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穿过小区时,路人免不了对林凌多看两眼,不禁嫉妒女娲的偏心。
这话也没错,林凌身姿高挑清瘦,侧颜清冷瓷白,偏中性,虽然看起来没有什么精神,有些丧气,可眉眼却像工笔细描般精致漂亮,骨相分明,称得上女娲代表作。
不过大多时候,林凌眼角是微微下垂的,如果仔细去看,他眼尾下面有一粒痣,但并不明显,不是黑色也不是褐色,是带着朱砂色的浅红,可能是太淡了,只有凑很近才能看到,而且如果化妆或者憔悴什么的就容易被看不到,若隐若现的,有种说不出来的冷淡、丧气和神秘感,尽是可远观不可亵玩的颓废美的样子。
如果要概括一下,那便是有种天生的“不高兴”
。
这种不高兴不是针对某个人的,而是对所有人的。所以初见林凌的人,会觉得他冷漠得过分,感觉被他针对,就会不喜欢甚至厌恶他,而熟悉林凌的人却并不会觉得这有什么。
毕竟当无差别厌倦到每个人的时候,“平等”
就诞生了。
林凌走到公交站,上公交车直接去了医院。
江市第三医院,门诊部人满为患,住院部人来人往。
林凌是过来看林淑的。
林淑看到林凌过来,勉强打起精神,靠在床头对林凌笑。
她已年过七旬,因病痛已是皮包骨头满头白发,她脸上满脸皱纹,眼眶已经微微陷下,蚯蚓似的血管在黄褐色斑驳的皮肤上蜿蜒,是属于老人的那种病态的瘦弱,
林凌拉了条凳子,坐在床边,一边陪林淑说话一边收拾床头桌,虽然平时有护工打理,但是林凌亲自做总归还是放心些。
隔壁床妇人面色蜡黄发白,有气无力地羡慕:“你孙儿倒是孝顺,再忙也记得,不像我那儿子,天天除了网吧就是唉……”
看着林凌,林淑脸上有了笑意,她觉得林凌能有现在,也算是她的骄傲,林淑也不太懂娱乐圈的弯弯绕绕,在她心里她从小带到大的孙儿可是个小明星呢。
曾经那个羸弱苍白的小孩子,终于长大了,她也能安心了。
林凌没有说话,似乎在想什么事儿。
“林凌?”
林淑见人发神,握着林凌的手问道。
林凌感受着手上干枯的触感,抬眼淡淡问道:“他们是不是从来没来过?”
林淑自然知道林凌指的是什么,笑了笑脸上的皱纹挤在一起,“没事,他们工作忙,我在这里挺好的……”
林凌懒得拆穿,像是自顾自地说:“等病好了,我就给你找一家好的疗养院。”
林淑摇摇头说:“不用,我好点了就回家吧,你现在……”
林淑知道,林凌这孩子报喜不报忧,有难处也从不告诉她,怕她担忧。可林淑虽然不懂娱乐圈什么的,但林凌是她带大的,她看得出,这个苦命的孩子最近也不知道遭了多少难。
想当初,林凌才上大学没多久,林淑就发病进了医院,老毛病反反复复折磨人,虽然药费不算很高,但对于当时困苦中林凌和林淑来说,已经是天价了。
林凌当时迫于无奈找到王家,按理说孙滟和王建洪也要叫林淑一声妈,虽然不是多亲近,但明面上也算过得去,林凌以为他们总会出点钱,却没想到直接被赶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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