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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很识趣地低下头吃草。叶晓易则不依不饶地瞪着它,心说如果不知道吕布是个纯洁的孩子,就看他对马这么好、对他自己又苛待,恐怕还会误以为吕布喜欢跟马玩人兽……那样真就太恐怖了。―_―|||
清点完吕布的家产,叶晓易还算满意,虽然吕布一贫如洗,但还是喜欢干净整洁的人。起码不像是现代的某些男生,住在学校的宿舍连袜子都不洗,以至最后拿起袜子,都能立在桌面上了。
恶。
叶晓易控制住自己的想象力,仔细思考起来。按照她少得可怜的古代知识,这里似乎很正常,不过,不过就是好像少了什么。
少了什么呢?该有的都有了啊,就连晾衣服的绳子都有,从北面的主屋拉到东屋的房檐,高高挂起,足够晾晒一个加强班的衣服了。不过,究竟少了什么呢?
少了什么呢?少了什么呢?少了什么呢?少了……
跟拉磨的驴一样,叶晓易在院子中转了七七四十九个圈。终于因为自己咕咕叫的肚子而顿悟:吕布家少的是——厨房。=口=
我倒……
叶晓易觉得自己满头黑线。她看着不明就里的吕布,恨不得把吕布当成大米煮了。
“晓易,你怎么了?”
吕布发现叶晓易眼中射出恶狼一样的绿光,不由大惊失色。
“大哥……咱们家的厨房呢?”
叶晓易控制住自己发飙的欲望,做出寄人篱下该有的可怜模样。
“啊,这个……”
吕布挠挠头,“我从来都不做饭的。”
“那大哥去哪里吃?”
“九原城吕氏族人不少,我……”
吕布小同学很难得地红了脸,很不好意思。
原来他一直在蹭饭!
同病相怜啊同病相怜。
叶晓易想到自己在舅舅家受的气,不免对吕布的处境感同身受。她上前一步,握住吕布的手说:“大哥,小弟见到你的时候,便觉得你会是当世少有的豪杰人物。同族虽亲,可比不得父母兄弟,以大哥的身手,何必去别人家。小弟既然跟大哥生活在一起,自然该为大哥分担,所以,请大哥起个炉灶,小弟教大哥做饭。”
叶晓易觉得自己的这番话虽然含蓄,但已经把自己的两点意思表露无疑。
第一,我叶晓易是外姓人,当然不能跟你吕布一起去蹭饭。你答应,恐怕你的族人还不答应呢。
古代生产力低下,欠人饭跟在现代社会欠人钱一样,都是很尴尬的事情。譬如韩信,当年不就是因为饿肚子,才被一帮中老年妇女羞辱吗?
不知道吕布是不是会被那些族人的妇人盯上?古代的妇人应该没有恋童倾向吧?
老天爷,不是我叶晓易不纯洁,谁让吕布长得这么容易让人产生犯罪欲望呢。
第二,虽然古人有云——君子远庖厨。不过吕布又不是读五人,学学做饭也没什么不好。
做饭是数十年如一日的事,培养人的耐力(一日三餐)、体力(宰割蔬菜、禽畜)、注意力(饭菜的色、香、味及火候),算是磨练韧劲的活儿,很适合吕布这样刚直的少年。
当然,她叶晓易很讨厌做饭也是个小小的原因,不过,忽略不计、忽略不计。
叶晓易讲完,看看吕布的脸色,发现吕布的反应很三怪,没有什么喜怒的变化,反而是一脸困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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