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藏小说

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有趣的地方(第2页)

或许还能挽救一下这场宴会的下半场,让他们稍自在一些。

离开这里后去哪——随便找个茶楼歇一程吧。

我实在是个很无趣的人,又不像真正十七岁且从未离家的少年人那样对外界事物都有着新鲜感,前世在外面游历的够久了,我只想找个稍安静的地方,或许还能多看一眼夜色。

但我并未想到,在我不客气地表示要离开后,船舱中的人踉跄地追了出来,甚至差点踩掉自己一只鞋。

“舟、舟小公子——”

船舱中传来沉闷的声响,步伐急促如鼓点般落下。

红衣修士几乎是猛地钻出来,看势仿佛要扑向我,惊得我身旁保护的暗卫几乎以为他在袭击,要拔刀相向,我抬手制止。

那人也没真扑到我身上,而是小心翼翼一弯身,拽住了我的衣袖。

他气息还有些不平稳,分明比我高,但因为弯着腰,反而是可怜兮兮地抬头看我,脸上有几分鲜明慌张,“哪里、哪里有让您不满意吗?为什么……”

眼底的光黯下去,更显得晦暗不明,“为什么要离开呢?”

我的反应依旧很无情。

“没有不满意。”

“只是无趣。”

我诚恳地说,“我想一个人待一会。”

这样应该表达得够明显了吧。

他却依旧慌乱,抬眼偷觎我一眼,“无趣……小公子,请您再给我一次机会!我可以带您去非常、非常有意思的地方。”

“再留一会吧。”

“求求您。”

借着船头挂着的彩灯的光,我能看见船舱当中的年轻修士们都站了起来,几乎都看向了这边,脸上浮现出祈求和渴望的神色来。

为什么?

我离开,他们应该很高兴才对。

视线掠过那一张张面孔,睫羽垂落。半晌后,我面无表情地开口:“好。”

还是在不安?

疑心得罪了我,等我离开之后,可能会被迫承担一些“可怕”

的报复——我当然不会做这样无聊的事。但是人的疑心一旦升起,便很难用口头上的语言打消,何况我还不想过多解释。

这算是我自己惹出来的麻烦……还是留下来吧。

希望那个“非常有意思的地方”

,不要耽误我太久的时间。

再一次失策了。

早知道应该什么都不管,直接让暗卫将我送回家的。

我面无表情地想。

潜伏在一旁的暗卫倒是也迟疑过,不过相互对视一眼,并未现身,显然也是默许了——小公子也到可以接触这些事物的年纪了,危险警报解除。

这一条街道在夜晚当中如同焰火般明亮惹眼,人流如织。

热门小说推荐
程家那做牛做马的童养媳重生了

程家那做牛做马的童养媳重生了

简介关于程家那做牛做马的童养媳重生了上一世,程桂花死的很惨,被一个酒鬼当众凌辱,二十多年的清白就在众目睽睽下被毁。可她明明是程侍郎的童养媳,真正的糟糠妻,伺候婆母,养育小姑,照顾夫君。程家最艰难的日子是靠着她的肩膀扛起来的。可最后,她获得了什么?小姑厌恶她,婆母把她贬为奴仆,连程青山程侍郎也另娶她人!重活一世,桂花定要将程家狠狠踩在脚下,过出自己的璀璨人生!也是在这个时候,她才现,上一世程青山最终娶的那女子竟然是代替她的假千金!...

油腻大叔:吃喝玩乐逛末日

油腻大叔:吃喝玩乐逛末日

简介关于油腻大叔吃喝玩乐逛末日我是两千年后的王子孔慈,我是两千年前的警察孔慈,命运的齿轮交错,我们双向奔赴,你重生,我穿越,我们在末日相遇,同一个名字,同一具身体,演绎不同的未来!历尽沧桑,故事的结局,命运却告诉我,一切都是注定!一切都是玩笑?记住,末日不是打打杀杀,而是人情世故!...

穿越后,我靠青楼发家

穿越后,我靠青楼发家

简介关于穿越后,我靠青楼家一个不正经的文案一顿饭的功夫,沐城烟和三个同伴就穿越了。在人生地不熟的地方找失散的同伴,这是一个非常难的问题。好在穿越之神会眷顾每一个女主,所以…缺事业,天下掉下一座青楼。缺人手,一个宗门够不够。沐城烟只想好好展自己的事业,好早日找到自己那些娇弱无力的同伴们,谁知总有其他势力和自己抢资源!终于找到和自己打擂台的对手了,缘来是你,或许是心有灵犀吧,可姐妹的市场你也抢?正经文案沐城烟穿越之后,运气爆棚,想要什么来什么。最后一边找同伴,一边谈恋爱,爱情友情事业三丰收的故事。主体风格1v1甜宠死皮赖脸狼系王爷vs放飞自我锦鲤妖女。排雷1早期脑洞2如不符合您的胃口,直接退出,求你不要骂我和我的角色,我容易破防。3,每日一更,每章4ooo,不会加更,尽量不请假。...

斗罗:我爹,封号斗罗

斗罗:我爹,封号斗罗

作品简介元灵儿唐三,你很会打吗?你会打有个屁用,出来混是要有势力的,你哪个道上的?唐三我爹,封号,昊天。元灵儿望向自家老爹轻松打败唐昊,笑了,原来是小别三。...

上门女婿的逆袭

上门女婿的逆袭

我是一个俗人,当我获得了绝世医术,至强功夫,我逆袭了!各位书友要是觉得上门女婿的逆袭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

总裁,夫人让你赶紧来挖土

总裁,夫人让你赶紧来挖土

简介关于总裁,夫人让你赶紧来挖土我叫白白,在末世混了1o年,没有死在丧尸嘴里,却死在了好友的刀下,死了之后被推进丧尸群,连骨头都不剩我重生了,一朝重生在一个11岁小姑娘身上,原主从小无父无母,吃百家饭长大我找村长爷爷给我分了一块地,打算自食其力某一天,我在玉米地里捡到了一个血人,嗯,活的,拖回家洗干净之后,我很满意,捡个免费干活的男人浑身是伤,花了我不少的药,男人醒了,连自己是谁都不记得了,我高兴坏了,没有一点愧疚的对他说你是我捡的,给我乖乖的听话,好好的干活,要不然没饭吃半年后,助理来了,6云回去了,五年后,白白又捡到了他,还是那块玉米地,还是那个位置,白白我特么的,这次老娘不放人了...

每日热搜小说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