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藏小说

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第57章 出招(第3页)

丫鬟不懂:“您都知道了,那要怎么办?”

“是啊我都知道了,但是还是忍不住,按照她说的那样做呢。”

莫岳榆神色晦暗,紧紧的攥住信封。

……

李寻雁离开莫府后,没有着急回英国公府,而是去了京城最大的牙行,英国公府很好,但自己和李世镜毕竟只是外甥,不可一直住着。

李世镜忙于查案,那么宅子的事情就由她来解决。

牙行小二一看到李寻雁这派头,马上跑去叫掌柜,不多时一位白白胖胖,面如弥勒的中年男子就笑呵呵的迎上来:“问小姐安,小姐今日来是想买些什么?我们这里丫鬟小厮,香车宝马,各处院落宅子应有尽有。”

“我想买宅子,要靠近皇宫和大理寺的,面积倒是不需要太大,三进的就好。”

向掌柜吓一跳,三进也算不大?果然是贵客!而且还要靠近皇宫和大理寺的,不就是要方便家中老爷少爷上朝上衙?

大理寺能上朝的也就大理寺卿和少卿,前者的官员还在回京路上,这后者嘛,可不就是那个新任状元郎李世镜!

听说他带走了一母同胞的亲姐姐,一定是这位小姐了!

向掌柜笑得更加友善,身子也伏的更低一些:“有的有的,符合李小姐要求的宅子一共有六处,您要是方便,我现在就能带您去看。”

“可以。”

李寻雁很满意,不愧是最大的牙行,手上的资源就是多。

最后李寻雁选中了东城的一个四进的大宅院,距离英国公府不到两条街,算是邻居。

距离皇宫和大理寺也是很近,驾车三刻钟就能到,院子也还算干净规整,等重新修缮一番,就能入住。

四进的宅子两个人住确实有些浪费,但李寻雁转念一想,李世镜对那苏蓉情根深种,即使没有苏蓉也会有其他李蓉、赵荣的被李世镜娶进来。

四进的宅子他们两边分开住,也算是保持距离,李寻雁这样想就很满意了,直接交了定金,尾款等牙行代为处理好房契等的转让,再结交。

向掌柜笑得喜不胜收,已经把李寻雁升级为最最尊贵的用户,保证此事会给她妥帖办好,连宅子的修缮都承包了,可谓是无比贴心。

李寻雁重金买完房子后,就坐上马车返回英国公府。

暗卫二号像是一阵风吹进马车里:“主人,红薯的事情宣王已经知道了。”

红薯是一直背靠着宣王的商人张端好不容易从西洋带回来的,精心伺弄就是为了献给宣王,没想到无意中被李诗韵现,直接带人抢了过去,甚至痛下杀手,只为灭口。

宣王看着脚下重伤的张端,直接捏碎了木制扶手:“惠王,李诗韵,好得很,好得很!”

热门小说推荐
程家那做牛做马的童养媳重生了

程家那做牛做马的童养媳重生了

简介关于程家那做牛做马的童养媳重生了上一世,程桂花死的很惨,被一个酒鬼当众凌辱,二十多年的清白就在众目睽睽下被毁。可她明明是程侍郎的童养媳,真正的糟糠妻,伺候婆母,养育小姑,照顾夫君。程家最艰难的日子是靠着她的肩膀扛起来的。可最后,她获得了什么?小姑厌恶她,婆母把她贬为奴仆,连程青山程侍郎也另娶她人!重活一世,桂花定要将程家狠狠踩在脚下,过出自己的璀璨人生!也是在这个时候,她才现,上一世程青山最终娶的那女子竟然是代替她的假千金!...

油腻大叔:吃喝玩乐逛末日

油腻大叔:吃喝玩乐逛末日

简介关于油腻大叔吃喝玩乐逛末日我是两千年后的王子孔慈,我是两千年前的警察孔慈,命运的齿轮交错,我们双向奔赴,你重生,我穿越,我们在末日相遇,同一个名字,同一具身体,演绎不同的未来!历尽沧桑,故事的结局,命运却告诉我,一切都是注定!一切都是玩笑?记住,末日不是打打杀杀,而是人情世故!...

穿越后,我靠青楼发家

穿越后,我靠青楼发家

简介关于穿越后,我靠青楼家一个不正经的文案一顿饭的功夫,沐城烟和三个同伴就穿越了。在人生地不熟的地方找失散的同伴,这是一个非常难的问题。好在穿越之神会眷顾每一个女主,所以…缺事业,天下掉下一座青楼。缺人手,一个宗门够不够。沐城烟只想好好展自己的事业,好早日找到自己那些娇弱无力的同伴们,谁知总有其他势力和自己抢资源!终于找到和自己打擂台的对手了,缘来是你,或许是心有灵犀吧,可姐妹的市场你也抢?正经文案沐城烟穿越之后,运气爆棚,想要什么来什么。最后一边找同伴,一边谈恋爱,爱情友情事业三丰收的故事。主体风格1v1甜宠死皮赖脸狼系王爷vs放飞自我锦鲤妖女。排雷1早期脑洞2如不符合您的胃口,直接退出,求你不要骂我和我的角色,我容易破防。3,每日一更,每章4ooo,不会加更,尽量不请假。...

斗罗:我爹,封号斗罗

斗罗:我爹,封号斗罗

作品简介元灵儿唐三,你很会打吗?你会打有个屁用,出来混是要有势力的,你哪个道上的?唐三我爹,封号,昊天。元灵儿望向自家老爹轻松打败唐昊,笑了,原来是小别三。...

上门女婿的逆袭

上门女婿的逆袭

我是一个俗人,当我获得了绝世医术,至强功夫,我逆袭了!各位书友要是觉得上门女婿的逆袭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

总裁,夫人让你赶紧来挖土

总裁,夫人让你赶紧来挖土

简介关于总裁,夫人让你赶紧来挖土我叫白白,在末世混了1o年,没有死在丧尸嘴里,却死在了好友的刀下,死了之后被推进丧尸群,连骨头都不剩我重生了,一朝重生在一个11岁小姑娘身上,原主从小无父无母,吃百家饭长大我找村长爷爷给我分了一块地,打算自食其力某一天,我在玉米地里捡到了一个血人,嗯,活的,拖回家洗干净之后,我很满意,捡个免费干活的男人浑身是伤,花了我不少的药,男人醒了,连自己是谁都不记得了,我高兴坏了,没有一点愧疚的对他说你是我捡的,给我乖乖的听话,好好的干活,要不然没饭吃半年后,助理来了,6云回去了,五年后,白白又捡到了他,还是那块玉米地,还是那个位置,白白我特么的,这次老娘不放人了...

每日热搜小说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