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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说为什么沈德福在这里练字,那还有很重要的一点。
虽然沈德福上辈子读到了博士,但那是理科博士,上学的时候认识的字都是简体字,对于古代的繁体字,他就只能认识个大概罢了。
于是这些日子以来,沈德福便找了二哥沈德宗,开始学认字,就是为了早日把过去简体字的思维惯例,转化成古代能用的繁体字,省的在古代当一个写字瘸腿的学子。
半个月后,沈德福在沈炅的带领下,穿着崭新的衣服,背着沈大山亲手做的书箱,踏上了求学了道路。
北岸村在麦家村的下游,两村距离不过几里地,来回也才不到一个时辰,沈德福年纪虽小,但是跟着亲爹学了不少基础的功夫,如今气力见涨,几里地,对于他说,轻而易举。
所以当沈炅提出要背沈德福走路的时候,便背他摇头拒绝了,“爹,我如今都十岁了,不再是小孩子了,用不着你背我的。”
沈炅蒲扇般的大手摸摸沈德福的脑袋,语气温和的回道,“那好,阿福啊,你要是累了,就跟爹说知道吗?”
在沈炅的眼中,阿福仍旧是过去那个处处需要他照顾的傻儿子,现在虽然儿子不傻了,但是他照顾儿子的习惯,一时之间还是没改掉。
“二叔,你放心,到了学堂,我会让夫子多照顾弟弟的。”
一旁的沈德宗轻声说道。
如今五年过去,沈德宗已经是个十三岁的少年了,他因为有心要科举,所以启蒙几年之后,就不继续再村塾里读书了。
沈昊特意托人找了县城里一个秀才办的私塾,在这里,大多数都是有意科举的孩童。沈德宗虽然是个农家子,但是因为天资聪颖,颇受孙秀才的看中。
今天,因为是弟弟阿福头一次上村塾,沈德宗有些不放心,这才特意请了半天假,和二叔沈炅一起送弟弟上学。
沈德福一行三人,很快到了北岸村,沈德宗熟门熟路的带着几人来到了村塾,见到了陈夫子。
“这就是你弟弟,名字叫做沈德福,是吧?”
陈夫子如今四五十岁了,因为考了许多次,都在院试这一关败落,所以早就绝了考科举的念头,这些年来一直都在村塾里专心教授孩童启蒙。
如今见了沈德宗这个聪慧的孩子,顿时面露笑容,十分和蔼的样子。
沈德宗微微躬身,很有礼貌的回道,“回夫子,这位是我二叔沈炅,这是二叔的儿子,沈德福。”
沈炅和沈德福向夫子问好。
“嗯好好,无需这么客气。”
陈夫子摸着花白的胡须,回道。
之后沈炅把束脩交给了陈夫子,陈夫子则带着沈德福去了正堂拜了孔夫子。
沈德福跪在蒲团上,恭敬的向面前孔子的牌位磕了三个头。
拜完孔子之后,还要拜老师,仍旧是磕三个头。
跪在蒲团上的沈德福暗中揉了揉自己的膝盖,他想着这辈子估计往后磕头的日子少不了了。就是可怜他上辈子顶天立地,没跪过任何一个人的膝盖了!
这时候,沈德宗戳了一下发呆的沈炅,对着他使了一个眼神,沈炅这才反应过来,随即慌忙的呈上朱笔。
陈夫子稍稍等了片刻,也没有不耐烦,他接过那只朱笔,不疾不徐的在沈德福的额头上点了一个圆点。
“子曰:“学而时习之,不亦乐乎。””
这件事沈德宗来之前已经交代过了,所以当陈夫子话音落下之后,沈德福便跟着读了一遍,“子曰:“学而时习之,不亦乐乎。””
读罢,沈炅和沈德宗两人作为家人代表,对着陈夫子称谢。
作品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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