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藏小说

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第34章 楼涟气呼呼地跑了(第2页)

随即,她将一张地契拍在了案几上,表现出了江湖儿女的豪爽劲,将下巴一抬,笑道:“状元公七日后就要赴御史台走马上任,大小也是个京官了,总不能一直住客栈吧?喏,这是王爷送你的宅子。”

说起这座大豪宅,还是她争取来的。

原本王爷只是想随便给一座普通宅院。

但她寻思着,这极有可能就是她未来的婚房,哪能随便糊弄?

最终,在她的软磨硬泡下,便改成了一座位于城南,与皇城只有两街之隔的府邸!

“多谢王爷厚爱,不过在下不能接受。”

徐锦凤看也没看案几上的地契就拒绝了。

阔气的瑞王出手,断然不会小打小闹。

但他一个小小七品京官,敢接受了这份馈赠,信不信明日就有人参他贪污受贿,私通藩王!

不过徐锦凤也很好奇,瑞王肯定知道他会拒绝的,可为何还要做此无用功呢?

楼涟并不气馁,眉宇间露出得意的神色:“你就放心大胆接受吧。这座府邸是先帝赏给王爷的,王爷现在给你,也是和宗人府报备过的,你就大大方方收下,没人敢乱嚼舌头。”

原来一切手续都已齐全。

不过面对这糖衣炮弹的冲击,徐锦凤还是拒绝了。

他面无表情道:“无功不受禄,瑞王的好意我心领了,拿回去吧。”

“哎呀,你这人怎么就这么倔呢?你现在是京官了,天天住客栈像话吗?”

楼涟气呼呼地撅起嘴。

“真是巧了,我刚去南市找牙人购置了一间宅子。明日就可以搬进去了。”

徐锦凤一脸淡定道。

“你哪来的银子?”

楼涟下意识地偷瞄了徐锦凤干扁的荷包一眼。

徐锦凤赶忙捂紧荷包,说道:“中了状元,陛下赏赐了一百两。”

楼涟眼角流露一丝不屑:“呵呵,一百两,只够买一间茅草屋呢。”

“那你可猜错了,我买的是三进三出的大宅子,在城南的张家胡弄,八十七号!”

徐锦凤扯了扯嘴角。

();()  “你在白日做梦吧,张家胡同的宅子,至少也得两千两银子起步……”

楼涟噗嗤一笑,不过很快顿住,脸色微怒,“八十七号……那是一座凶宅,你被骗了!走,我陪伱去拿回银子!”

这楼涟还真是急公好义。

可惜,这情他领不了。徐锦凤摇了摇头:“都交割好了,我不怕鬼呢。”

“你!真是气死姑奶奶了!你情愿要凶宅也不要瑞王送的府邸?为什么?”

楼涟胸口怒气无处发泄,憋得难受。

热门小说推荐
程家那做牛做马的童养媳重生了

程家那做牛做马的童养媳重生了

简介关于程家那做牛做马的童养媳重生了上一世,程桂花死的很惨,被一个酒鬼当众凌辱,二十多年的清白就在众目睽睽下被毁。可她明明是程侍郎的童养媳,真正的糟糠妻,伺候婆母,养育小姑,照顾夫君。程家最艰难的日子是靠着她的肩膀扛起来的。可最后,她获得了什么?小姑厌恶她,婆母把她贬为奴仆,连程青山程侍郎也另娶她人!重活一世,桂花定要将程家狠狠踩在脚下,过出自己的璀璨人生!也是在这个时候,她才现,上一世程青山最终娶的那女子竟然是代替她的假千金!...

油腻大叔:吃喝玩乐逛末日

油腻大叔:吃喝玩乐逛末日

简介关于油腻大叔吃喝玩乐逛末日我是两千年后的王子孔慈,我是两千年前的警察孔慈,命运的齿轮交错,我们双向奔赴,你重生,我穿越,我们在末日相遇,同一个名字,同一具身体,演绎不同的未来!历尽沧桑,故事的结局,命运却告诉我,一切都是注定!一切都是玩笑?记住,末日不是打打杀杀,而是人情世故!...

穿越后,我靠青楼发家

穿越后,我靠青楼发家

简介关于穿越后,我靠青楼家一个不正经的文案一顿饭的功夫,沐城烟和三个同伴就穿越了。在人生地不熟的地方找失散的同伴,这是一个非常难的问题。好在穿越之神会眷顾每一个女主,所以…缺事业,天下掉下一座青楼。缺人手,一个宗门够不够。沐城烟只想好好展自己的事业,好早日找到自己那些娇弱无力的同伴们,谁知总有其他势力和自己抢资源!终于找到和自己打擂台的对手了,缘来是你,或许是心有灵犀吧,可姐妹的市场你也抢?正经文案沐城烟穿越之后,运气爆棚,想要什么来什么。最后一边找同伴,一边谈恋爱,爱情友情事业三丰收的故事。主体风格1v1甜宠死皮赖脸狼系王爷vs放飞自我锦鲤妖女。排雷1早期脑洞2如不符合您的胃口,直接退出,求你不要骂我和我的角色,我容易破防。3,每日一更,每章4ooo,不会加更,尽量不请假。...

斗罗:我爹,封号斗罗

斗罗:我爹,封号斗罗

作品简介元灵儿唐三,你很会打吗?你会打有个屁用,出来混是要有势力的,你哪个道上的?唐三我爹,封号,昊天。元灵儿望向自家老爹轻松打败唐昊,笑了,原来是小别三。...

上门女婿的逆袭

上门女婿的逆袭

我是一个俗人,当我获得了绝世医术,至强功夫,我逆袭了!各位书友要是觉得上门女婿的逆袭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

总裁,夫人让你赶紧来挖土

总裁,夫人让你赶紧来挖土

简介关于总裁,夫人让你赶紧来挖土我叫白白,在末世混了1o年,没有死在丧尸嘴里,却死在了好友的刀下,死了之后被推进丧尸群,连骨头都不剩我重生了,一朝重生在一个11岁小姑娘身上,原主从小无父无母,吃百家饭长大我找村长爷爷给我分了一块地,打算自食其力某一天,我在玉米地里捡到了一个血人,嗯,活的,拖回家洗干净之后,我很满意,捡个免费干活的男人浑身是伤,花了我不少的药,男人醒了,连自己是谁都不记得了,我高兴坏了,没有一点愧疚的对他说你是我捡的,给我乖乖的听话,好好的干活,要不然没饭吃半年后,助理来了,6云回去了,五年后,白白又捡到了他,还是那块玉米地,还是那个位置,白白我特么的,这次老娘不放人了...

每日热搜小说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