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藏小说

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第34章 第 34 章(第1页)

施晚意在招人烦这一点上,有特殊技巧,让人对着她牙痒痒,偏又恨不起来。

6姝骑上驴,就耍赖不愿意早起锻炼了,可现下因为施晚意的要求,她又重新恢复了早起的日子。

赖床不起多舒服,尤其是天冷的时候,从暖炕被窝里出来,就像是嘴干起皮,生生撕下来那么难受。

“阿姐,你这是什么形容。”

晨光熹微,6一钊与她并行。

他习惯早起读书,但今日被她叫出来一起锻炼,听她抱怨。

“我句句是真实感受。”

6姝说话时口中不断吐出白雾,“你每日早起,不痛苦吗”

6一钊道“读书自当刻苦,我已习惯。”

他从启蒙开始,便这般早起。

当然也有犯懒的时候,可他书读得好,能让姨娘开怀,他也就心甘情愿了。

6姝重重地叹气,“我们不一样。”

6一钊侧头打量她,道“阿姐,你瘦了不少,更好看了。”

6姝底子是好的,年纪小的孩子,便是胖的五官走样,也白胖可爱。

而她现下五官清晰了些,眼睛也大了点,看起来都伶俐许多。

然6姝听他此言,却不满意,“瘦成妧姐儿那般,有什么好一阵风能吹走似的。”

她审美还未成型,就长成现在这模样,老太太又故意纵着她脾性,当然从不认为自个儿的身形有何问题。

现下七岁,本来应该是意识到世人审美的时候,又有施晚意不断地鼓吹“强壮”

6姝捏了捏她清减的下巴,犯愁,“我早膳得多吃些,将我今早早起的苦补回来。”

6一钊“”

待到早膳时,施晚意还没起,6姝也拉着6一钊一起吃。

“放心,她不管。”

6姝亲自递筷子给他,“有事儿我担着。”

6一钊习惯安静地观察,住在东院这段时日,比她更早明白嫡母的为人,嫡母是冷淡,但是不刻薄。

是以6一钊接过筷子,低头吃6姝丰盛的早膳。

“阿姐。”

婢女没在近前,6一钊问“为姨娘相看的事”

6姝道“我问过她,说是天暖些去金吾卫看人,阿弟你急什么”

6一钊捏了捏筷子,又问“那件事儿,阿姐没跟夫人说吧”

6姝反应了一下,才摇头,“你说我给丁姨娘送点心的事儿她又没问。”

“我是说庞嬷嬷的点心。”

6一钊低声提醒,“暂时不要跟夫人说”

热门小说推荐
程家那做牛做马的童养媳重生了

程家那做牛做马的童养媳重生了

简介关于程家那做牛做马的童养媳重生了上一世,程桂花死的很惨,被一个酒鬼当众凌辱,二十多年的清白就在众目睽睽下被毁。可她明明是程侍郎的童养媳,真正的糟糠妻,伺候婆母,养育小姑,照顾夫君。程家最艰难的日子是靠着她的肩膀扛起来的。可最后,她获得了什么?小姑厌恶她,婆母把她贬为奴仆,连程青山程侍郎也另娶她人!重活一世,桂花定要将程家狠狠踩在脚下,过出自己的璀璨人生!也是在这个时候,她才现,上一世程青山最终娶的那女子竟然是代替她的假千金!...

油腻大叔:吃喝玩乐逛末日

油腻大叔:吃喝玩乐逛末日

简介关于油腻大叔吃喝玩乐逛末日我是两千年后的王子孔慈,我是两千年前的警察孔慈,命运的齿轮交错,我们双向奔赴,你重生,我穿越,我们在末日相遇,同一个名字,同一具身体,演绎不同的未来!历尽沧桑,故事的结局,命运却告诉我,一切都是注定!一切都是玩笑?记住,末日不是打打杀杀,而是人情世故!...

穿越后,我靠青楼发家

穿越后,我靠青楼发家

简介关于穿越后,我靠青楼家一个不正经的文案一顿饭的功夫,沐城烟和三个同伴就穿越了。在人生地不熟的地方找失散的同伴,这是一个非常难的问题。好在穿越之神会眷顾每一个女主,所以…缺事业,天下掉下一座青楼。缺人手,一个宗门够不够。沐城烟只想好好展自己的事业,好早日找到自己那些娇弱无力的同伴们,谁知总有其他势力和自己抢资源!终于找到和自己打擂台的对手了,缘来是你,或许是心有灵犀吧,可姐妹的市场你也抢?正经文案沐城烟穿越之后,运气爆棚,想要什么来什么。最后一边找同伴,一边谈恋爱,爱情友情事业三丰收的故事。主体风格1v1甜宠死皮赖脸狼系王爷vs放飞自我锦鲤妖女。排雷1早期脑洞2如不符合您的胃口,直接退出,求你不要骂我和我的角色,我容易破防。3,每日一更,每章4ooo,不会加更,尽量不请假。...

斗罗:我爹,封号斗罗

斗罗:我爹,封号斗罗

作品简介元灵儿唐三,你很会打吗?你会打有个屁用,出来混是要有势力的,你哪个道上的?唐三我爹,封号,昊天。元灵儿望向自家老爹轻松打败唐昊,笑了,原来是小别三。...

上门女婿的逆袭

上门女婿的逆袭

我是一个俗人,当我获得了绝世医术,至强功夫,我逆袭了!各位书友要是觉得上门女婿的逆袭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

总裁,夫人让你赶紧来挖土

总裁,夫人让你赶紧来挖土

简介关于总裁,夫人让你赶紧来挖土我叫白白,在末世混了1o年,没有死在丧尸嘴里,却死在了好友的刀下,死了之后被推进丧尸群,连骨头都不剩我重生了,一朝重生在一个11岁小姑娘身上,原主从小无父无母,吃百家饭长大我找村长爷爷给我分了一块地,打算自食其力某一天,我在玉米地里捡到了一个血人,嗯,活的,拖回家洗干净之后,我很满意,捡个免费干活的男人浑身是伤,花了我不少的药,男人醒了,连自己是谁都不记得了,我高兴坏了,没有一点愧疚的对他说你是我捡的,给我乖乖的听话,好好的干活,要不然没饭吃半年后,助理来了,6云回去了,五年后,白白又捡到了他,还是那块玉米地,还是那个位置,白白我特么的,这次老娘不放人了...

每日热搜小说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