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返回时,他看到这二重山里的几头狼正围在之前他丢野兔内脏的方。
兔子头已经没了,狼在树下,盯着树枝上的内脏嗷嗷叫,想吃又吃不到。
而这时,远处又是一阵恶风刮来,却见那吊睛白额的大虫跑了过来,狼群急忙走位让了让,而大虫则是三两下就爬上了树,轻飘飘将那内脏一叼、一甩,便咬进了口中。
李元则是带着饭盒,回到家和阎娘子悄悄把野兔给煮了,又分了吃了。
...
...
在别人眼里,李元是三四没猎到什么东西了,所以第四他就正大光明打了只野鸡回去。
路人见了,笑着调侃。
“哟,元子又捡漏了?”
“今运气不错啊。”
李元笑笑,也不搭理他们。
不过家里肉是有了,但栗米却越来越少,而且铜板也见底了。
阎娘子要帮着邻居去打水,送柴火,赚点钱,李元直接拒绝了。
这要是出点事,那他可真就是后悔莫及了。
两人一合计,就用小半只鸡到隔壁的王婶家换了点栗米。
王婶家的王叔是在县上酒楼跑堂的,好歹能拿到点钱,而县上粮铺比村子这边可是要便宜一点,回来时,王叔也会带些。
只不过肉的话就贵了。
王婶自己去买鸡价格会贵许多,阎娘子若去黑商那边卖鸡价格会便宜许多,两人这么交换倒是对双方都有好处。
...
...
第五。
熊哥带了两兄弟上山,一群人则是围在山口。
如今虽是灾荒年,虽是常有饿殍,但却还没到无法无、官府彻底失控的那种局面。
所以没有准狩令,普通人也不敢上山,否则若是谁举报了,那一顿棍棒,或是押入大狱都是少不了的,严重了还会掉脑袋。
拿平民充盗寇去领功的行为,县官熟,刁民们也熟。
而监狱里的那群囚犯,可不就是然的“盗寇”
么?
李元见熊哥上山了,他就避了避。
当晚...
熊哥三人又挑了头野猪下来了,顺带着还捎了两只野鸡,山口众人欢呼,高喊着“跟着熊哥有饭吃”
,“熊哥厉害”
之类的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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