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藏小说

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第六十四章 黑石城朱家(第1页)

穿云帮。

帮派主要驻地在成山镇附近。

帮派历史大约五百年。

麾下正式成员大约八千。

整体实力比白鸦帮要更强一些。

其中的主要差距就在于帮派里面的【养气境】要比白鸦帮多一个,总共有三个。

不过,大体上,双方的整体实力其实差距不大,两个帮派相拼的话,极大概率是两败俱伤。

也正是由于实力相差不大且双方都知道着这一点,两个距离相近的帮派之间虽然偶尔有着矛盾,但大家一直以来都显得比较克制,一般都是各玩各的,互不干扰。

所以,望着那犹如看待笼中困兽一样看着自己的凌正飞,阳祖涛在对事情恼怒至极之余,心中也是充满着大量的不解情绪。

他不明白,对方哪来的把握能够对付白鸦帮。

对方不会以为抓住自己就可以击垮整个白鸦帮吧?

说实话。

虽然自己是少帮主。

但阳祖涛还真不觉得自己有这么重要……

少帮主,终究只是少帮主而已。

把自己抓了,固然可以抓住一些优势,但是也会彻底激怒整個白鸦帮,让事情变得难以终止,变得苦大仇深,这对于两个帮派来说都不是什么好事。

归根究底。

周围乡镇里面又不止他们两个帮派。

群虎环伺他们却两两相争死掐?

这般操作简直毫无任何的必要!

换而言之。

作为既得益者,周围各个势力早就习惯于维持住彼此之间的平衡。

我不惹你。

但你也别惹我。

一般来说。

总之,没有充足理由的话。

大家都不会把事情搞得太难看。

就当阳祖涛陷入头脑风暴,反复琢磨穿云帮为何会突然对白鸦帮动手时,作为对手的凌正飞却直言不讳的笑着讲道:

“看来,你并不知道你父亲的师傅现在已经身受重伤这件事。”

闻言。

阳祖涛当即心头一惊。

彻底想明白了事情的始末。

他父亲的师傅,正是白鸦帮的上一任帮主,现在的太上长老,白鸦帮唯二的【养气境】之一。

对方的重伤,对于白鸦帮来说就和顶梁柱陡然断了一根没有多大区别。

“关于张成试图强行突破【纳源境】却当场重伤的情况,虽然你父亲把消息藏得很好。”

“但我们帮派安插在白鸦帮的内线,终究是意外知道了实情……”

“不得不说,运气确实算是实力的一部分。”

说到这里。

凌正飞还轻轻摇头感叹道:

“不过,事情倒也怪不得张成那个老东西。”

热门小说推荐
程家那做牛做马的童养媳重生了

程家那做牛做马的童养媳重生了

简介关于程家那做牛做马的童养媳重生了上一世,程桂花死的很惨,被一个酒鬼当众凌辱,二十多年的清白就在众目睽睽下被毁。可她明明是程侍郎的童养媳,真正的糟糠妻,伺候婆母,养育小姑,照顾夫君。程家最艰难的日子是靠着她的肩膀扛起来的。可最后,她获得了什么?小姑厌恶她,婆母把她贬为奴仆,连程青山程侍郎也另娶她人!重活一世,桂花定要将程家狠狠踩在脚下,过出自己的璀璨人生!也是在这个时候,她才现,上一世程青山最终娶的那女子竟然是代替她的假千金!...

油腻大叔:吃喝玩乐逛末日

油腻大叔:吃喝玩乐逛末日

简介关于油腻大叔吃喝玩乐逛末日我是两千年后的王子孔慈,我是两千年前的警察孔慈,命运的齿轮交错,我们双向奔赴,你重生,我穿越,我们在末日相遇,同一个名字,同一具身体,演绎不同的未来!历尽沧桑,故事的结局,命运却告诉我,一切都是注定!一切都是玩笑?记住,末日不是打打杀杀,而是人情世故!...

穿越后,我靠青楼发家

穿越后,我靠青楼发家

简介关于穿越后,我靠青楼家一个不正经的文案一顿饭的功夫,沐城烟和三个同伴就穿越了。在人生地不熟的地方找失散的同伴,这是一个非常难的问题。好在穿越之神会眷顾每一个女主,所以…缺事业,天下掉下一座青楼。缺人手,一个宗门够不够。沐城烟只想好好展自己的事业,好早日找到自己那些娇弱无力的同伴们,谁知总有其他势力和自己抢资源!终于找到和自己打擂台的对手了,缘来是你,或许是心有灵犀吧,可姐妹的市场你也抢?正经文案沐城烟穿越之后,运气爆棚,想要什么来什么。最后一边找同伴,一边谈恋爱,爱情友情事业三丰收的故事。主体风格1v1甜宠死皮赖脸狼系王爷vs放飞自我锦鲤妖女。排雷1早期脑洞2如不符合您的胃口,直接退出,求你不要骂我和我的角色,我容易破防。3,每日一更,每章4ooo,不会加更,尽量不请假。...

斗罗:我爹,封号斗罗

斗罗:我爹,封号斗罗

作品简介元灵儿唐三,你很会打吗?你会打有个屁用,出来混是要有势力的,你哪个道上的?唐三我爹,封号,昊天。元灵儿望向自家老爹轻松打败唐昊,笑了,原来是小别三。...

上门女婿的逆袭

上门女婿的逆袭

我是一个俗人,当我获得了绝世医术,至强功夫,我逆袭了!各位书友要是觉得上门女婿的逆袭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

总裁,夫人让你赶紧来挖土

总裁,夫人让你赶紧来挖土

简介关于总裁,夫人让你赶紧来挖土我叫白白,在末世混了1o年,没有死在丧尸嘴里,却死在了好友的刀下,死了之后被推进丧尸群,连骨头都不剩我重生了,一朝重生在一个11岁小姑娘身上,原主从小无父无母,吃百家饭长大我找村长爷爷给我分了一块地,打算自食其力某一天,我在玉米地里捡到了一个血人,嗯,活的,拖回家洗干净之后,我很满意,捡个免费干活的男人浑身是伤,花了我不少的药,男人醒了,连自己是谁都不记得了,我高兴坏了,没有一点愧疚的对他说你是我捡的,给我乖乖的听话,好好的干活,要不然没饭吃半年后,助理来了,6云回去了,五年后,白白又捡到了他,还是那块玉米地,还是那个位置,白白我特么的,这次老娘不放人了...

每日热搜小说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