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藏小说

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第四十章 姚鑫鑫劝原配钱似水(第2页)

现在姑娘都这么开放了,既然都追到书院来了福伯赶紧把大门关上,赵夫子为人还是不错的。

石锦华原以为,进来书院,赵奇民就会离开,那想到,赵奇民一路跟着自己。

一个班的,好像他也不能去哪里这厮窥视我娘子,以为我不知道

石锦华看赵奇民跟看仇人一样,赵奇民看石锦华跟看债主一样,两个都表面笑嘻嘻,心里娘娘皮的。

王胖子在隔壁班,这下是真成隔壁老王了

秀才考试没考过,王胖子依然得过且过,心里念的都是钱似水这个师父。

家里的钱似水看着面前的场景,一时半会也说不清楚,是什么感觉。

将嬷嬷听不见,在用手比划问虎娃,虎娃理解不了,在用全身力量表达。

丫鬟欣悦急的抓耳挠腮的,再看看一旁的徐师父跟李逵。

加上一个话少又冷酷到底的钱似水。

尤其看见虎娃每次提溜着将嬷嬷,钱似水心都停了一下。

这要是把老命交代在这里了,怎么办

王胖子走的时候对钱似水说“师父,嬷嬷有病,不知道能活多久,反正都要死,她怎么开心怎么来,你别怕,有我担保着呢”

钱似水杀过人,但是没杀过这样七十岁的老年人,也没有杀过像虎娃这样智力有问题的人。

在钱似水回想,自己都杀过什么人的时候,作死的姚寡妇姚鑫鑫扭着小腰来了。

姚寡妇是有点恐惧钱似水的,但是想到婆婆说要把自己嫁出去,还是个带孩子的屠夫,心里那是千万不愿意的。

笑话,能惦记上石锦华的女人,个个都是外貌协会会长

姚寡妇专门盯着石锦华不在才来的,进来见钱似水冷冰冰的站在茅草房外面。

“钱妹子,在呢,吃饭没有”

姚寡妇自来熟的问道。

“吃了。”

钱似水不歧视寡妇,寡妇能干就是自由职业者

“这乡下生活你还过得习惯吧”

这么关心我钱似水疑惑的看着姚寡妇“嗯”

姚寡妇用笑来掩饰尴尬“看你这样的人,应该不是生活在乡下的吧没有想过离开去找你家人嘛”

意思就是你快点离开石锦华吧,别待着了

“不想。”

钱似水看都没看一眼姚寡妇,这女人是不是脑子有问题

姚寡妇根本不知道,钱似水这样的原始直女,根本不懂委婉说话的隐藏含义。

对付钱似水这样的直女,你得说“我饿了,我们去吃饭。”

而不是当你想吃的时候问她“你饿了吗我们去吃饭吧”

人家直接回答你“我不饿”

你说你怎么办

对钱似水说情调,你从她打架杀人的方式就看出来了,呵呵,情调是什么

没有

热门小说推荐
程家那做牛做马的童养媳重生了

程家那做牛做马的童养媳重生了

简介关于程家那做牛做马的童养媳重生了上一世,程桂花死的很惨,被一个酒鬼当众凌辱,二十多年的清白就在众目睽睽下被毁。可她明明是程侍郎的童养媳,真正的糟糠妻,伺候婆母,养育小姑,照顾夫君。程家最艰难的日子是靠着她的肩膀扛起来的。可最后,她获得了什么?小姑厌恶她,婆母把她贬为奴仆,连程青山程侍郎也另娶她人!重活一世,桂花定要将程家狠狠踩在脚下,过出自己的璀璨人生!也是在这个时候,她才现,上一世程青山最终娶的那女子竟然是代替她的假千金!...

油腻大叔:吃喝玩乐逛末日

油腻大叔:吃喝玩乐逛末日

简介关于油腻大叔吃喝玩乐逛末日我是两千年后的王子孔慈,我是两千年前的警察孔慈,命运的齿轮交错,我们双向奔赴,你重生,我穿越,我们在末日相遇,同一个名字,同一具身体,演绎不同的未来!历尽沧桑,故事的结局,命运却告诉我,一切都是注定!一切都是玩笑?记住,末日不是打打杀杀,而是人情世故!...

穿越后,我靠青楼发家

穿越后,我靠青楼发家

简介关于穿越后,我靠青楼家一个不正经的文案一顿饭的功夫,沐城烟和三个同伴就穿越了。在人生地不熟的地方找失散的同伴,这是一个非常难的问题。好在穿越之神会眷顾每一个女主,所以…缺事业,天下掉下一座青楼。缺人手,一个宗门够不够。沐城烟只想好好展自己的事业,好早日找到自己那些娇弱无力的同伴们,谁知总有其他势力和自己抢资源!终于找到和自己打擂台的对手了,缘来是你,或许是心有灵犀吧,可姐妹的市场你也抢?正经文案沐城烟穿越之后,运气爆棚,想要什么来什么。最后一边找同伴,一边谈恋爱,爱情友情事业三丰收的故事。主体风格1v1甜宠死皮赖脸狼系王爷vs放飞自我锦鲤妖女。排雷1早期脑洞2如不符合您的胃口,直接退出,求你不要骂我和我的角色,我容易破防。3,每日一更,每章4ooo,不会加更,尽量不请假。...

斗罗:我爹,封号斗罗

斗罗:我爹,封号斗罗

作品简介元灵儿唐三,你很会打吗?你会打有个屁用,出来混是要有势力的,你哪个道上的?唐三我爹,封号,昊天。元灵儿望向自家老爹轻松打败唐昊,笑了,原来是小别三。...

上门女婿的逆袭

上门女婿的逆袭

我是一个俗人,当我获得了绝世医术,至强功夫,我逆袭了!各位书友要是觉得上门女婿的逆袭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

总裁,夫人让你赶紧来挖土

总裁,夫人让你赶紧来挖土

简介关于总裁,夫人让你赶紧来挖土我叫白白,在末世混了1o年,没有死在丧尸嘴里,却死在了好友的刀下,死了之后被推进丧尸群,连骨头都不剩我重生了,一朝重生在一个11岁小姑娘身上,原主从小无父无母,吃百家饭长大我找村长爷爷给我分了一块地,打算自食其力某一天,我在玉米地里捡到了一个血人,嗯,活的,拖回家洗干净之后,我很满意,捡个免费干活的男人浑身是伤,花了我不少的药,男人醒了,连自己是谁都不记得了,我高兴坏了,没有一点愧疚的对他说你是我捡的,给我乖乖的听话,好好的干活,要不然没饭吃半年后,助理来了,6云回去了,五年后,白白又捡到了他,还是那块玉米地,还是那个位置,白白我特么的,这次老娘不放人了...

每日热搜小说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