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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
斯塔茜不情愿的离开。
书房中只剩下父子。
“父亲,难道您也要由着斯塔茜的性子胡来?”
刘易斯说道:“她的年纪如果再嫁不出去,在贵族圈子里恐怕会有很糟糕的名声,附近的骑士和贵族们也对她畏之如虎,而李奇至少是个男爵,而且他还是姐姐的孩子。”
白发老人伸手拿过信看了一眼,面露笑容:“这语气,很像那只豪猪。”
“我们的家徽是什么?”
他问道。
刘易斯回答:“张开嘴的鳄鱼与牙签鸟。”
许多人会在意维斯多姆家族的鳄鱼,却总会忽视小小的牙签鸟。
再问:“家族箴言呢?”
刘易斯则又答:“猛兽亦有挚友。”
“所以我什么时候说过不能让斯塔茜和李奇结婚了?”
老人反问。
维斯多姆就像一头蛰伏于湿地的巨大鳄鱼,海角的豪猪堡则是那只牙签鸟。
“李奇毕竟是伱姐姐的孩子,拥有着一半维斯多姆的血脉,而且他还是有封地的男爵,斯塔茜嫁给他很合适。”
刘易斯欣喜之余还有些忧愁:“我得找礼仪女仆好好教导斯塔茜,让她千万别把李奇吓跑了,幸好时间还很多,能慢慢来。”
老人深以为然的点头,看到自己孙女那副男人般姿态的青年们,恨不得转身就跑。
();() 没有人想给自己取一个能一拳把自己打骨折的母老虎,因为在这之前她真的这么干过,在舞会上对某个试图对她“亲近”
一些的贵族,一个过肩摔。
父子二人对此深表理解,但理解又能怎么样?斯塔茜毕竟是自己家的后代,只能寄希望于李奇急需要依靠,不得不选择接受这桩婚姻了。
……
“阿嚏!”
“大人,您应该注意身体”
男仆及时的为李奇送来衣物,帮他披在身上。
“谢谢,草叉”
已入深秋,天气转凉。
他正读一本《驴子骑士与公爵夫人》,虽然内容有些黄暴,而且行文粗鄙,但整体情节非常的有特色,在书中,自称有着驴子特色的骑士因为东峡与巨人脚的战争而前往南方战场,最终被一位公爵俘虏。
但他意外遇到了公爵夫人,通过花言巧语搅得对方春心荡漾,然后驴子骑士用自己的绝技征服了对方。
甚至在那之后,公爵夫人还主动帮他联系其他贵族夫人,一群人每天都会偷偷到关押驴子骑士的地牢中,然后…其乐融融。
甚至他还搞定了公爵的女儿,侍女等等。
最后人名已多到李奇记不起来,粗略一算应该也有几十人。
这完全就是某位吟游诗人的胡思乱想,总有人想要让高贵的贵族夫人在自己胯下,征服高贵更能满足人的内心。
在故事的最后,公爵发现了他们的行为,双方争端中驴子骑士击败了公爵,但他仁慈的放了公爵一马,只希望所有选择跟随他的女人们能一起平安离开,但愤怒的公爵却忘记了‘不杀之恩’,竟然向诡异的夜神祈祷,变成了长着长毛的野兽。
驴子骑士最终凭借着自己的英勇,以及一把银钢锻造的宝剑成功击杀了长毛野兽,然后他们拥有了那座城堡,快乐的生活着。
“杀了一个公爵,把公爵城堡内所有女性全都收下,竟然没有人当回事?”
一篇吟游诗人的小说,不该要求太苛刻,看个乐呵就好。
类似的书还有《铁匠之女与骑士》、《男爵和羊》、《骑士与母人马的午夜》等等,书名充满了噱头,内容也是各种放飞自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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