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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替换掉简介里的“神经病”
。
但“疯子”
这个词,程度又太严重。
容易让还没看书的读者误解叶向红疯疯癫癫,从而在看到正文,发现叶向红表现比较正常的时候,觉得文不对题,作者在诈骗。
最后综合考虑,还是觉得“神经病”
更为恰当,比较生活化。
不过这篇文的女主,毕竟是医生,我想在这些方面更严谨一些,所以考虑再三,还是写个小科普比较好。
希望大家能理解_(:3)∠)_
抚恤金不见了】
向阳村的地界比较大,建的房子大多靠向村头大路那边,村尾靠山的屋子较少。
叶清月小时候听人说,是因为山上有大虫,也就是老虎,曾经下山吃过人,所以向阳村村民不爱在村尾建房子。
所以钟婆婆这屋附近,也只有稀稀拉拉几户人家。
不过,叶正华这一嗓子可以说是撕心裂肺,半个村子都能听见,不少人家连忙爬起来点油灯,看是啥情况。
熟睡中的叶向红一下子就惊醒了,她迅速摸起菜刀,往门口跑。
她见叶清月也在门口,急了,担心刚才惨叫的那个人,对闺女做了啥事。
“站住!”
叶向红跑出去,就看到了远处那个一瘸一拐的模糊身影。
眼见是追不上了,叶向红干脆把手里的菜刀给扔了出去。
那刀扔的快准狠,叶清月都没来得及拦住。
“铿!”
菜刀蹭着对方的腰侧,插进土里半截。
紧接着,那个逃跑的身影……
裤子掉了!
那刀虽然没伤到他,但直接划烂了他的衣服和腰带。
“唉哟!”
掉到半截的裤子扯到了腿,叶正华摔了个狗吃屎。
叶清月目瞪口呆,如果不是场合不对,她差点就对叶向红鼓掌,赞叹一声:“女侠,好刀法!”
叶向红一看人摔倒了,就要追过去,却被叶清月一把拉住。
“娘,让他走。”
叶清月说道。
叶向红不明所以:“为啥?”
叶清月没有立刻回答,而是气沉丹田,卯足了劲大喊:“有小偷——抓小偷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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