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藏小说

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第94页(第1页)

看着墨澈走时的背景,江月儿忍不住说道:“阿默,我把这些还你,你能听听我说的吗?”

她抬起手,手里拿着一片金叶子。

厚重的金叶在阳光下闪烁着刺眼的光辉。

霍骁惊讶地看了墨澈一眼。

那是漠北皇室专门给贵族打造的金叶子。

没想到,主子给了江姑娘。

男人的玄色靴子顿住。

墨澈回过头,看着少女恳求的眼神。不禁回想起她在林中对抗巨蟒时的样子。

那时候,她的眼里毫无惧意,可现在,却有些怯生生的。

是因为他的身份吗?

他不喜欢这种感觉。

“路上说。”

说完,他大步流星地走了。

江月儿脸上闪过喜色,拉起裙摆,跟在墨澈身后。

王府外,停着一辆皇室专用的马车。

江月儿抬头感叹。

她以为游逸之的马车已经够豪华了,没想到墨澈的更加华丽。

真不亏是家里有金矿的,整架马车,竟然以真金作为装饰,在光照下骚包得不行。

比游逸之那些宝石耳钉还要招摇。

“三皇子,按照惯例,江姑娘不能入内。”

霍骁抱拳请示。

皇室马车,只能由皇室中人入座。江月儿只是一介平民,就连在旁牵马也够不上资格。

墨澈脸上冷如冰霜,轻皱的眉,显出一丝不悦。

他不假思索道:“既然如此,换成本王的马车吧。”

霍骁微微诧异,只能领命:“遵命。”

江月儿不知墨澈换马车代表了什么,只呆呆地跟着,直至上了车,与墨澈大眼瞪小眼的,才觉得不自在。

好尴尬

明明两人只是相对而坐,为什么她会觉得脸上有些发热?

不由得,回想起了俩人共乘一匹马的情景

那时候急着救希希,就算两人共骑一匹马也没多大感觉,现在单独面对墨澈,好似重温了一遍似的。

男子炙热的气息,仿佛就在旁边。

墨澈悠闲地喝了一口酒,垂眸看着小妮子。

这江月儿,不是有事找他吗?怎么上了马车,倒有些扭扭捏捏的?

“从王府到宫门,只有一炷香时间,你确定要浪费吗?”

江月儿恍然大悟,连忙道:“三皇子,我有些东西想给您尝尝。”

墨澈看着女子旁边的小竹篮,眼里透过不解。

她从竹篮子里,拿出一个仍附着冷气的碟子。

漠北气温偏高,那碟子刚接触到温热的空气,一股股白气不住地冒起。

“嘶嘶”

江月儿觉得手上冰冷无比,给墨澈的东西不敢放下,只得将碟子频繁换手,冻得直哆嗦。

热门小说推荐
程家那做牛做马的童养媳重生了

程家那做牛做马的童养媳重生了

简介关于程家那做牛做马的童养媳重生了上一世,程桂花死的很惨,被一个酒鬼当众凌辱,二十多年的清白就在众目睽睽下被毁。可她明明是程侍郎的童养媳,真正的糟糠妻,伺候婆母,养育小姑,照顾夫君。程家最艰难的日子是靠着她的肩膀扛起来的。可最后,她获得了什么?小姑厌恶她,婆母把她贬为奴仆,连程青山程侍郎也另娶她人!重活一世,桂花定要将程家狠狠踩在脚下,过出自己的璀璨人生!也是在这个时候,她才现,上一世程青山最终娶的那女子竟然是代替她的假千金!...

油腻大叔:吃喝玩乐逛末日

油腻大叔:吃喝玩乐逛末日

简介关于油腻大叔吃喝玩乐逛末日我是两千年后的王子孔慈,我是两千年前的警察孔慈,命运的齿轮交错,我们双向奔赴,你重生,我穿越,我们在末日相遇,同一个名字,同一具身体,演绎不同的未来!历尽沧桑,故事的结局,命运却告诉我,一切都是注定!一切都是玩笑?记住,末日不是打打杀杀,而是人情世故!...

穿越后,我靠青楼发家

穿越后,我靠青楼发家

简介关于穿越后,我靠青楼家一个不正经的文案一顿饭的功夫,沐城烟和三个同伴就穿越了。在人生地不熟的地方找失散的同伴,这是一个非常难的问题。好在穿越之神会眷顾每一个女主,所以…缺事业,天下掉下一座青楼。缺人手,一个宗门够不够。沐城烟只想好好展自己的事业,好早日找到自己那些娇弱无力的同伴们,谁知总有其他势力和自己抢资源!终于找到和自己打擂台的对手了,缘来是你,或许是心有灵犀吧,可姐妹的市场你也抢?正经文案沐城烟穿越之后,运气爆棚,想要什么来什么。最后一边找同伴,一边谈恋爱,爱情友情事业三丰收的故事。主体风格1v1甜宠死皮赖脸狼系王爷vs放飞自我锦鲤妖女。排雷1早期脑洞2如不符合您的胃口,直接退出,求你不要骂我和我的角色,我容易破防。3,每日一更,每章4ooo,不会加更,尽量不请假。...

斗罗:我爹,封号斗罗

斗罗:我爹,封号斗罗

作品简介元灵儿唐三,你很会打吗?你会打有个屁用,出来混是要有势力的,你哪个道上的?唐三我爹,封号,昊天。元灵儿望向自家老爹轻松打败唐昊,笑了,原来是小别三。...

上门女婿的逆袭

上门女婿的逆袭

我是一个俗人,当我获得了绝世医术,至强功夫,我逆袭了!各位书友要是觉得上门女婿的逆袭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

总裁,夫人让你赶紧来挖土

总裁,夫人让你赶紧来挖土

简介关于总裁,夫人让你赶紧来挖土我叫白白,在末世混了1o年,没有死在丧尸嘴里,却死在了好友的刀下,死了之后被推进丧尸群,连骨头都不剩我重生了,一朝重生在一个11岁小姑娘身上,原主从小无父无母,吃百家饭长大我找村长爷爷给我分了一块地,打算自食其力某一天,我在玉米地里捡到了一个血人,嗯,活的,拖回家洗干净之后,我很满意,捡个免费干活的男人浑身是伤,花了我不少的药,男人醒了,连自己是谁都不记得了,我高兴坏了,没有一点愧疚的对他说你是我捡的,给我乖乖的听话,好好的干活,要不然没饭吃半年后,助理来了,6云回去了,五年后,白白又捡到了他,还是那块玉米地,还是那个位置,白白我特么的,这次老娘不放人了...

每日热搜小说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