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藏小说

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第100章(第1页)

绪自如顿了顿,“驱魔渊内动荡已经平息,极柱的裂缝已经被师父堵上。”

宴清河低头看了看自己身上的掌门印。

绪自如伸手拍拍宴清河的肩膀,好兄弟般地“诶诶”

两声:“师兄以后便是这天极门的掌门了,我羡慕得紧啊。”

宴清河手中把玩着掌门印:“师父他……”

绪自如张口就来:“积了大功德,当场便得道成仙,到天上做神仙去了。”

他伸了伸懒腰,“师父登仙那刻你想必还昏睡在床上,定没看见那景象。”

宴清河没再说话。

-

绪自如刚刚掏东西时没注意,伸懒腰的功夫里衣服里藏着的一把匕首掉了出来。

砸在地上一声沉闷的响声。

宴清河抬目去看,人都僵住了。

绪自如弯腰伸手去捡,嘴上轻快地说道:“你说巧不巧,今日我去无望泉看风景,就见水下一波光粼粼的东西,我废了些劲才把它给捞上来。”

绪自如笑,“师兄,你屋里进贼了?有人把你的东西偷了扔出来?”

绪自如说着才碰到匕首准备捡起来,宴清河一只手伸过来压在了他手上,阻止了他捡匕首的动作。

绪自如顿了顿,他用了些力把匕首从地上捡了起来,宴清河背还微弯着,维持着刚刚那个拦截的姿势,好一会儿,绪自如竟听见他呼吸重了起来。

绪自如垂下眼睛,轻轻擦了擦匕首上粘上的灰尘、枯草,不急不缓地说道:“师兄好小气,我捡到的送给我还不行吗?”

宴清河微微僵硬的背才挺了起来,他伸出手,语气堪称僵硬地说了句:“给我。”

绪自如抬起眼睛看他,仍旧是个笑嘻嘻的表情,他故意埋怨道:“师兄好小气。

我也没要过你什么东西,就拿个你不要的匕首而已,你也不舍得。”

“你想要别的都行。

这个不行。”

宴清河声音仍旧僵硬。

绪自如垂眼看着匕首上镶嵌的几颗夸张的宝石,笑声低低地传出来:“是不是在梦境里,我用它自杀,你害怕了?”

他话尾声抬起眼睛,眼睛还闪烁着些揶揄笑意。

“是。”

宴清河说。

绪自如眉目一顿。

宴清河面色认真而严肃,他再次开口说道:“是的。”

坦承无比。

绪自如抬起手把匕首还给了宴清河,他啧了一声,哄孩子般的语气:“好啦好啦,我还给你了。”

宴清河手指攥紧匕首。

绪自如没有说话,他重新坐回地上,懒洋洋地看了会儿天上月亮,又懒洋洋地望了会儿水中月影。

周围风都很安静。

-

热门小说推荐
程家那做牛做马的童养媳重生了

程家那做牛做马的童养媳重生了

简介关于程家那做牛做马的童养媳重生了上一世,程桂花死的很惨,被一个酒鬼当众凌辱,二十多年的清白就在众目睽睽下被毁。可她明明是程侍郎的童养媳,真正的糟糠妻,伺候婆母,养育小姑,照顾夫君。程家最艰难的日子是靠着她的肩膀扛起来的。可最后,她获得了什么?小姑厌恶她,婆母把她贬为奴仆,连程青山程侍郎也另娶她人!重活一世,桂花定要将程家狠狠踩在脚下,过出自己的璀璨人生!也是在这个时候,她才现,上一世程青山最终娶的那女子竟然是代替她的假千金!...

油腻大叔:吃喝玩乐逛末日

油腻大叔:吃喝玩乐逛末日

简介关于油腻大叔吃喝玩乐逛末日我是两千年后的王子孔慈,我是两千年前的警察孔慈,命运的齿轮交错,我们双向奔赴,你重生,我穿越,我们在末日相遇,同一个名字,同一具身体,演绎不同的未来!历尽沧桑,故事的结局,命运却告诉我,一切都是注定!一切都是玩笑?记住,末日不是打打杀杀,而是人情世故!...

穿越后,我靠青楼发家

穿越后,我靠青楼发家

简介关于穿越后,我靠青楼家一个不正经的文案一顿饭的功夫,沐城烟和三个同伴就穿越了。在人生地不熟的地方找失散的同伴,这是一个非常难的问题。好在穿越之神会眷顾每一个女主,所以…缺事业,天下掉下一座青楼。缺人手,一个宗门够不够。沐城烟只想好好展自己的事业,好早日找到自己那些娇弱无力的同伴们,谁知总有其他势力和自己抢资源!终于找到和自己打擂台的对手了,缘来是你,或许是心有灵犀吧,可姐妹的市场你也抢?正经文案沐城烟穿越之后,运气爆棚,想要什么来什么。最后一边找同伴,一边谈恋爱,爱情友情事业三丰收的故事。主体风格1v1甜宠死皮赖脸狼系王爷vs放飞自我锦鲤妖女。排雷1早期脑洞2如不符合您的胃口,直接退出,求你不要骂我和我的角色,我容易破防。3,每日一更,每章4ooo,不会加更,尽量不请假。...

斗罗:我爹,封号斗罗

斗罗:我爹,封号斗罗

作品简介元灵儿唐三,你很会打吗?你会打有个屁用,出来混是要有势力的,你哪个道上的?唐三我爹,封号,昊天。元灵儿望向自家老爹轻松打败唐昊,笑了,原来是小别三。...

上门女婿的逆袭

上门女婿的逆袭

我是一个俗人,当我获得了绝世医术,至强功夫,我逆袭了!各位书友要是觉得上门女婿的逆袭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

总裁,夫人让你赶紧来挖土

总裁,夫人让你赶紧来挖土

简介关于总裁,夫人让你赶紧来挖土我叫白白,在末世混了1o年,没有死在丧尸嘴里,却死在了好友的刀下,死了之后被推进丧尸群,连骨头都不剩我重生了,一朝重生在一个11岁小姑娘身上,原主从小无父无母,吃百家饭长大我找村长爷爷给我分了一块地,打算自食其力某一天,我在玉米地里捡到了一个血人,嗯,活的,拖回家洗干净之后,我很满意,捡个免费干活的男人浑身是伤,花了我不少的药,男人醒了,连自己是谁都不记得了,我高兴坏了,没有一点愧疚的对他说你是我捡的,给我乖乖的听话,好好的干活,要不然没饭吃半年后,助理来了,6云回去了,五年后,白白又捡到了他,还是那块玉米地,还是那个位置,白白我特么的,这次老娘不放人了...

每日热搜小说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