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藏小说

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第18章(第2页)

他想着便张嘴胡诌道:“我有听闻说过,有人魂魄离体,在生与死之间徘徊不走,是因为有事未了。

也不知道善人是否有什么心愿未了,或是有什么心事积压太久才导致他这一次生魂离体了?”

沈笛胡完自己额头上沁出了些汗水,他不擅说谎,为人板正,也不知道为何来到何家大宅短短一日,他一张嘴能对着秒音仙喊“姐姐”

,也能对着年迈的东伯胡诌。

东伯似乎确实在思考:“这……”

沈笛上一秒才反思自己嘴上不老实,下一秒又开始道:“我们都知道生魂离体,人是处在半生半死的状态的,时间久了很可能招魂都再找不回人的生魂,人永远都处于这种半生不死的状态,直到身体完全枯竭,人在睡梦中完全死去。”

东伯本来常年温和带笑的脸顿了顿,他脸上挂上了些许愁容:“刚刚安息也是这么说的,他十分着急,我们少爷也十分着急。”

他顿了顿,而后拿过沈笛手中的拐杖,他往地上戳了戳,下定决心:“不论如何,今夜必须举行招魂仪式。”

沈笛嗯了一声,东伯准备让人通知各厢房的人,说今夜举行招魂仪式,让他们配合一下安排。

沈笛跟着东伯走,他还是没有打探到当时善人到底发生了什么事情。

“我听了安说,善人有段时间在陀云寺住了数月,且想出家做和尚?”

沈笛决定直接问。

东伯顿了顿:“确有此事吗,我竟都不知。”

他说着叹了口气,“我想善人还未走出当年事的愧疚。”

沈笛闻言眉毛一跳,立马接道:“何事?”

东伯说:“当年被流寇劫走的还有一个流民。

后来老爷十分愧疚地告诉我说,他跟另外一个流民被抓到山洞里,被流寇打骂、又挨饿了两日,后来趁着流寇不备,他跟那位流民一同跑了出来。

下山时那位流民因为挨饿数日,被一块石头绊倒,崴了脚。

当时流寇又在追,他们两人都体力不支,老爷因为害怕而弃了那位一同逃出来的流民自己跑了。”

沈笛闻言顿了顿。

东伯又叹:“老爷因此事十分愧疚,觉得自己因为胆小懦弱害了他人一条性命。”

沈笛有些迟疑:“这……也是没办法的事情。

人人都有趋利避害的本能。”

东伯说:“我也是这么劝老爷的,老爷因为对这件事一直心怀愧疚,才会不顾阻拦跟家里断绝关系,二十年不归家,只在这助流民,想是也想弥补一下当时对他人弃之不顾的愧疚吧。”

热门小说推荐
程家那做牛做马的童养媳重生了

程家那做牛做马的童养媳重生了

简介关于程家那做牛做马的童养媳重生了上一世,程桂花死的很惨,被一个酒鬼当众凌辱,二十多年的清白就在众目睽睽下被毁。可她明明是程侍郎的童养媳,真正的糟糠妻,伺候婆母,养育小姑,照顾夫君。程家最艰难的日子是靠着她的肩膀扛起来的。可最后,她获得了什么?小姑厌恶她,婆母把她贬为奴仆,连程青山程侍郎也另娶她人!重活一世,桂花定要将程家狠狠踩在脚下,过出自己的璀璨人生!也是在这个时候,她才现,上一世程青山最终娶的那女子竟然是代替她的假千金!...

油腻大叔:吃喝玩乐逛末日

油腻大叔:吃喝玩乐逛末日

简介关于油腻大叔吃喝玩乐逛末日我是两千年后的王子孔慈,我是两千年前的警察孔慈,命运的齿轮交错,我们双向奔赴,你重生,我穿越,我们在末日相遇,同一个名字,同一具身体,演绎不同的未来!历尽沧桑,故事的结局,命运却告诉我,一切都是注定!一切都是玩笑?记住,末日不是打打杀杀,而是人情世故!...

穿越后,我靠青楼发家

穿越后,我靠青楼发家

简介关于穿越后,我靠青楼家一个不正经的文案一顿饭的功夫,沐城烟和三个同伴就穿越了。在人生地不熟的地方找失散的同伴,这是一个非常难的问题。好在穿越之神会眷顾每一个女主,所以…缺事业,天下掉下一座青楼。缺人手,一个宗门够不够。沐城烟只想好好展自己的事业,好早日找到自己那些娇弱无力的同伴们,谁知总有其他势力和自己抢资源!终于找到和自己打擂台的对手了,缘来是你,或许是心有灵犀吧,可姐妹的市场你也抢?正经文案沐城烟穿越之后,运气爆棚,想要什么来什么。最后一边找同伴,一边谈恋爱,爱情友情事业三丰收的故事。主体风格1v1甜宠死皮赖脸狼系王爷vs放飞自我锦鲤妖女。排雷1早期脑洞2如不符合您的胃口,直接退出,求你不要骂我和我的角色,我容易破防。3,每日一更,每章4ooo,不会加更,尽量不请假。...

斗罗:我爹,封号斗罗

斗罗:我爹,封号斗罗

作品简介元灵儿唐三,你很会打吗?你会打有个屁用,出来混是要有势力的,你哪个道上的?唐三我爹,封号,昊天。元灵儿望向自家老爹轻松打败唐昊,笑了,原来是小别三。...

上门女婿的逆袭

上门女婿的逆袭

我是一个俗人,当我获得了绝世医术,至强功夫,我逆袭了!各位书友要是觉得上门女婿的逆袭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

总裁,夫人让你赶紧来挖土

总裁,夫人让你赶紧来挖土

简介关于总裁,夫人让你赶紧来挖土我叫白白,在末世混了1o年,没有死在丧尸嘴里,却死在了好友的刀下,死了之后被推进丧尸群,连骨头都不剩我重生了,一朝重生在一个11岁小姑娘身上,原主从小无父无母,吃百家饭长大我找村长爷爷给我分了一块地,打算自食其力某一天,我在玉米地里捡到了一个血人,嗯,活的,拖回家洗干净之后,我很满意,捡个免费干活的男人浑身是伤,花了我不少的药,男人醒了,连自己是谁都不记得了,我高兴坏了,没有一点愧疚的对他说你是我捡的,给我乖乖的听话,好好的干活,要不然没饭吃半年后,助理来了,6云回去了,五年后,白白又捡到了他,还是那块玉米地,还是那个位置,白白我特么的,这次老娘不放人了...

每日热搜小说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