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藏小说

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第64章 公寓混战(第1页)

公寓的方向火光冲天,浓烟滚滚,一股烧焦的味道弥漫在空气中。

爆炸声让秦洛产生了一股强烈的不祥预感。

他的心跳突然加,眉头紧皱,直觉告诉他,有不好的事情要生。

“大卫,我让谢尔曼叫些人过来,你先守着这傻逼。”

秦洛抛下这句,便快地朝着爆炸的方向冲去。

他的心中充满了焦急,那股强烈的不安感仿佛将他全部笼罩。

公寓的方向,那爆炸声过后,又是一阵密集的枪声响起,激烈的交火声让人不寒而栗。

秦洛能清晰地分辨出,那是两方势力正在激烈地交锋。

他的眉头紧皱,情况似乎比他想象的要复杂得多。

他快地穿越街道,避开飞溅的弹雨,朝着公寓的方向疾驰而去。

公寓这边,战况异常激烈。

街道上散落着满地的子弹壳,四周的墙壁上布满了密集的弹孔,仿佛遭受了猛烈的炮击一般。

空气中弥漫着硝烟的味道,伴随着手雷爆炸后的烟尘,让人视线变得模糊。

几辆改装过的庭威也在这场战斗中被炸得只剩下残骸,车体扭曲变形,仿佛遭受了重物的猛击。

此刻的公寓楼下,一群身穿破旧黑色夹克与土黄色风衣的人正与谢尔曼等人交火。

这些人的装扮在这繁华的夜之城里显得格外不同,显然他们是某个流浪者家族的成员。

而他们驾驶的改装车辆,庭威——科尔比,此刻正被他们当成掩体,车身替他们挡住了飞来的子弹。

那车身上面,涂有显眼的绿色骷髅头涂鸦。

眼前的这支流浪者家族,便是恶土上臭名远扬的夜游鬼。

双方的交火异常激烈,子弹在空中呼啸而过,伴随着手雷的爆炸声,让这栋公寓周围仿佛成了一个战场。

夜游鬼们手持着冲锋枪,冲锋枪在他们的手上出一道道致命的火线,朝着谢尔曼等人射去。

由于秦洛之前的要求,谢尔曼等人有些分散,他们一时间无法聚集在一起,在火力这方面不如夜游鬼们猛烈。

但谢尔曼等人大多都是退役的军人,他们依旧能在这种情况下与对方势均力敌。

他们凭借出色的枪法、默契的配合、丰富的作战经验,以及秦洛给他们精良的装备,不断地还击着夜游鬼的进攻。

地上躺着的大多数尸体,都是夜游鬼成员。

而谢尔曼等人,则不断缩小着他们之间的距离,逐渐占据了主动。

就在秦洛冲到公寓楼下时,一名夜游鬼成员现了他的身影。

杀红眼了的夜游鬼,二话没说就朝着他扔了一颗手雷。

热门小说推荐
程家那做牛做马的童养媳重生了

程家那做牛做马的童养媳重生了

简介关于程家那做牛做马的童养媳重生了上一世,程桂花死的很惨,被一个酒鬼当众凌辱,二十多年的清白就在众目睽睽下被毁。可她明明是程侍郎的童养媳,真正的糟糠妻,伺候婆母,养育小姑,照顾夫君。程家最艰难的日子是靠着她的肩膀扛起来的。可最后,她获得了什么?小姑厌恶她,婆母把她贬为奴仆,连程青山程侍郎也另娶她人!重活一世,桂花定要将程家狠狠踩在脚下,过出自己的璀璨人生!也是在这个时候,她才现,上一世程青山最终娶的那女子竟然是代替她的假千金!...

油腻大叔:吃喝玩乐逛末日

油腻大叔:吃喝玩乐逛末日

简介关于油腻大叔吃喝玩乐逛末日我是两千年后的王子孔慈,我是两千年前的警察孔慈,命运的齿轮交错,我们双向奔赴,你重生,我穿越,我们在末日相遇,同一个名字,同一具身体,演绎不同的未来!历尽沧桑,故事的结局,命运却告诉我,一切都是注定!一切都是玩笑?记住,末日不是打打杀杀,而是人情世故!...

穿越后,我靠青楼发家

穿越后,我靠青楼发家

简介关于穿越后,我靠青楼家一个不正经的文案一顿饭的功夫,沐城烟和三个同伴就穿越了。在人生地不熟的地方找失散的同伴,这是一个非常难的问题。好在穿越之神会眷顾每一个女主,所以…缺事业,天下掉下一座青楼。缺人手,一个宗门够不够。沐城烟只想好好展自己的事业,好早日找到自己那些娇弱无力的同伴们,谁知总有其他势力和自己抢资源!终于找到和自己打擂台的对手了,缘来是你,或许是心有灵犀吧,可姐妹的市场你也抢?正经文案沐城烟穿越之后,运气爆棚,想要什么来什么。最后一边找同伴,一边谈恋爱,爱情友情事业三丰收的故事。主体风格1v1甜宠死皮赖脸狼系王爷vs放飞自我锦鲤妖女。排雷1早期脑洞2如不符合您的胃口,直接退出,求你不要骂我和我的角色,我容易破防。3,每日一更,每章4ooo,不会加更,尽量不请假。...

斗罗:我爹,封号斗罗

斗罗:我爹,封号斗罗

作品简介元灵儿唐三,你很会打吗?你会打有个屁用,出来混是要有势力的,你哪个道上的?唐三我爹,封号,昊天。元灵儿望向自家老爹轻松打败唐昊,笑了,原来是小别三。...

上门女婿的逆袭

上门女婿的逆袭

我是一个俗人,当我获得了绝世医术,至强功夫,我逆袭了!各位书友要是觉得上门女婿的逆袭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

总裁,夫人让你赶紧来挖土

总裁,夫人让你赶紧来挖土

简介关于总裁,夫人让你赶紧来挖土我叫白白,在末世混了1o年,没有死在丧尸嘴里,却死在了好友的刀下,死了之后被推进丧尸群,连骨头都不剩我重生了,一朝重生在一个11岁小姑娘身上,原主从小无父无母,吃百家饭长大我找村长爷爷给我分了一块地,打算自食其力某一天,我在玉米地里捡到了一个血人,嗯,活的,拖回家洗干净之后,我很满意,捡个免费干活的男人浑身是伤,花了我不少的药,男人醒了,连自己是谁都不记得了,我高兴坏了,没有一点愧疚的对他说你是我捡的,给我乖乖的听话,好好的干活,要不然没饭吃半年后,助理来了,6云回去了,五年后,白白又捡到了他,还是那块玉米地,还是那个位置,白白我特么的,这次老娘不放人了...

每日热搜小说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