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愛或不愛的問題,對她來說不是問題。甚至兩個人為什麼在一起,她也不明白。也許就是為了做個伴兒、像養個小貓小狗?她知道自己長得不難看,李向樵有時帶她出去應酬——當然,都是她自己覺得有,也願意跟著去的情況下——她沒有給李向樵丟過臉。也或許正是如此,兩人還沒分。在李白看來,李向樵可比小貓小狗強多了,鞋子一塵不染,衣服的領袖挺括,褲線總是筆直,什麼重要節日也不忘給她買禮物,很體貼。
李白的朋友中,只有付穎見過他。是付穎結婚那天,李白喝多了,有人要送她,她把人趕走,掏出電話說,「我喝多了,你來接我吧」。就掛了電話,人趴在桌上。
後來,李白的電話一直響,付穎代接了,對方立刻問,「你是哪位?李白呢?」聽完她報了身份後,很客氣地說,「我是李白的朋友,大約要兩個小時後才能到a市。麻煩你幫我替她在酒店開個房間,把房號告訴我,我回去後接她。」
付穎沒有走,陪李白坐著,一直等到李向樵來。
李向樵進來看她那身打扮,知道是娘子,先是道了賀,又謝了他們,然後一路抱著李白,直到放進車裡。
返身和他們再見時,他的手上已經多了一個紅包。
「恭賀婚、白頭偕老。」
那紅包分明是自己酒席上提供的那種。他們因為喜宴已經結束,只等著送李白,便把東西都拿到房間裡。卻不知什麼時候,讓李向樵拿了一個,連紅包都包好了。
付穎之後在李白面前提起這件事,還拐彎抹角、各種試探。李白倒認的豪氣,也沒什麼尷尬的,直說兩人現在住在一起。當付穎滿心讚嘆這個人做事滴水不漏時,李白說,「他就那樣,分毫不欠別人的。你替我開了房間,他要給你房費,紅包不過是個由頭。」
付穎有點愣,「真的?」然後又說,「不對啊,多了好多。」
李白一副知之甚深的樣子,「你別打他的主意,我們倆絕不會有收你紅包的那一天的。他不會結婚的。」
付穎還不大信,李白說,「出手那麼漂亮的人,你覺得適合做『一個人』的丈夫嗎?」她把「一個人」咬得很重。為了剿滅付穎最後的幻想,李白說,「我和他在一起已經兩年了,我從來沒有想過婚娶的那一天。無非就是哪一天,兩個人膩了,就拜拜了。」
「怎麼會?那你為什麼要和他在一起?」
李白說的心不在焉,「為了有個伴兒吧。」
「有個伴?什麼意思?你可別說你恨嫁,無非就是你願意答應誰。」
「我哪裡有那麼搶手?」
「怎麼沒有?要我給你數嗎?」
李白過了好半天才說,「我也不知道,當時覺得他的勾引既含蓄又明晃晃、不帶掩飾,就是忽然覺得他也是個有品的人——我總不能跟著一個特別有煙火氣的居家男人吧?」
付穎無語,「這都什麼理由?你怎麼不說你饑渴難耐?」
「也有那麼點兒,」李白搖著手裡的飲料杯,「有養生大家不是有那麼種說法嗎?女人常年沒有性生活,容易中路淤堵,長期下來,容易脾氣大。」
付穎無語,「你能不能正經點兒?」
李白瞟了她一眼,「有什麼不正經的?你一個已婚婦女,討論這個,怯什麼場呀。」
「那你倒是找個正經人啊?」
「他挺正經的。是一個成熟的男人,很有風度、體貼,無論什麼時候都會把你照顧得好好的,只要你需要。」李白又補充了一句,「似乎也沒有什麼花邊聞。」
「就是可以隨時散夥?你安全感爆棚了?」
李白抬眼,「安全感跟他有什麼關係?他願意要我,我願意要他,走到哪天,不願意走了,互相告別,頂好。」
付穎當時看著她想問,「那肖天明呢?」卡在喉間,她問的卻是,「那你打算一直這樣下去?」
李白不吱聲。
付穎結婚,她心裡並不好受。茫茫然的。那天她為什么喝那麼多?她到底想的是什麼,只有她自己知道。
其實兩個人住在一起,即便再不想有家的負累,也難免會有些瑣事。有時想,她和他就像家人,只是沒有孩子。或者反過來說,家務請小時工,又沒有孩子的二人世界,是不是家?
和李向樵在一起的自由度很大,兩個人互相不負有義務。她和他,稱得上相敬如賓吧?一起出去的時候,他總是很體貼的替她拿著東西;遇到難走的路,他會主動停下來扶她;如果天氣惡劣,他會打電話問要不要去接她。有時她會陶醉在他的體貼中。而更多的時候,在享受這種體貼的時候她清醒的告訴自己,這種待遇,她不是第一個享受的人,也不是最後一個。他所形成的這一切的紳士風度,不是因為她,而是他與生俱來的一種表現,她只是點綴他生命的過客。
他們應該都是彼此的過客,只是在哪個路口分開。
李白這一覺睡的不大安穩,年紀越大毛病越多,明明熬了幾天困的要死,卻得緩一緩才能睡沉。她閉著眼睛動了動,摸到旁邊的被子,又閉了會兒眼睛才睜開來。
李向樵已經推門進來,他剛洗漱過,整個人看起來神清氣爽,發尖兒上似乎還有點水珠。「伊可稱得上帥男子」,李白心想,嘴上說的是「你要出去?」嘴巴一張,她自己都有點嫌惡自己,夜真不該是女人熬的。然後又想,到底是什麼促成兩個人忍受著平凡的細節,非在一起不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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