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藏小说

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第31章 认清(第2页)

,脑门的闷胀感再次来袭。

视线转换间,从大衣镜里看到了自己的模样。

乱糟糟的短下,皮肤用朱砂画满了符文。

诧异的是我并没有自己所想的毁容。

玻璃渣嘣脸,氩弧焊面膜,小呲花沐浴,火焰洗头……

这番美容美美体做下来,我的脸也就一点被玻璃渣嘣出的小伤口。

其余啥事儿没有,连颗燎泡都没留下。

木讷的思维动了动,还是得感激谢叔,他给我脸上画的符文就是保护之用。

真真给我戴了一副百毒不侵的面具。

「三爷,孩子这鼻血怎么止不住呢?」

爸爸不断的给我擦拭鼻子,「她咋不跟我说话啊。」

「她只是太虚弱,这说明她立下的盟约生效了。」

谢叔淡着声,「寻常败家子,和谁亲近便会败谁,你女儿生生扭转了这个局,她败不到别人,一切从她自身消耗,你要悠着点对她好,情意对她来讲会是负担,尤其她入的七魄未稳,接收的情意越多,越会加重内损,长此以往,不说虚病会转成实病,她还有猝死的危险。」

「猝死?!」

伴着爸爸的惊呼,我被鼻血呛到,彻底昏了过去。

昏昏沉沉中,我被送到了医院。

耳边接收了很多声音,爸爸的,小龙舅的,还有凤姨。

眼皮很沉,根本睁不开,被迫旁听着他们对于那晚惊心动魄的回忆。

虽说他们都听到了花盆碎裂。

真没人看到那张巨脸。

只是隐约听到院里有老太太说话的声音。

小龙舅没听清楚,爸爸是一部分,凤姨刚生完孩子,听得最为真切。

并且她还能从慈阴的话语里捋出和我家的恩怨。

要是没谢叔,她稀里糊涂的就得一命呜呼。

小龙舅又给爸爸道了歉,说他不应该踹我爸一脚。

要是我爸能把封肚的汤给凤姨灌下去,兴许我就不会为了帮忙困住败气而差点没命了。

我闭着眼倒觉得怪不得小龙舅,当时那情形谁进门都得误会。

退一步讲,就算我爸将汤水给凤姨硬灌进去了。

败气眼见大势已去,还是会和我同归于尽。

爸爸也觉得秋后算这账没啥意义,「别说这些了,都是我的错,就算是那老太太故意害咱家,也是我在小庙念叨了才给她机会,要怪就怪我。」

「怪你干啥,她咋早不报仇,晚不报仇,非等五十多年?」

凤姨说道,「敢讲话了,她就是没屁搁喽嗓子,看在外面混的行了,回来给咱家添点堵,那晚她骂应应的话我都听到了,那是人说的话?」

本章完

热门小说推荐
程家那做牛做马的童养媳重生了

程家那做牛做马的童养媳重生了

简介关于程家那做牛做马的童养媳重生了上一世,程桂花死的很惨,被一个酒鬼当众凌辱,二十多年的清白就在众目睽睽下被毁。可她明明是程侍郎的童养媳,真正的糟糠妻,伺候婆母,养育小姑,照顾夫君。程家最艰难的日子是靠着她的肩膀扛起来的。可最后,她获得了什么?小姑厌恶她,婆母把她贬为奴仆,连程青山程侍郎也另娶她人!重活一世,桂花定要将程家狠狠踩在脚下,过出自己的璀璨人生!也是在这个时候,她才现,上一世程青山最终娶的那女子竟然是代替她的假千金!...

油腻大叔:吃喝玩乐逛末日

油腻大叔:吃喝玩乐逛末日

简介关于油腻大叔吃喝玩乐逛末日我是两千年后的王子孔慈,我是两千年前的警察孔慈,命运的齿轮交错,我们双向奔赴,你重生,我穿越,我们在末日相遇,同一个名字,同一具身体,演绎不同的未来!历尽沧桑,故事的结局,命运却告诉我,一切都是注定!一切都是玩笑?记住,末日不是打打杀杀,而是人情世故!...

穿越后,我靠青楼发家

穿越后,我靠青楼发家

简介关于穿越后,我靠青楼家一个不正经的文案一顿饭的功夫,沐城烟和三个同伴就穿越了。在人生地不熟的地方找失散的同伴,这是一个非常难的问题。好在穿越之神会眷顾每一个女主,所以…缺事业,天下掉下一座青楼。缺人手,一个宗门够不够。沐城烟只想好好展自己的事业,好早日找到自己那些娇弱无力的同伴们,谁知总有其他势力和自己抢资源!终于找到和自己打擂台的对手了,缘来是你,或许是心有灵犀吧,可姐妹的市场你也抢?正经文案沐城烟穿越之后,运气爆棚,想要什么来什么。最后一边找同伴,一边谈恋爱,爱情友情事业三丰收的故事。主体风格1v1甜宠死皮赖脸狼系王爷vs放飞自我锦鲤妖女。排雷1早期脑洞2如不符合您的胃口,直接退出,求你不要骂我和我的角色,我容易破防。3,每日一更,每章4ooo,不会加更,尽量不请假。...

斗罗:我爹,封号斗罗

斗罗:我爹,封号斗罗

作品简介元灵儿唐三,你很会打吗?你会打有个屁用,出来混是要有势力的,你哪个道上的?唐三我爹,封号,昊天。元灵儿望向自家老爹轻松打败唐昊,笑了,原来是小别三。...

上门女婿的逆袭

上门女婿的逆袭

我是一个俗人,当我获得了绝世医术,至强功夫,我逆袭了!各位书友要是觉得上门女婿的逆袭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

总裁,夫人让你赶紧来挖土

总裁,夫人让你赶紧来挖土

简介关于总裁,夫人让你赶紧来挖土我叫白白,在末世混了1o年,没有死在丧尸嘴里,却死在了好友的刀下,死了之后被推进丧尸群,连骨头都不剩我重生了,一朝重生在一个11岁小姑娘身上,原主从小无父无母,吃百家饭长大我找村长爷爷给我分了一块地,打算自食其力某一天,我在玉米地里捡到了一个血人,嗯,活的,拖回家洗干净之后,我很满意,捡个免费干活的男人浑身是伤,花了我不少的药,男人醒了,连自己是谁都不记得了,我高兴坏了,没有一点愧疚的对他说你是我捡的,给我乖乖的听话,好好的干活,要不然没饭吃半年后,助理来了,6云回去了,五年后,白白又捡到了他,还是那块玉米地,还是那个位置,白白我特么的,这次老娘不放人了...

每日热搜小说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