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藏小说

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第69章(第1页)

梁慎言那点困意都快被他搅没了,侧过身盯着他,“身上有刺啊。”

程殊立即不动了,但真像有刺一样,浑身难受。

“我心里有点闷得慌。”

其实就是烦。

从关一河跟江昀来了这里后就烦,一股说不出原因的焦躁死死地缠着他,就好像连大脑都被铁罩子框住了一样。

哪哪都不得劲,不自在。

梁慎言扫过他脸颊,往上看一点,能看到他睁着的眼睛,没一点困意,连眉头都是皱着的。

看了一会儿,伸手盖在他眼睛上,“别想了。”

程殊愣住,大脑一下就空白了。

盖在脸上的手微凉,能嗅到才洗完澡后留下的茶香,几乎跟枕边的茶包一块,把他完完全全包裹住。

“我……”

“不论什么事,都不要提前预想结果,因为有了这种念头后,一旦中途轨道偏离,会更难接受。”

梁慎言说话的声音是好听的,尤其是刻意放轻后,能让人很快平静下来。

心里的烦躁一点点散去,连呼吸都变得更绵长。

程殊很想说,学习努力了这一个月才进步二十多分,他很担心,担心这样的进步在高考的时候算不上什么,因为他们学校真的很烂,平时的考试卷子也很简单,二十多分就跟送的一样。

也很想说他想了这么久也没想明白现在他俩的关系,能不能直接告诉他,到底要怎么做才是对的。

可这一瞬间,他什么都不想说了。

世界里只剩下身边梁慎言的呼吸,跟盖在他脸上的那只手。

高考的事还太远,梁慎言也还没有退租,那就顺其自然,不用想那么多。

程殊呼出一口气,眨眨眼后闭上眼睛,手搭在被子上,“我知道了。”

他说完,房间里就彻底安静了,没了声音。

程殊不管周末还是上学都起得早,一是生物钟太规律,二是他得在程三顺起床前回自己房间。

走的时候梁慎言只翻了个身,卷着被子往里边靠了靠,都没睁眼。

想起昨晚的事,程殊放轻了动作,下床穿鞋,轻手轻脚地回了房间。

他平时睡觉要么就睡懒觉,直接睡到十点、十一点。要么就是醒了睡不着,躺床上玩手机。

玩到九点多,程三顺那恨不得全世界都知道的起床动静传来,程殊玩腻了手机,放一边跟着也起了。

打开房门看他爸,早上天冷,身上穿了件深蓝色的工装外套。

“你起这么早,昨天几点睡的啊?”

程三顺这一阵是真老实了不少,一周多了都没惦记打牌,“电视放完就睡了。”

一边说一边进了厨房,看程殊跟进来,“你一会跟他们去玩呐?那你机灵点,留点好印象,以后有事也帮衬帮衬。”

热门小说推荐
程家那做牛做马的童养媳重生了

程家那做牛做马的童养媳重生了

简介关于程家那做牛做马的童养媳重生了上一世,程桂花死的很惨,被一个酒鬼当众凌辱,二十多年的清白就在众目睽睽下被毁。可她明明是程侍郎的童养媳,真正的糟糠妻,伺候婆母,养育小姑,照顾夫君。程家最艰难的日子是靠着她的肩膀扛起来的。可最后,她获得了什么?小姑厌恶她,婆母把她贬为奴仆,连程青山程侍郎也另娶她人!重活一世,桂花定要将程家狠狠踩在脚下,过出自己的璀璨人生!也是在这个时候,她才现,上一世程青山最终娶的那女子竟然是代替她的假千金!...

油腻大叔:吃喝玩乐逛末日

油腻大叔:吃喝玩乐逛末日

简介关于油腻大叔吃喝玩乐逛末日我是两千年后的王子孔慈,我是两千年前的警察孔慈,命运的齿轮交错,我们双向奔赴,你重生,我穿越,我们在末日相遇,同一个名字,同一具身体,演绎不同的未来!历尽沧桑,故事的结局,命运却告诉我,一切都是注定!一切都是玩笑?记住,末日不是打打杀杀,而是人情世故!...

穿越后,我靠青楼发家

穿越后,我靠青楼发家

简介关于穿越后,我靠青楼家一个不正经的文案一顿饭的功夫,沐城烟和三个同伴就穿越了。在人生地不熟的地方找失散的同伴,这是一个非常难的问题。好在穿越之神会眷顾每一个女主,所以…缺事业,天下掉下一座青楼。缺人手,一个宗门够不够。沐城烟只想好好展自己的事业,好早日找到自己那些娇弱无力的同伴们,谁知总有其他势力和自己抢资源!终于找到和自己打擂台的对手了,缘来是你,或许是心有灵犀吧,可姐妹的市场你也抢?正经文案沐城烟穿越之后,运气爆棚,想要什么来什么。最后一边找同伴,一边谈恋爱,爱情友情事业三丰收的故事。主体风格1v1甜宠死皮赖脸狼系王爷vs放飞自我锦鲤妖女。排雷1早期脑洞2如不符合您的胃口,直接退出,求你不要骂我和我的角色,我容易破防。3,每日一更,每章4ooo,不会加更,尽量不请假。...

斗罗:我爹,封号斗罗

斗罗:我爹,封号斗罗

作品简介元灵儿唐三,你很会打吗?你会打有个屁用,出来混是要有势力的,你哪个道上的?唐三我爹,封号,昊天。元灵儿望向自家老爹轻松打败唐昊,笑了,原来是小别三。...

上门女婿的逆袭

上门女婿的逆袭

我是一个俗人,当我获得了绝世医术,至强功夫,我逆袭了!各位书友要是觉得上门女婿的逆袭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

总裁,夫人让你赶紧来挖土

总裁,夫人让你赶紧来挖土

简介关于总裁,夫人让你赶紧来挖土我叫白白,在末世混了1o年,没有死在丧尸嘴里,却死在了好友的刀下,死了之后被推进丧尸群,连骨头都不剩我重生了,一朝重生在一个11岁小姑娘身上,原主从小无父无母,吃百家饭长大我找村长爷爷给我分了一块地,打算自食其力某一天,我在玉米地里捡到了一个血人,嗯,活的,拖回家洗干净之后,我很满意,捡个免费干活的男人浑身是伤,花了我不少的药,男人醒了,连自己是谁都不记得了,我高兴坏了,没有一点愧疚的对他说你是我捡的,给我乖乖的听话,好好的干活,要不然没饭吃半年后,助理来了,6云回去了,五年后,白白又捡到了他,还是那块玉米地,还是那个位置,白白我特么的,这次老娘不放人了...

每日热搜小说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