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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非这山上啥都没有?别说宝物了,就连普通的山货都不多,甚至那些可以用来猎物的猎物更是少之又少?!刘一突然冒出一个这样的想法,那也太奇怪了吧?但自从来到这个异界,刘一已经遇到了太多的奇奇怪怪、出认知的事情,即使是昨天晚上也遇到了很奇怪的事情嘛,所以刘一对自己的怪异想法一点都不觉得荒谬。
坑爹啊,刘一垂头丧气,早知道这样就应该待在破道观不出来,每天炼炼气、捞捞鱼、抽抽烟,岂不美哉?非得跑到山里来寻找宝物干嘛?宝物有那么好寻找的吗?没看到老头子穷得做狗叫吗?自己凭什么觉得比老头子幸运啊?
刘一越想越觉得沮丧,恨不得现在就跑回破道观当宅男,但更他沮丧的事情是他已经找不到怎么回去了,昨天遇到的鬼打墙不知道把他带到了哪里,堂堂的身怀三门玄妙功法的人竟然也会被区区一个鬼打墙玩弄于股掌之间,想想也是十分操蛋的事情了,脚猪子!
刘一决定吃木耳和蘑菇了。马上就吃,烤着吃!怕中毒?怕个鸟!小小的蘑菇能奈老子何?!老子可是会三门玄妙功法的人!说干就干,刘一立马找了些干柴点了个大火堆,把木耳和蘑菇烤熟了,撒了点盐巴上去,马马虎虎地对付了一下。不过虽然吃得很草率,但效果还是很不错的:不但初步填了填肚子,人的精气神也好了不少,甚至还有精力生气了,对被鬼打墙这件事十分生气。
刘一越想越气,就区区一个鬼打墙就像奈何老子?!看来得显露一下自己的肌肉了,让某些宵小之辈知道马王爷到底有几只眼,花儿为啥这么红了!你不是让老子在山里打转转吗?那好,老子不转了,老子直接杀过去总可以了吧!
刘一现在也不想着回破道观了,或者说回破道观已经不是他的第一目标了,因为他吃了木耳和蘑菇后就回想起昨天晚上指定的那个计划:寻找昨天流星掉落的地方。毕竟不能白来山里一趟不是?总不能说老子费了九牛二虎之力来到山里就为了吃几个木耳和蘑菇吧?那还能不能好好聊天了?贼不走空不是吗?刘一的内心想法一个接着一个,全部都是支持自己去寻找昨天晚上那个流星掉落的地方的。
计划和目标既然已经有了,那剩下的就只是行动了,这是刘一的强项。说干就干,刘一先仔细而认真的地确认了昨天晚上那颗流星掉落的方向,然后,开始了他简单粗暴的朝那个方向前进的行动——一边朝那个方向走,一边手持丑剑,把凡是出现在前进方向上的所有的东西全部劈掉,包括树木和石头!刘一对此一点心理负担都没有,反而认为那些个树啊,石头啊,都是tmd不开眼的,出现在哪里不好偏偏出现在自己前进的方向上!而且这样做还可以防止鬼打墙的生,让你搞得老子打转转,现在老子倒是要看看,还能让老子怎样打转转?有本事出来,让老子抓了,照样劈!劈死这个王八蛋!
还别说,刘一的做法虽然很是有些简单粗暴,对生态环境的破坏也是很大,但效果很明显,整整一上午都没有再出现打转转、迷路的窘况,在杀出一条“血路”
的同时,又现了很多木耳和蘑菇,甚至还有一些野生黄姜以及野葱,虽然老是老了点,但比没有不知道要强多少,所以果断收进了储物袋。
刘一对此的看法是,只要思想不滑坡,办法总比困难多,谁让我的丑剑如此的犀利呢?
等到天黑的时候,刘一已经向前推进了很长的距离了,丑剑实在是太过于锋利,无所不劈绝非浪得虚名。而且刘一现一边运起元气一边使用丑剑,竟然更加犀利,一剑劈下,即便是大树都可以劈倒好几棵,简直是非人哉!
事实证明,正如那句话“生活并不缺乏美,缺的只是现美的眼睛”
一样,山里并不缺乏猎物,缺乏的是现猎物的眼睛。自从采用这种简单粗暴而卓有成效的开路方式以后,刘一现了好多只猎物,大部分都是鸟,都跑得贼快,一下子就不见了,但跑得了和尚跑不了庙,它们的蛋就成了刘一的战利品。当然,树倒下来的是摔碎了不少的鸟蛋,在刘一看来这是必要的损耗,跟他没有任何关系。
眼见已经天黑,刘一准备收工,心里想着晚上可以吃鸟蛋了。正盘算着晚上是吃水煮蛋还是吃煎蛋呢,突然一只东西一下子从树林下面的灌木丛中窜了出来。
刘一吓了一跳的同时,看得很清楚,这不是鸟,是一只有四只脚的野兽!不由得十分兴奋:干掉它就可以吃肉!而且一瞬间已经想好了,到时一定要放葱姜蒜,还要放木耳和蘑菇!口水再一次哗哗流了下来。
那野兽似乎现了刘一的意图,跑得更快了,但刘一岂能让它跑了?尤其是他已经想好了怎么吃它的肉的情况下。刘一一向奉行的是,要么不想,想了就一定要做,而且一定要做成为止!反正在他看来,这就是谋定而后动。和朱元璋以及朱棣奉行的“要么不做,做就做绝”
的原则有那么一点点关联性。
只见刘一看准了野兽跑路的方向,直接催动《神遁诀》,一个呼吸的时间还没到,刘一便出现在了野兽旁边,当即有些眩晕,刘一暗道还是得想办法增加元气,一边操起丑剑就是一剑劈到了野兽的脖子上。那野兽还没反应过来,头便掉落在地,身体还跑了好几米才栽倒在地,血喷溅了一地。
刘一见此情况直呼“君子远庖厨”
,一边急忙打坐运气调理一下身体,眩晕感太强了。运气了几个周天,刘一感觉好了不少,急急收工,把野兽装进了储物袋,赶紧找个地方准备今天晚上吃饭和过夜。
这是头没有见过的野兽,有点像动物园的鹿,但身上没有斑点,反而有一些条纹,和小牛犊一般大小,头上却有三只角。
把它装进储物袋后,储物袋就没什么空间了,但还好装得下。当初得到储物袋的时候,刘一便认真看过了,这个储物袋的空间大概相当于一个三米长、两米宽、两米高的小房间,刘一之前把铁鼎和铁剑扔在了里面,直觉得空间太大,有些空旷,现在把这头野兽放进来,差点都没有空间放铁鼎和那些佐料,略显尴尬。不过刘一也现了一件事,那就是把东西放进储物袋,总是很能保鲜,或者说根本就不会坏,所以刘一决定把野兽放进里面,等自己想吃的时候,随便用丑剑割一块下来,爱怎么吃就怎么吃,美滋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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