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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4章爱未终
玉童的上衣被衙役们扒下,原本嘈杂的周围瞬时安静下来,所有人的眼睛全盯在他赤裸的背部,有些人甚至揉了揉眼,想要看得更清楚。
男子的皮肤比大多数女人还要白净细腻,赤坦的背部刺了几行字,百姓中有识字的人,念读出声:
可怜玉小童,微笑摘兰丛。
剪袖恩虽重,残桃爱未终。
这首诗出自《繁华应令诗》,字句浅显,连没读过书的七旬老汉也懂其意,安静的人群开始骚动,议论声渐起。
又是一声惊堂木。
“据你所说,你在逃跑时,背后挨了一刀,无论过去多少年,伤口好了,刀疤总归还在,可你身后平滑不见半寸疤痕。”
不知谁喊叫了一声。
“他背上没刀印!”
“原来他说的是骗人的。”
“他是孙员外的男宠,孙员外不会是他杀的吧!”
“男不男女不女的玩意儿,真恶心人……”
跪在堂下的玉童低垂着头,双拳紧握,额前的发丝遮挡住眉眼。
“好大胆刁奴!谎话连篇,欺到本官面前,依我看,就是你杀了孙员外,庆三同你有旧仇,你便顺水推舟把罪责抵到庆三身上,速速招来!”
玉童身侧的拳头死死攥着,忽然发出一声轻笑,知道自己再说已然无用,本来他有七成把握扳倒庆三,今日一看,庆三一定事先打点过了,不知找了哪个厉害人物。
“人是我杀的,他不死,我一日不得好过啊!”
男人说得轻松,全然不在意被揭发。
“刁奴,为何弑主?”
玉童一手撑住眼,先是轻笑,接着狂声大笑,笑着笑着,咳嗽不止,吐出一口血来。
“那年,我六岁……”
他是从外面买来的,进来时才六七岁。
管家见他伶俐便把他放到了孙员外身边贴身侍候,孙员外见他生得清秀,肌如白玉,给他取名玉童。
孙员外有好男风的癖好,在外面包占的有一两个男倌。
随着他年岁渐长,模样长开,孙员外看中了,在书房里以威施压他,乖乖听话他便疼他,若不从,便拉出去卖到倡馆。
他只好屈意从了,完事后,那老猪狗用朱红染料在他后背刺上词句,并念给他听。
从那时起,他便有了杀心!
孙员外有个恶习,一直瞒着所有人,就是嗜赌,他会带着他出入各大赌庄,起先输赢只是几十两白银,后来越赌越大,几百两的输赢,输的时候多,赢的时候几乎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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