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藏小说

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第44章 怪鸟(第1页)

一路上危险不断,恶堕源源不断的袭击,屏障在迁移的时候不仅起不到保护作用,还会反过来大范围的聚集恶堕。

挺过数波袭击,已经时至中午,此时人群中已经不是麻木那么简单了,简直就是绝望。

短短4o公里的路程,牺牲一万多人,前路完全是用尸体堆出来的,普通人在灰雾中一碰就碎,生命没有任何保障。

最后不到二十公里的路程,林善其实很想现在就停下,但还是咬咬牙宣布启程。

距离太近如果被猫族再次找到那就不是多牺牲几千人的问题了。

继续行进,一路上惨叫声不断,林善不断出手,但是恶堕数量实在太多,而且恶堕本身就不是什么软柿子,即便是一对一都不是那么容易赢的。

靠着红灯笼开路,终于在晚上一行人成功抵达目的地,屏障边缘刚好笼罩紫魂花林前面那条百米宽的大河。

这条河流将是未来人族很长一段时间的生命河。

“李辉,让队伍停吧,我们到了,这里就是我们未来的新家园,挺过今晚我们就安全了。”

林善对着旁边的军官说道。

“是!”

李辉敬了个军礼,道:“我这就去通知。”

“让队伍聚集。”

林善补充了一句。

“是!”

这里距离紫魂花林还有十公里,族器只能在屏障的最中心。

而这个位置就是新的市中心,会是人族未来最先展的地方。

至于取水,只能挖水渠从那条百米宽的河流里引进了。

天色逐渐变暖,队伍开始缩短聚集。

一夜无话,很平静,一夜没有遇到任何危险,连一只恶堕都没有出现,林善感觉应该和贴近紫魂花林有关。

一处帐篷内,十一位先驱聚集。

“后面几年甚至十几年,我们都要专心搞建设,随着未来人口的自然增长和持续穿越,我们可能会拥有十万人,甚至数十万人的人口。”

“所以我建议,现在就应该开始规划城区,从中心开始建设一步步向外展,关于图纸我早就画好了,只是一直没有机会用到。”

金天纵绕着众人侃侃而谈,而后从兜里拿出一张他早已准备好的图纸,说道:

“我规划了一座占地十平方公里的小城镇,容纳人口定在十万人到二十万人之间,这是城镇里的各种布局,你们可以看一下。”

张中华开口说道:“搞建设这一块交给你就行,不过我们刚迁移过来,族运还没凝聚成矿脉,估计要先停滞一段时间,这段时间刚好把人口统计一下,也需要一个更合理的管理体制。”

“族运可以具现成资源?”

热门小说推荐
程家那做牛做马的童养媳重生了

程家那做牛做马的童养媳重生了

简介关于程家那做牛做马的童养媳重生了上一世,程桂花死的很惨,被一个酒鬼当众凌辱,二十多年的清白就在众目睽睽下被毁。可她明明是程侍郎的童养媳,真正的糟糠妻,伺候婆母,养育小姑,照顾夫君。程家最艰难的日子是靠着她的肩膀扛起来的。可最后,她获得了什么?小姑厌恶她,婆母把她贬为奴仆,连程青山程侍郎也另娶她人!重活一世,桂花定要将程家狠狠踩在脚下,过出自己的璀璨人生!也是在这个时候,她才现,上一世程青山最终娶的那女子竟然是代替她的假千金!...

油腻大叔:吃喝玩乐逛末日

油腻大叔:吃喝玩乐逛末日

简介关于油腻大叔吃喝玩乐逛末日我是两千年后的王子孔慈,我是两千年前的警察孔慈,命运的齿轮交错,我们双向奔赴,你重生,我穿越,我们在末日相遇,同一个名字,同一具身体,演绎不同的未来!历尽沧桑,故事的结局,命运却告诉我,一切都是注定!一切都是玩笑?记住,末日不是打打杀杀,而是人情世故!...

穿越后,我靠青楼发家

穿越后,我靠青楼发家

简介关于穿越后,我靠青楼家一个不正经的文案一顿饭的功夫,沐城烟和三个同伴就穿越了。在人生地不熟的地方找失散的同伴,这是一个非常难的问题。好在穿越之神会眷顾每一个女主,所以…缺事业,天下掉下一座青楼。缺人手,一个宗门够不够。沐城烟只想好好展自己的事业,好早日找到自己那些娇弱无力的同伴们,谁知总有其他势力和自己抢资源!终于找到和自己打擂台的对手了,缘来是你,或许是心有灵犀吧,可姐妹的市场你也抢?正经文案沐城烟穿越之后,运气爆棚,想要什么来什么。最后一边找同伴,一边谈恋爱,爱情友情事业三丰收的故事。主体风格1v1甜宠死皮赖脸狼系王爷vs放飞自我锦鲤妖女。排雷1早期脑洞2如不符合您的胃口,直接退出,求你不要骂我和我的角色,我容易破防。3,每日一更,每章4ooo,不会加更,尽量不请假。...

斗罗:我爹,封号斗罗

斗罗:我爹,封号斗罗

作品简介元灵儿唐三,你很会打吗?你会打有个屁用,出来混是要有势力的,你哪个道上的?唐三我爹,封号,昊天。元灵儿望向自家老爹轻松打败唐昊,笑了,原来是小别三。...

上门女婿的逆袭

上门女婿的逆袭

我是一个俗人,当我获得了绝世医术,至强功夫,我逆袭了!各位书友要是觉得上门女婿的逆袭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

总裁,夫人让你赶紧来挖土

总裁,夫人让你赶紧来挖土

简介关于总裁,夫人让你赶紧来挖土我叫白白,在末世混了1o年,没有死在丧尸嘴里,却死在了好友的刀下,死了之后被推进丧尸群,连骨头都不剩我重生了,一朝重生在一个11岁小姑娘身上,原主从小无父无母,吃百家饭长大我找村长爷爷给我分了一块地,打算自食其力某一天,我在玉米地里捡到了一个血人,嗯,活的,拖回家洗干净之后,我很满意,捡个免费干活的男人浑身是伤,花了我不少的药,男人醒了,连自己是谁都不记得了,我高兴坏了,没有一点愧疚的对他说你是我捡的,给我乖乖的听话,好好的干活,要不然没饭吃半年后,助理来了,6云回去了,五年后,白白又捡到了他,还是那块玉米地,还是那个位置,白白我特么的,这次老娘不放人了...

每日热搜小说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