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藏小说

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第五十六章 开杀(第1页)

林峰微微一愣,随即心中只觉一阵可笑。

看样子,那夏玉竟然认为,自己是害怕那具先祖尸傀,替他向自己报仇,这才要开溜呢。

然而,林峰只能说,这夏玉实在是太蠢了。

且不说他是否能指挥的动那具先祖尸傀来找自己的麻烦,林峰甚至都怀疑那具先祖尸傀,究竟还能不能在阴山启的剑下,再坚持一时片刻了!

虽然说,这具先祖尸傀击杀了一个和阴山启修为一样的真元二阶武者,但是要知道,即使修为相同的武者,两人的战斗力也可以是天差地别的。

那个被先祖尸傀击杀的真元二阶武者,只不过是在阴山氏这等蛮荒部落中成长起来的。

而阴山启,却是万剑城天剑学院,这等强势力,精心培养出来的核心学员。

再加上阴山启身为级天才的惊人天赋,综合起来,实力之强,根本就不是那个被击杀的真元二阶武者所能相提并论的。

而且,那个真元二阶修为的武者,也是因为大意之下,误吸了一口尸气,才会被干掉的,事实上,其真实战力,并不弱于那具先祖尸傀。

虽然这一点林峰并不知道,但他也能看出,那具先祖尸傀绝对不会是阴山启的对手!

现在不趁着那具先祖尸傀纠缠住了阴山启的机会赶紧逃走,还继续留在此地观战?那简直就是自寻死路!

当然了,林峰要离开此地,并不是为了逃命。

毕竟他的性命,早就已经开始燃烧了!

此刻,他唯一想做的,只是在性命之火燃尽之前,依仗暴增的修为,竭尽全力去保护夏瑜!

至于义父薛战,还在黑铁矿山之中。

林峰不能确定,以此刻气旋三阶的修为,是否能带着夏瑜逃出这幽冥万雷大阵。

因此,义父的再造之恩,他此生怕是无以为报了。

而原本,若是那夏玉不开口的话,林峰完全可以对他视而不见,直接飞往夏瑜的住处。

毕竟,明知自己已经活不下去了,林峰也懒得跟他计较之前的恩怨了。

可现在,对方的一番话,却是提醒了自己!

这夏玉身为大长老的孙子,是义父指定要杀之人,若是杀了他……或许也算是对亏欠义父的一种弥补吧!

“嗖!”

想到此处,林峰眼中杀意乍现,随即心念一动,便催动脚下灵器匕,立刻化作一道拖着血色烈焰长尾的遁光,直冲那夏玉而去!

而此刻,那夏玉还沉浸在先祖尸傀前来支援的兴奋中,似乎觉得自己终于有了依仗,脸上又恢复了一贯的狂傲之色,面带冷笑看着林峰。

热门小说推荐
程家那做牛做马的童养媳重生了

程家那做牛做马的童养媳重生了

简介关于程家那做牛做马的童养媳重生了上一世,程桂花死的很惨,被一个酒鬼当众凌辱,二十多年的清白就在众目睽睽下被毁。可她明明是程侍郎的童养媳,真正的糟糠妻,伺候婆母,养育小姑,照顾夫君。程家最艰难的日子是靠着她的肩膀扛起来的。可最后,她获得了什么?小姑厌恶她,婆母把她贬为奴仆,连程青山程侍郎也另娶她人!重活一世,桂花定要将程家狠狠踩在脚下,过出自己的璀璨人生!也是在这个时候,她才现,上一世程青山最终娶的那女子竟然是代替她的假千金!...

油腻大叔:吃喝玩乐逛末日

油腻大叔:吃喝玩乐逛末日

简介关于油腻大叔吃喝玩乐逛末日我是两千年后的王子孔慈,我是两千年前的警察孔慈,命运的齿轮交错,我们双向奔赴,你重生,我穿越,我们在末日相遇,同一个名字,同一具身体,演绎不同的未来!历尽沧桑,故事的结局,命运却告诉我,一切都是注定!一切都是玩笑?记住,末日不是打打杀杀,而是人情世故!...

穿越后,我靠青楼发家

穿越后,我靠青楼发家

简介关于穿越后,我靠青楼家一个不正经的文案一顿饭的功夫,沐城烟和三个同伴就穿越了。在人生地不熟的地方找失散的同伴,这是一个非常难的问题。好在穿越之神会眷顾每一个女主,所以…缺事业,天下掉下一座青楼。缺人手,一个宗门够不够。沐城烟只想好好展自己的事业,好早日找到自己那些娇弱无力的同伴们,谁知总有其他势力和自己抢资源!终于找到和自己打擂台的对手了,缘来是你,或许是心有灵犀吧,可姐妹的市场你也抢?正经文案沐城烟穿越之后,运气爆棚,想要什么来什么。最后一边找同伴,一边谈恋爱,爱情友情事业三丰收的故事。主体风格1v1甜宠死皮赖脸狼系王爷vs放飞自我锦鲤妖女。排雷1早期脑洞2如不符合您的胃口,直接退出,求你不要骂我和我的角色,我容易破防。3,每日一更,每章4ooo,不会加更,尽量不请假。...

斗罗:我爹,封号斗罗

斗罗:我爹,封号斗罗

作品简介元灵儿唐三,你很会打吗?你会打有个屁用,出来混是要有势力的,你哪个道上的?唐三我爹,封号,昊天。元灵儿望向自家老爹轻松打败唐昊,笑了,原来是小别三。...

上门女婿的逆袭

上门女婿的逆袭

我是一个俗人,当我获得了绝世医术,至强功夫,我逆袭了!各位书友要是觉得上门女婿的逆袭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

总裁,夫人让你赶紧来挖土

总裁,夫人让你赶紧来挖土

简介关于总裁,夫人让你赶紧来挖土我叫白白,在末世混了1o年,没有死在丧尸嘴里,却死在了好友的刀下,死了之后被推进丧尸群,连骨头都不剩我重生了,一朝重生在一个11岁小姑娘身上,原主从小无父无母,吃百家饭长大我找村长爷爷给我分了一块地,打算自食其力某一天,我在玉米地里捡到了一个血人,嗯,活的,拖回家洗干净之后,我很满意,捡个免费干活的男人浑身是伤,花了我不少的药,男人醒了,连自己是谁都不记得了,我高兴坏了,没有一点愧疚的对他说你是我捡的,给我乖乖的听话,好好的干活,要不然没饭吃半年后,助理来了,6云回去了,五年后,白白又捡到了他,还是那块玉米地,还是那个位置,白白我特么的,这次老娘不放人了...

每日热搜小说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