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藏小说

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第22章(第1页)

“谢谢,我不喝酒”

,贺敛拿着一罐啤酒,递了过来。

拒绝后也不恼,坐在宋谙对面的小马扎自己喝了下去。

宋谙一直不太喝酒,啤酒对他来说太苦了,白酒太烈,红酒太怪。

总之不喜欢喝,更何况晚上回去过会回去还要和墨辞视频,要是被墨辞看见免不了,两个免不了要有吵一架。

说不定墨辞当场打个飞的就过来了。

宋谙他们一行人都住在村民的家里,宋谙和贺敛睡一屋,因为不希望墨辞乱吃醋,所以宋谙在外面打完视频之后才会去睡觉,并且谎称自己和队员乱流睡地上。

实际上那张床是老两口给儿子儿媳的婚床,但是两人早已在城里安了家,所以这张床自新婚之后就没有在睡过人了。

也因为如此这张床两个人并排睡,中间还能塞下一个半人。

夏天,铺了个凉席,宋谙把枕头当作凉被盖在了肚脐上。

空调由于太久没用,打开的时候才发现已经坏掉了。这一夜他俩只能靠电风扇度过了。

宋谙勉勉强强睡着后,本能地在凉席上不断寻找没躺过的地方。他之前睡的地方已经被捂热了。

枕头因为宋谙的动作早已经掉在了一旁,因为热,t恤也被宋谙推到了胸膛上,堪堪遮住两点。

贺敛听到床上细细碎碎的声音。

本来就因为热,睡不着。此时更加难以入眠。矜贵的小少爷哪里受过这个苦,起身想把旁边的人推远,让他安分些睡觉,吵到他了!

月光透过窗前的树杈,斑斑点点的照了进来,撒在宋谙身上。

劲瘦的腰,薄肌的流畅在宋谙身上体现的淋漓尽致。

对于贺敛这个纵横男人女人情场的人来说,诱惑不亚于潘多拉宝盒的程度。

明知道,不可打开,不能看。

却还是移不开眼。

火气突然彙聚在一起,贺敛匆忙下床。

未关严的门,漏出一丝微光,流水声穿进宋谙的耳中,其中混着隐隐约约的忍耐声。

本来早已熟睡的人此刻却睁开了双眼,嘴角漏出笑意。

月色配美人。

第二天一早,宋谙看着空空蕩蕩的另一半床,没有一丝丝意外。

“贺敛,你怎麽起的这麽早?”

早餐是村民家里準备的,很简单的稀饭配鹹菜,还烙了两张饼。

闻言,贺敛将埋在碗里的脸漏了出来,“没什麽,蚊子太多了,没睡好,干脆就不睡了”

,黑黝黝的黑眼圈仿佛是为了证明了贺敛的话,明晃晃的,看着可吓人。

“是吗?你要是没睡好回去再睡一会吧,你黑眼圈都出来了。”

热门小说推荐
程家那做牛做马的童养媳重生了

程家那做牛做马的童养媳重生了

简介关于程家那做牛做马的童养媳重生了上一世,程桂花死的很惨,被一个酒鬼当众凌辱,二十多年的清白就在众目睽睽下被毁。可她明明是程侍郎的童养媳,真正的糟糠妻,伺候婆母,养育小姑,照顾夫君。程家最艰难的日子是靠着她的肩膀扛起来的。可最后,她获得了什么?小姑厌恶她,婆母把她贬为奴仆,连程青山程侍郎也另娶她人!重活一世,桂花定要将程家狠狠踩在脚下,过出自己的璀璨人生!也是在这个时候,她才现,上一世程青山最终娶的那女子竟然是代替她的假千金!...

油腻大叔:吃喝玩乐逛末日

油腻大叔:吃喝玩乐逛末日

简介关于油腻大叔吃喝玩乐逛末日我是两千年后的王子孔慈,我是两千年前的警察孔慈,命运的齿轮交错,我们双向奔赴,你重生,我穿越,我们在末日相遇,同一个名字,同一具身体,演绎不同的未来!历尽沧桑,故事的结局,命运却告诉我,一切都是注定!一切都是玩笑?记住,末日不是打打杀杀,而是人情世故!...

穿越后,我靠青楼发家

穿越后,我靠青楼发家

简介关于穿越后,我靠青楼家一个不正经的文案一顿饭的功夫,沐城烟和三个同伴就穿越了。在人生地不熟的地方找失散的同伴,这是一个非常难的问题。好在穿越之神会眷顾每一个女主,所以…缺事业,天下掉下一座青楼。缺人手,一个宗门够不够。沐城烟只想好好展自己的事业,好早日找到自己那些娇弱无力的同伴们,谁知总有其他势力和自己抢资源!终于找到和自己打擂台的对手了,缘来是你,或许是心有灵犀吧,可姐妹的市场你也抢?正经文案沐城烟穿越之后,运气爆棚,想要什么来什么。最后一边找同伴,一边谈恋爱,爱情友情事业三丰收的故事。主体风格1v1甜宠死皮赖脸狼系王爷vs放飞自我锦鲤妖女。排雷1早期脑洞2如不符合您的胃口,直接退出,求你不要骂我和我的角色,我容易破防。3,每日一更,每章4ooo,不会加更,尽量不请假。...

斗罗:我爹,封号斗罗

斗罗:我爹,封号斗罗

作品简介元灵儿唐三,你很会打吗?你会打有个屁用,出来混是要有势力的,你哪个道上的?唐三我爹,封号,昊天。元灵儿望向自家老爹轻松打败唐昊,笑了,原来是小别三。...

上门女婿的逆袭

上门女婿的逆袭

我是一个俗人,当我获得了绝世医术,至强功夫,我逆袭了!各位书友要是觉得上门女婿的逆袭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

总裁,夫人让你赶紧来挖土

总裁,夫人让你赶紧来挖土

简介关于总裁,夫人让你赶紧来挖土我叫白白,在末世混了1o年,没有死在丧尸嘴里,却死在了好友的刀下,死了之后被推进丧尸群,连骨头都不剩我重生了,一朝重生在一个11岁小姑娘身上,原主从小无父无母,吃百家饭长大我找村长爷爷给我分了一块地,打算自食其力某一天,我在玉米地里捡到了一个血人,嗯,活的,拖回家洗干净之后,我很满意,捡个免费干活的男人浑身是伤,花了我不少的药,男人醒了,连自己是谁都不记得了,我高兴坏了,没有一点愧疚的对他说你是我捡的,给我乖乖的听话,好好的干活,要不然没饭吃半年后,助理来了,6云回去了,五年后,白白又捡到了他,还是那块玉米地,还是那个位置,白白我特么的,这次老娘不放人了...

每日热搜小说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