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藏小说

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第27章 冤屈(第1页)

晨昏未明,易撞脏秽。

墓地里迎来个雾气里的阿飘,平常人得颤上一颤。

谢重姒肩上的锦官都奓了毛,扑棱翅膀就要飞起啄人或者鬼。

但它还未起飞就被谢重姒按住了后颈。

谢重姒卷舌吹了个轻快哨音,苍鹰极通人性,毛也不奓了,乖顺抓住她的护腕不敢造次。

韩旺家人远在千里之外的东疆一代,只有个远房表叔在扬州。因着韩旺是罪大恶极,被判重刑,不敢大肆操办葬礼,墓碑孤坟从简。

这处墓林也极偏僻荒凉,没有鲜花祭品,也没有挽联凭吊,都不知道毗邻的是哪一朝代的孤魂野鬼。

附近至少三里地都并非良田,这大清早的,谁跑这荒郊野岭来

宣珏也看到了飘忽的白影,脚步顿住,然后对谢重姒做了个口型“跟上。”

这是要暗中尾随的意思了。

两人都练过武,脚步轻盈不出声响,不近不远地缀在后头,前方没有反应,想来并未现。

秋叶落了黄,再被前几天的雨打风吹刮落,堆叠在地,被水沁得光亮。

终于,那个身影停了下来,立在一个如其余所有坟头般不起眼的小土坡。

静默地立了好一会儿,然后咿咿呀呀的唱腔响了起来

“生死两茫,故人九泉下”

“白雪落鬓,料得如霜”

“孤坟野望,世路重茫茫”

谢重姒听词戏听得不多,上次观戏还是陪着戚贵妃过年,她不清楚这是出自哪折戏。

但这犹带哭腔的靡婉声喉,让她头皮一麻,登时就起了鸡皮疙瘩。

宣珏却是叹了口气,似是悲悯,摇了摇头。

谢重姒见他带着意料之中的果然如此,正准备压低声询问,前面的腔调陡然一变。

若说方才还如同悼亡词般,寄托哀思,殷殷泣血,那这两声堪称凄厉悲壮了

“我道其间,道阻且长”

“若有来世,当为秋霜,无为槛羊”

前面人像是折破了嗓子,调高而尖,猛然收音,乡涧的墓地里还回荡着幽响般。

“当为秋霜,无为槛羊”

“无为槛羊”

谢重姒还纳闷回声这么大,仔细一听,才现是前面那人无力跪地,嘴里喃喃的小声复念。

嗓音有些沙哑,但不难看出是个女子,有副老天爷赏饭吃的好嗓子。

“两年没来看你了。”

她说道,有些小心翼翼,“今年中秋,扬州城还和以往一样热闹,就算下雨,河上夜宴画舫还是一票难求”

她的声音小了下去,过了很久,才再度鼓起勇气开口“你都看不到了。”

辰时,日升而雾散。

热门小说推荐
程家那做牛做马的童养媳重生了

程家那做牛做马的童养媳重生了

简介关于程家那做牛做马的童养媳重生了上一世,程桂花死的很惨,被一个酒鬼当众凌辱,二十多年的清白就在众目睽睽下被毁。可她明明是程侍郎的童养媳,真正的糟糠妻,伺候婆母,养育小姑,照顾夫君。程家最艰难的日子是靠着她的肩膀扛起来的。可最后,她获得了什么?小姑厌恶她,婆母把她贬为奴仆,连程青山程侍郎也另娶她人!重活一世,桂花定要将程家狠狠踩在脚下,过出自己的璀璨人生!也是在这个时候,她才现,上一世程青山最终娶的那女子竟然是代替她的假千金!...

油腻大叔:吃喝玩乐逛末日

油腻大叔:吃喝玩乐逛末日

简介关于油腻大叔吃喝玩乐逛末日我是两千年后的王子孔慈,我是两千年前的警察孔慈,命运的齿轮交错,我们双向奔赴,你重生,我穿越,我们在末日相遇,同一个名字,同一具身体,演绎不同的未来!历尽沧桑,故事的结局,命运却告诉我,一切都是注定!一切都是玩笑?记住,末日不是打打杀杀,而是人情世故!...

穿越后,我靠青楼发家

穿越后,我靠青楼发家

简介关于穿越后,我靠青楼家一个不正经的文案一顿饭的功夫,沐城烟和三个同伴就穿越了。在人生地不熟的地方找失散的同伴,这是一个非常难的问题。好在穿越之神会眷顾每一个女主,所以…缺事业,天下掉下一座青楼。缺人手,一个宗门够不够。沐城烟只想好好展自己的事业,好早日找到自己那些娇弱无力的同伴们,谁知总有其他势力和自己抢资源!终于找到和自己打擂台的对手了,缘来是你,或许是心有灵犀吧,可姐妹的市场你也抢?正经文案沐城烟穿越之后,运气爆棚,想要什么来什么。最后一边找同伴,一边谈恋爱,爱情友情事业三丰收的故事。主体风格1v1甜宠死皮赖脸狼系王爷vs放飞自我锦鲤妖女。排雷1早期脑洞2如不符合您的胃口,直接退出,求你不要骂我和我的角色,我容易破防。3,每日一更,每章4ooo,不会加更,尽量不请假。...

斗罗:我爹,封号斗罗

斗罗:我爹,封号斗罗

作品简介元灵儿唐三,你很会打吗?你会打有个屁用,出来混是要有势力的,你哪个道上的?唐三我爹,封号,昊天。元灵儿望向自家老爹轻松打败唐昊,笑了,原来是小别三。...

上门女婿的逆袭

上门女婿的逆袭

我是一个俗人,当我获得了绝世医术,至强功夫,我逆袭了!各位书友要是觉得上门女婿的逆袭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

总裁,夫人让你赶紧来挖土

总裁,夫人让你赶紧来挖土

简介关于总裁,夫人让你赶紧来挖土我叫白白,在末世混了1o年,没有死在丧尸嘴里,却死在了好友的刀下,死了之后被推进丧尸群,连骨头都不剩我重生了,一朝重生在一个11岁小姑娘身上,原主从小无父无母,吃百家饭长大我找村长爷爷给我分了一块地,打算自食其力某一天,我在玉米地里捡到了一个血人,嗯,活的,拖回家洗干净之后,我很满意,捡个免费干活的男人浑身是伤,花了我不少的药,男人醒了,连自己是谁都不记得了,我高兴坏了,没有一点愧疚的对他说你是我捡的,给我乖乖的听话,好好的干活,要不然没饭吃半年后,助理来了,6云回去了,五年后,白白又捡到了他,还是那块玉米地,还是那个位置,白白我特么的,这次老娘不放人了...

每日热搜小说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