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藏小说

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第53章 牧野之怒(第2页)

闭嘴,闭嘴,牧野要它们闭嘴…!

“滚开!”

不顾脸上短刀划出的伤口,牧野将油灯甩向盗贼的头颅。

只有枪但没有子弹,油灯分时候,拳脚是他所能掌握的唯一武器。

“穷鬼,呸,穷鬼。”

盗贼收起他好容易顺来的五枚铜板,向身后的暗巷溜去。牧野不会放过这小子,无论是出于法理,还是源于他划伤自己的私仇。

牧野心中的声音,以痛苦为塑形原料实现具象化。

“啊—!”

那痛苦刺入牧野的内心。

沙漠深处般的高热,让他以尖叫作为泄手段。这尖叫令盗贼驻足静听后回转身—牧野他是不是有疯病?居然在宵禁后的街道上脱衣跪地?

还是说,盗贼还有第二种猜测:还是说牧野是个信仰某种苦刑宗教的信徒,要用这种方式感动教义中的主神?

不论如何,牧野的大衣他顺走了。嘿,常在河边走,不会钓鱼也会网了嘿。能多赚一笔就是一笔。

牧野是在病,进行宗教仪式还是行为艺术,对盗贼而言都没多少差别。牧野就是第二天被人现横尸此地,盗贼也不在乎。

是贪婪的一念之差,让盗贼的命运彻底改变。

他想要顺走更多。看看牧野身上的打扮:牧野。唔,盗贼在心中暂且称之为“提灯的怪家伙”

,怪家伙身上肯定还能拔出更多金羽毛来。

就是多一块布料,多顺走半只裤子都是稳赚不赔。

对,就这样,就这么简单。

收起短刀,盗贼捡起瓦屋角下的碎石。

为“提灯的怪家伙”

挑选一块份量与体积都适合当头一拍的石砖后,盗贼蹑手向前,活像只要溜进鸡舍的老黄鼠狼。

牧野摸索着,在黑暗中摸索着满地的沙尘碎石。

哈,他可能还在找自己的大衣,盗贼披在肩上这件。

“你听到了吗?”

“是的,我听到了。”

盗贼还真没想过,自己抢劫的家伙会是个腹语演员。

不然他也没法解释,为什么牧野站起来前,他的口中能传出两段音色声调完全不同的话语。

第二段倒像是牧野让他滚开时的本音。

第一段话,则像是…盗贼沿身后的石板小径退下。

第一段话,像是“提灯的怪家伙”

沦为某人的木偶,某人将手伸入他的口舌机关后,操控“怪家伙”

为盗贼呈现的配音表演。

那不是活人能够出的声音。

没有生命,没有快乐,没有悲欢离合,没有“存在”

可言。

只有空洞的摇曳,只有对人类等高等生命思维的复刻模仿。

可模仿终归只是模仿,就像矮人的矿用机器永远不是血肉出身的矿工。

热门小说推荐
程家那做牛做马的童养媳重生了

程家那做牛做马的童养媳重生了

简介关于程家那做牛做马的童养媳重生了上一世,程桂花死的很惨,被一个酒鬼当众凌辱,二十多年的清白就在众目睽睽下被毁。可她明明是程侍郎的童养媳,真正的糟糠妻,伺候婆母,养育小姑,照顾夫君。程家最艰难的日子是靠着她的肩膀扛起来的。可最后,她获得了什么?小姑厌恶她,婆母把她贬为奴仆,连程青山程侍郎也另娶她人!重活一世,桂花定要将程家狠狠踩在脚下,过出自己的璀璨人生!也是在这个时候,她才现,上一世程青山最终娶的那女子竟然是代替她的假千金!...

油腻大叔:吃喝玩乐逛末日

油腻大叔:吃喝玩乐逛末日

简介关于油腻大叔吃喝玩乐逛末日我是两千年后的王子孔慈,我是两千年前的警察孔慈,命运的齿轮交错,我们双向奔赴,你重生,我穿越,我们在末日相遇,同一个名字,同一具身体,演绎不同的未来!历尽沧桑,故事的结局,命运却告诉我,一切都是注定!一切都是玩笑?记住,末日不是打打杀杀,而是人情世故!...

穿越后,我靠青楼发家

穿越后,我靠青楼发家

简介关于穿越后,我靠青楼家一个不正经的文案一顿饭的功夫,沐城烟和三个同伴就穿越了。在人生地不熟的地方找失散的同伴,这是一个非常难的问题。好在穿越之神会眷顾每一个女主,所以…缺事业,天下掉下一座青楼。缺人手,一个宗门够不够。沐城烟只想好好展自己的事业,好早日找到自己那些娇弱无力的同伴们,谁知总有其他势力和自己抢资源!终于找到和自己打擂台的对手了,缘来是你,或许是心有灵犀吧,可姐妹的市场你也抢?正经文案沐城烟穿越之后,运气爆棚,想要什么来什么。最后一边找同伴,一边谈恋爱,爱情友情事业三丰收的故事。主体风格1v1甜宠死皮赖脸狼系王爷vs放飞自我锦鲤妖女。排雷1早期脑洞2如不符合您的胃口,直接退出,求你不要骂我和我的角色,我容易破防。3,每日一更,每章4ooo,不会加更,尽量不请假。...

斗罗:我爹,封号斗罗

斗罗:我爹,封号斗罗

作品简介元灵儿唐三,你很会打吗?你会打有个屁用,出来混是要有势力的,你哪个道上的?唐三我爹,封号,昊天。元灵儿望向自家老爹轻松打败唐昊,笑了,原来是小别三。...

上门女婿的逆袭

上门女婿的逆袭

我是一个俗人,当我获得了绝世医术,至强功夫,我逆袭了!各位书友要是觉得上门女婿的逆袭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

总裁,夫人让你赶紧来挖土

总裁,夫人让你赶紧来挖土

简介关于总裁,夫人让你赶紧来挖土我叫白白,在末世混了1o年,没有死在丧尸嘴里,却死在了好友的刀下,死了之后被推进丧尸群,连骨头都不剩我重生了,一朝重生在一个11岁小姑娘身上,原主从小无父无母,吃百家饭长大我找村长爷爷给我分了一块地,打算自食其力某一天,我在玉米地里捡到了一个血人,嗯,活的,拖回家洗干净之后,我很满意,捡个免费干活的男人浑身是伤,花了我不少的药,男人醒了,连自己是谁都不记得了,我高兴坏了,没有一点愧疚的对他说你是我捡的,给我乖乖的听话,好好的干活,要不然没饭吃半年后,助理来了,6云回去了,五年后,白白又捡到了他,还是那块玉米地,还是那个位置,白白我特么的,这次老娘不放人了...

每日热搜小说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