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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笙在心里叹了口气,看样这肉是留不住了,得入乡随俗啊,她只能装作懵懂的瞪大眼睛:“啊?我以为每天吃一只,一星期不就吃完了。”
其他人都哈哈大笑起来:“你可真敢想啊,那是资本家才能过得起的日子吧,咱们做梦都不敢吃那么多。”
最后林笙挑了一只个头最大的兔子留了下来,剩下的也全交给他们帮忙拿去卖钱。
林小弟把二姐安全送到家之后,又跑去跟小伙伴们汇合了,不知道还要搞些什么别的事情。
林笙决定今天晚上就把这只兔子给炖了,不过在炖肉之前,还要把空间里那个男人给处理掉。
顾瑾渊醒过来的时候,现自己又躺在了那个黑漆漆的煤棚子地上。
女孩的脸凑的很近,还能闻到她身上那淡淡的雪花膏味。
顾瑾渊有些不好意思,下意识的后退一下,随即又愣住了:“我还活着?”
林笙翻了个白眼:“确实还活着,是我救了你,救命之恩不用你以身相许,更不用下辈子给我做牛做马。”
说到这,她顿了一下,表情也跟着严肃了起来:“我救你,只是因为你是一名军人,你值得,也请你牢牢记住你的身份与使命,永远对得起你入伍时立下的誓言。”
顾瑾渊的眼睛也亮了,他双手用力,扶着后面的煤堆站了起来,冲着林笙敬了一个军礼,一切尽在不言中。
临走前,林笙还递给他一个袋子,可以挎在身上:“里面那个粉末是吃的,你只要用水冲一下喝掉就可以,对你伤口也有好处。”
那根军绿色的密封子弹壳,也被她放在了包里。
最后又给了他一件看起来灰扑扑的棉布衣服:“你换上之后就离开吧,有缘再见。”
顾瑾渊又冲她敬了一个军礼:
“我本名顾瑾渊,大恩不言谢,我不知道我什么时候能还了这份救命之恩,但是我保证不会是一个忘恩负义之辈。”
林笙点点头,没再多说什么就转身去了厨房。
她刚才一直没叮嘱顾瑾渊不要把她的事情暴露出去,就是觉得没必要。
那小子也不傻,濒死的伤都让自己救活了,他要是想说出去,嘱咐多少遍也没用,这玩意就跟异地恋一样,还真的只能靠他的良心。
不过既然救了,她就不会后悔,人生本来就是未知的,要把每一天都当成最后一天来过,那就一切都不是个事。
林笙再次听到翻墙的动静之后,又去确认一下人已经离开,就彻底放下不管了,眼下最要紧的事,是吃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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