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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人没钱,也一样花心?”
丁竞玲歪头,“真的姐姐?”
“可我觉得,jo就对你好好啊。”
继续喝酒,万姿淡笑着没说话。
和梁景明在一起这事,她不曾对外公布过。也不知道丁竞玲从哪得到的消息。
社交圈就是这样,从没有不透风的墙,逼得人步步如履薄冰。但话说回来,至少证明她在这圈子,还有成为话题的价值。
比被人议论更糟的,永远是无声无息。
“你知道吗,学校里好多女生都很注意他。”
真的是喝多了,丁竞玲开始口不择言,“哎,他是很帅……可惜对我们都没感觉,就喜欢你……”
“他之前还给你买鞋,对吧?还问其他女生什么款式好看,我们大家都传开了……”
“他一谈恋爱呀,下了课就见不到人,难得看到他,也是在校门口排队买鸡蛋仔,说是女朋友就想吃这家……”
“我朋友还遇到他在宿舍厨房煲汤,煲完仔仔细细装好,就是要给你喝呢……”
夸赞落入耳中,万姿却莫名有些不是滋味。再反驳也像炫耀,她随口应了一句:“哈哈被你这么一说,感觉jo比起男朋友,更像我菲佣。”
“哎呀姐姐,帅菲佣不是比男朋友好吗!百依百顺又不会闹脾气!方方面面都能照顾到你!”
谁知丁竞玲神经质一般笑起来,又转瞬压低声音:“对了说起照顾……他那个……表现怎么样?”
万姿抬眸。
“让你很爽吗?”
丁竞玲浑然不觉,越说眼睛越亮,“他不是有白人血统么?怎么样,大不大?我闺蜜说他鼻子很挺,手也很大,一看就活就很好……”
唇角弧度未动分毫,心中那越来越重的别扭感,却坠得万姿眼底毫无笑意。
且不论她跟丁竞玲不算熟,远没有到可分享床上故事的程度,最令人不舒服的,是丁竞玲的语气和表情。
她谈论梁景明,就像港媒谈论美貌嫩模有“34f导弹胸”
,谈论一个一时新鲜的玩物。她问得出,说明她看得出,万姿和梁景明从实力到阅历,都不是对等关系。
丁竞玲本性不坏,只是在金字塔顶端待久了,有时未必觉得脚下众生,也是自己同类。
万姿很清楚,在香港在这个世界,还有很多豪门,很多个丁竞玲们。
而向来被他们鸟瞰,被他们物化的,又何止是美貌女人。
是弱者,是穷人。
“你们小小年纪,尺度就这么大?”
一笑置之,万姿把玻璃酒樽重新堵起:“行了,我看你是喝太多,别再加了。”
如果时光倒流,她也是十八岁,那一定会跟丁竞玲辩论到底——
梁景明对她的细致照顾,不过是感情的锦上添花。她喜欢的,是他看她时琥珀般柔和的眼睛;是他告诉她往事时的那份认真;是他对谁都正直又周到的温情……
但万姿已经长大了。她早已没有那种辩论欲,何况丁竞玲又是她甲方,甲方说的歪理也是铁律。
所以她拿出卡包,招呼侍者买单:“竞玲,今天就到这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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