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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9章 喜欢(第1页)

他很喜欢这个媳妇,虽然说刚开始只是因为媳妇长得很合他的眼缘,他也是抱着能培养感情就培养,如果媳妇不喜欢他他以后上战场就给媳妇和离书一封,也给她一笔数量不菲的银钱。

当然,他刚开始为夏叶置办的田地什么的,他不会收回来,反正那是夏叶的嫁妆,如果他真的跟夏叶和离了,那么夏叶的嫁妆就是夏叶的,夏叶想要带走就带走。

可是他没有想到自己会那么吓人,原来的夏叶在新婚之夜看见他的第一眼就吓昏过去了,让他感觉无比的心塞。

那一刻他真的很难过,虽然说对夏叶没有多少感情,当初的好感也只是因为夏叶的容貌而已。可是没有任何人,没有任何男人会因为被自己媳妇害怕而不难过的,尤其是他这么多年被那么多人嫌弃中带着畏惧,带着厌恶。

虽然说他早已经习惯了,这也是为什么这么多年他都没有娶妻也没有找女人的原因。

可是夏叶可是他媳妇,虽然说他早就对成亲没有多大的希望,但是毕竟新婚是每个男人都很期待的事情,他即使早就习惯别人对自己的畏惧,可是还是心存期待的。

看见夏叶惊恐地看着自己,然后双眼一翻就昏了过去的那一刻,他真的是很生气的,也很难过的。

可是他却忍了下来,那么多年早就让他练就了即使心中翻涌着各种的心思各种的情绪表面上还是没有任何表情的技能。

也就是那一刻,他决定跟这个媳妇相敬如宾的过一阵子,等到什么时候将军将他召回之后,就跟夏叶和离。

可是,千算万算,他就是没有算到,他的媳妇竟然换了芯子了,被人借尸还魂了。而且,这个借尸还魂的魂还是个非常不一样的魂。

她说自己已经二十六岁的,可是却说自己还是第一次成亲——身为土生土长的古代人,熊起很不理解二十六岁还不嫁人的女子是怎么生存的。

后来他才知道,他媳妇生存的时代跟他们这里不一样。媳妇从小就是大家族的孩子,是个真正的千金大小姐,比起那些他曾经在京城的宴会上遇到过的所谓的大家闺秀还有气质,还要贵气。

媳妇从小就念书,从三四岁一直到二十多岁,媳妇是博览群书的读书人,非常的厉害——当然,他媳妇不会四书五经,也不会诗词歌赋,更加不会琴棋书画。

好吧,他媳妇会书画,棋应该也会但是可能不精通——跟媳妇下棋,从来都稳胜的熊起。

媳妇真的是很优秀的女子,让他这些天一点点接触下来,越来越喜欢她,越来越离不开她,对她情绪也越来越容易失控。

可惜,媳妇的身子从小就亏损的厉害,虽然说有张大夫妙手回春的高超医术,他媳妇的身子没有什么大碍,但是却不宜行房。

而且他还记得他家媳妇说了,他们那个时代的女子都是二十岁才可以成亲的,据说如果早早行房早早生孩子的话,对女子的身子不好。

熊起想了想那些十四五岁就生孩子的妇女的样子,也深深的觉得夏叶说的很有道理,那些早早生孩子的人的身子后来都不怎么好,生下的孩子大多数都是体弱。

熊起的母亲当年虽然说也是十五六岁嫁给熊起的父亲,但是嫁到熊家之后的她原先几年都没有孩子,还是在十八岁的时候熊起的母亲才生下熊起的。

就是那样,熊起的母亲的身体还是不好,如果不是熊起长得很壮实,也许熊起的母亲会更加的因为心情抑郁而身体更糟。

熊起抱着夏叶,平复了自己的激动的心情之后,吻了吻夏叶露在外的白皙脖颈。

夏叶被熊起紧紧抱着,脸红心跳,但是也感觉很有安全感。她很喜欢熊起的怀抱,她一边被抱着一边暗搓搓地摸上垂涎已久的胸肌,结果被熊起这么一吻,她又忍不住抖了抖身子。

妈蛋,大熊男也是会发情的……泪……

熊起松开夏叶,但是却没有放开抱着她的手,低头在她红肿的唇上轻吻,低沉嘱咐道,“出去玩记得小心些,那些大河什么的就不要去靠近,就在附近的小河边捡螺就好了,听到了吗?”

“知道了知道了。”

夏叶伸手紧紧抱住熊起的腰,小手在他身上摸了摸他紧实的肌肉之后笑嘻嘻地说道,然后松开手就要离开。

“我先走了,你一会儿别忘记时间了。”

夏叶是知道的,熊起如果真的很沉迷做木匠活儿的话,很容易就忘记时间的。

这种因为做喜欢的事情而做到忘记时间的经历,夏叶也曾经经历过的。当年她做实验,就经常忘记时间吃饭,甚至熬夜几天的。

当然,她做实验这样的事情是比较严谨的,如果精神不济精神恍惚而导致实验哪个环节出了问题,那是不可能的。

熊起看着夏叶离开的背影,一向面无表情的脸柔和了不少,黑沉的眸中带着难以察觉的柔情,以及最深处的火光。

那个少女是他媳妇,是他喜欢的女人,是将要跟他相守一生的妻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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