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藏小说

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第85页(第2页)

  “再来两个肉夹馍。”

  咣当,面条师傅正用勺子舀哨子汤,听到宋墨城的话勺子一个没拿稳掉进了汤锅里。

  这是谁家的熊孩子啊?这分明是败家子啊。

  两碗饸饹面两个肉夹馍!

  “城哥哥,我吃不完。”

何玥悄悄的拉了拉宋墨城的衣袖,那么一大老碗饸饹面她都吃不完,更别说还有一个肉夹馍了。

  “没事,你吃不完有我呢。”

宋墨城大手一挥,付账。

  出了面馆,何玥就开始肉肚子,这是她重生以来吃的最饱的一次,一个肉夹馍被她吃完了,还吃了一点饸饹面,简直太美味了。

  以至于多年以后,当二人回想起当年的这一幕的时候,何玥放佛还能尝到那美味,那里面有着宋墨城浓浓的关爱。

  从那个时候,宋墨城就知道,何玥要是不开心了,带她吃一顿好吃的保准好。这个习惯宋墨城一直保持着,直到某天她老了牙口也不好了,而他也走不动了。

  吃完饭,宋墨城又带着何玥去了供销社,在里面给徐老爷子买了点他爱吃的麻花,又给姚竹桃跟何玥一人挑了一盒蛤蜊油

  “给赵婶儿她们吧。”

何玥说道。

  “那就来四盒。”

宋墨城大手一挥就要付账,“冬天咱们村子冷,得用这个。我这工业卷要到期了,不用就浪费了。”

  “……”

  一旁的售货员看的眼睛都值了,这要不要这么土豪?

  身旁的何玥都要哭了,她怎么没现这个宋墨城有败家的潜质啊,瞧瞧这手上都快拎不下了。

  “没事,咱有车。”

  是推车,好吧?

  说的跟小汽车一样,没看到一旁的售货员眼神明显的变了吗?何玥拉着宋墨城逃跑似的出了供销社。

  “你这是做什么?我还没买完呢。”

  “再买咱能把供销社搬回家了。”

何玥被气笑着说道,“反正这供销社又跑不了,以后咱有需要再来。”

  就这宋墨城,要是她不拦着,指不定都要给她把月事带买了,她都好被羞死了。何玥能不跑吗?还有这宋墨城也懂的太多了吧,月事带着种东西他都知道?

  宋墨城想想也是,决定以后每个月都带何玥来一次县城。

  “城哥哥,你看那是不是我大爷爷跟我三叔?”

何玥指着不远处的两人问道。

  Tips:如果觉得不错,记得收藏网址 或推荐给朋友哦~拜托啦(>.&1t;)

  &1t;span>:| |

热门小说推荐
程家那做牛做马的童养媳重生了

程家那做牛做马的童养媳重生了

简介关于程家那做牛做马的童养媳重生了上一世,程桂花死的很惨,被一个酒鬼当众凌辱,二十多年的清白就在众目睽睽下被毁。可她明明是程侍郎的童养媳,真正的糟糠妻,伺候婆母,养育小姑,照顾夫君。程家最艰难的日子是靠着她的肩膀扛起来的。可最后,她获得了什么?小姑厌恶她,婆母把她贬为奴仆,连程青山程侍郎也另娶她人!重活一世,桂花定要将程家狠狠踩在脚下,过出自己的璀璨人生!也是在这个时候,她才现,上一世程青山最终娶的那女子竟然是代替她的假千金!...

油腻大叔:吃喝玩乐逛末日

油腻大叔:吃喝玩乐逛末日

简介关于油腻大叔吃喝玩乐逛末日我是两千年后的王子孔慈,我是两千年前的警察孔慈,命运的齿轮交错,我们双向奔赴,你重生,我穿越,我们在末日相遇,同一个名字,同一具身体,演绎不同的未来!历尽沧桑,故事的结局,命运却告诉我,一切都是注定!一切都是玩笑?记住,末日不是打打杀杀,而是人情世故!...

穿越后,我靠青楼发家

穿越后,我靠青楼发家

简介关于穿越后,我靠青楼家一个不正经的文案一顿饭的功夫,沐城烟和三个同伴就穿越了。在人生地不熟的地方找失散的同伴,这是一个非常难的问题。好在穿越之神会眷顾每一个女主,所以…缺事业,天下掉下一座青楼。缺人手,一个宗门够不够。沐城烟只想好好展自己的事业,好早日找到自己那些娇弱无力的同伴们,谁知总有其他势力和自己抢资源!终于找到和自己打擂台的对手了,缘来是你,或许是心有灵犀吧,可姐妹的市场你也抢?正经文案沐城烟穿越之后,运气爆棚,想要什么来什么。最后一边找同伴,一边谈恋爱,爱情友情事业三丰收的故事。主体风格1v1甜宠死皮赖脸狼系王爷vs放飞自我锦鲤妖女。排雷1早期脑洞2如不符合您的胃口,直接退出,求你不要骂我和我的角色,我容易破防。3,每日一更,每章4ooo,不会加更,尽量不请假。...

斗罗:我爹,封号斗罗

斗罗:我爹,封号斗罗

作品简介元灵儿唐三,你很会打吗?你会打有个屁用,出来混是要有势力的,你哪个道上的?唐三我爹,封号,昊天。元灵儿望向自家老爹轻松打败唐昊,笑了,原来是小别三。...

上门女婿的逆袭

上门女婿的逆袭

我是一个俗人,当我获得了绝世医术,至强功夫,我逆袭了!各位书友要是觉得上门女婿的逆袭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

总裁,夫人让你赶紧来挖土

总裁,夫人让你赶紧来挖土

简介关于总裁,夫人让你赶紧来挖土我叫白白,在末世混了1o年,没有死在丧尸嘴里,却死在了好友的刀下,死了之后被推进丧尸群,连骨头都不剩我重生了,一朝重生在一个11岁小姑娘身上,原主从小无父无母,吃百家饭长大我找村长爷爷给我分了一块地,打算自食其力某一天,我在玉米地里捡到了一个血人,嗯,活的,拖回家洗干净之后,我很满意,捡个免费干活的男人浑身是伤,花了我不少的药,男人醒了,连自己是谁都不记得了,我高兴坏了,没有一点愧疚的对他说你是我捡的,给我乖乖的听话,好好的干活,要不然没饭吃半年后,助理来了,6云回去了,五年后,白白又捡到了他,还是那块玉米地,还是那个位置,白白我特么的,这次老娘不放人了...

每日热搜小说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