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藏小说

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第27章(第1页)

苏瑞泽抬起手,亲眼看着“礼物”

从蓝色变成了皮肤的颜色。如果不是它的形状在那里摆着,单论颜色改变简直完美。

【乖宝就是聪明。】

【它叫“搞怪变色龙”

,小开心果,恶作剧时也是好帮手,等我找一下它的简介。】

系统小青蛇的尾巴速度飞快的在迷你光屏上划拉:【找到了。】

【叮!《搞怪变色龙的饲养指南》】

【食物:什么都可以吃,从不忌口。】

【爱好:恶作剧】

【能力:1隐身:融入万物,天衣无缝;

2模拟:谁告诉你它只会变色?

3陪伴:它是个小开心果,前提是它喜欢你,否则???

4共享:主人主人,我的能力给你用!】

【前n任饲主总结:你猜它为什么到你手上了呢?(艹!你又对我恶作剧!)】

【备注(隐藏只有足够幸运的家伙才能看到我):“搞怪变色龙”

饲养前置条件,1你足够幸运!2它足够喜欢你!3记得签订契约啊!】

“嘶!”

苏瑞泽刚刚看完《搞怪变色龙的饲养指南》,还未来得及观察手指上的小家伙,就感觉指尖传来一阵刺痛,他不由得轻“嘶”

出声。

【乖宝怎么了?】系统小青蛇紧张的看向苏瑞泽……的手指。

苏瑞泽攀着搞怪变色龙的手指指尖上,一滴鲜血缓缓渗出。

血滴将落未落时,被一条粉色的小舌头将其卷走。

苏瑞泽惊诧地道:“不咬人?喝血?”

【啊这?没听说过呀!】

系统小青蛇神色迷茫,也不知道苏瑞泽每次都是怎么在那张蛇脸上看出它的神情的。

一个病弱美少年和一条q版呆萌小青蛇,隔着隐身的新成员面面相觑。

……

【叮!宿主获得“搞怪变色龙”

主动认主,幸运值+10,亲和力+10,魅力值+10。】

系统提示认主成功时,搞怪变色龙终于现身于苏瑞泽眼前。

它只有拇指般大小,全身彩色,眼球突出,左右180度,上下左右转动自如。

此时它正定定地盯着苏瑞泽看,一个细细小小的童音在苏瑞泽意识中响起:“主人!”

“小彩,是你在说话?”

擅自作主给人家取名字的苏瑞泽轻轻摇晃手指,好奇道。

“主人,是我,小彩是我的名字吗?好开心呀!”

开心的变色龙小彩变为明亮的绿色,它继续攀着手指,抬起一条前腿挥了挥,算是打招呼。

【咦?小彩你以前的主人没给你取名字?】系统小青蛇觉得这不大可能,恐怕其中有什么猫腻。

热门小说推荐
程家那做牛做马的童养媳重生了

程家那做牛做马的童养媳重生了

简介关于程家那做牛做马的童养媳重生了上一世,程桂花死的很惨,被一个酒鬼当众凌辱,二十多年的清白就在众目睽睽下被毁。可她明明是程侍郎的童养媳,真正的糟糠妻,伺候婆母,养育小姑,照顾夫君。程家最艰难的日子是靠着她的肩膀扛起来的。可最后,她获得了什么?小姑厌恶她,婆母把她贬为奴仆,连程青山程侍郎也另娶她人!重活一世,桂花定要将程家狠狠踩在脚下,过出自己的璀璨人生!也是在这个时候,她才现,上一世程青山最终娶的那女子竟然是代替她的假千金!...

油腻大叔:吃喝玩乐逛末日

油腻大叔:吃喝玩乐逛末日

简介关于油腻大叔吃喝玩乐逛末日我是两千年后的王子孔慈,我是两千年前的警察孔慈,命运的齿轮交错,我们双向奔赴,你重生,我穿越,我们在末日相遇,同一个名字,同一具身体,演绎不同的未来!历尽沧桑,故事的结局,命运却告诉我,一切都是注定!一切都是玩笑?记住,末日不是打打杀杀,而是人情世故!...

穿越后,我靠青楼发家

穿越后,我靠青楼发家

简介关于穿越后,我靠青楼家一个不正经的文案一顿饭的功夫,沐城烟和三个同伴就穿越了。在人生地不熟的地方找失散的同伴,这是一个非常难的问题。好在穿越之神会眷顾每一个女主,所以…缺事业,天下掉下一座青楼。缺人手,一个宗门够不够。沐城烟只想好好展自己的事业,好早日找到自己那些娇弱无力的同伴们,谁知总有其他势力和自己抢资源!终于找到和自己打擂台的对手了,缘来是你,或许是心有灵犀吧,可姐妹的市场你也抢?正经文案沐城烟穿越之后,运气爆棚,想要什么来什么。最后一边找同伴,一边谈恋爱,爱情友情事业三丰收的故事。主体风格1v1甜宠死皮赖脸狼系王爷vs放飞自我锦鲤妖女。排雷1早期脑洞2如不符合您的胃口,直接退出,求你不要骂我和我的角色,我容易破防。3,每日一更,每章4ooo,不会加更,尽量不请假。...

斗罗:我爹,封号斗罗

斗罗:我爹,封号斗罗

作品简介元灵儿唐三,你很会打吗?你会打有个屁用,出来混是要有势力的,你哪个道上的?唐三我爹,封号,昊天。元灵儿望向自家老爹轻松打败唐昊,笑了,原来是小别三。...

上门女婿的逆袭

上门女婿的逆袭

我是一个俗人,当我获得了绝世医术,至强功夫,我逆袭了!各位书友要是觉得上门女婿的逆袭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

总裁,夫人让你赶紧来挖土

总裁,夫人让你赶紧来挖土

简介关于总裁,夫人让你赶紧来挖土我叫白白,在末世混了1o年,没有死在丧尸嘴里,却死在了好友的刀下,死了之后被推进丧尸群,连骨头都不剩我重生了,一朝重生在一个11岁小姑娘身上,原主从小无父无母,吃百家饭长大我找村长爷爷给我分了一块地,打算自食其力某一天,我在玉米地里捡到了一个血人,嗯,活的,拖回家洗干净之后,我很满意,捡个免费干活的男人浑身是伤,花了我不少的药,男人醒了,连自己是谁都不记得了,我高兴坏了,没有一点愧疚的对他说你是我捡的,给我乖乖的听话,好好的干活,要不然没饭吃半年后,助理来了,6云回去了,五年后,白白又捡到了他,还是那块玉米地,还是那个位置,白白我特么的,这次老娘不放人了...

每日热搜小说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