做的目前就这一个。”

宁静姝装好了外壳,直接打开开关按钮。

就听到里面传来的声音,而且这个频道还是国外的。

“这能收到国外的频道,怎么做到的?”

宁鸿宇好奇。

“我改了一下,就是把这个零件这里……还有这个零件这里都自己改装了下,可以加强信号的接受。”

宁静姝解释了起来。

宁静姝又给几人演示了一下收录机各种功能,直接把宁鸿昀宁鸿宇听得一愣一愣的,原来还可以这样子操作啊!

几人看着这个新鲜出炉的收录机爱不释手,余冬看着这个就想着这要是拿到外面去卖,肯定很多人喜欢。

“静姝妹妹,你这个收录机怎么打算的?”

“我打算给我奶寄过去的,冬哥你就不要惦记了,这个在市面上都没有出现的,你要是拿出去卖的话,很容易被别人盯上你,你还是老老实实卖大哥他们做的那几个收音机吧!”

宁静姝知道余冬的想法,这个要是拿出去肯定能赚钱,但是风险有点太大了,太打眼了。

余冬被她这么一提醒热的脑子也冷静了下来,是的,如果他做成了这城里的独一份,其他人全部盯上他就麻烦了。

“是我想岔了,我还是卖我的收音机自行车吧!”

“不过,小七你这个可以跟无线电厂合作生产,你觉得怎么样?”

“我不认识他们厂的人,如果大哥你有认识的人的话也可以。”

宁静姝觉得无所谓,她本来就是随手做的一个小玩意儿,到时有厂子要她也可以跟对方谈谈。

“我在有一个朋友,他爸就是无线电厂副厂长,改天我去联系一下。”

宁鸿昀想着他读书的朋友孙耀宗他们家的情况刚好符合。

“堂妹啊,你看能不能给我也做一个啊?你以后让让我干啥我就干啥,绝不二话。”

宁青柏非常眼热这个收录机,满脸希冀的看着自家堂妹。

热门小说推荐
程家那做牛做马的童养媳重生了

程家那做牛做马的童养媳重生了

简介关于程家那做牛做马的童养媳重生了上一世,程桂花死的很惨,被一个酒鬼当众凌辱,二十多年的清白就在众目睽睽下被毁。可她明明是程侍郎的童养媳,真正的糟糠妻,伺候婆母,养育小姑,照顾夫君。程家最艰难的日子是靠着她的肩膀扛起来的。可最后,她获得了什么?小姑厌恶她,婆母把她贬为奴仆,连程青山程侍郎也另娶她人!重活一世,桂花定要将程家狠狠踩在脚下,过出自己的璀璨人生!也是在这个时候,她才现,上一世程青山最终娶的那女子竟然是代替她的假千金!...

油腻大叔:吃喝玩乐逛末日

油腻大叔:吃喝玩乐逛末日

简介关于油腻大叔吃喝玩乐逛末日我是两千年后的王子孔慈,我是两千年前的警察孔慈,命运的齿轮交错,我们双向奔赴,你重生,我穿越,我们在末日相遇,同一个名字,同一具身体,演绎不同的未来!历尽沧桑,故事的结局,命运却告诉我,一切都是注定!一切都是玩笑?记住,末日不是打打杀杀,而是人情世故!...

穿越后,我靠青楼发家

穿越后,我靠青楼发家

简介关于穿越后,我靠青楼家一个不正经的文案一顿饭的功夫,沐城烟和三个同伴就穿越了。在人生地不熟的地方找失散的同伴,这是一个非常难的问题。好在穿越之神会眷顾每一个女主,所以…缺事业,天下掉下一座青楼。缺人手,一个宗门够不够。沐城烟只想好好展自己的事业,好早日找到自己那些娇弱无力的同伴们,谁知总有其他势力和自己抢资源!终于找到和自己打擂台的对手了,缘来是你,或许是心有灵犀吧,可姐妹的市场你也抢?正经文案沐城烟穿越之后,运气爆棚,想要什么来什么。最后一边找同伴,一边谈恋爱,爱情友情事业三丰收的故事。主体风格1v1甜宠死皮赖脸狼系王爷vs放飞自我锦鲤妖女。排雷1早期脑洞2如不符合您的胃口,直接退出,求你不要骂我和我的角色,我容易破防。3,每日一更,每章4ooo,不会加更,尽量不请假。...

斗罗:我爹,封号斗罗

斗罗:我爹,封号斗罗

作品简介元灵儿唐三,你很会打吗?你会打有个屁用,出来混是要有势力的,你哪个道上的?唐三我爹,封号,昊天。元灵儿望向自家老爹轻松打败唐昊,笑了,原来是小别三。...

上门女婿的逆袭

上门女婿的逆袭

我是一个俗人,当我获得了绝世医术,至强功夫,我逆袭了!各位书友要是觉得上门女婿的逆袭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

总裁,夫人让你赶紧来挖土

总裁,夫人让你赶紧来挖土

简介关于总裁,夫人让你赶紧来挖土我叫白白,在末世混了1o年,没有死在丧尸嘴里,却死在了好友的刀下,死了之后被推进丧尸群,连骨头都不剩我重生了,一朝重生在一个11岁小姑娘身上,原主从小无父无母,吃百家饭长大我找村长爷爷给我分了一块地,打算自食其力某一天,我在玉米地里捡到了一个血人,嗯,活的,拖回家洗干净之后,我很满意,捡个免费干活的男人浑身是伤,花了我不少的药,男人醒了,连自己是谁都不记得了,我高兴坏了,没有一点愧疚的对他说你是我捡的,给我乖乖的听话,好好的干活,要不然没饭吃半年后,助理来了,6云回去了,五年后,白白又捡到了他,还是那块玉米地,还是那个位置,白白我特么的,这次老娘不放人了...

每日热搜小说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