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藏小说

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第201章 苏醒(第1页)

伊颂端出满满一盘鸡爪,还有一大包粗盐、黄栀子、各种配料。

“哦?你第一道菜想做盐焗凤爪?”

司命也有些诧异。

“对,而且我会把它当成餐前小吃,免费给客人品尝。”

一般来说,餐馆在客人入席后,都会上一些开胃的小吃,如花生、腌萝卜、海带、豌豆等,让客人在等待上菜时解解馋。

因为这个小吃是免费赠送的,有的客人吃得过瘾还会再来几份,所以一般的餐馆大多会采用一些成本较低的小吃。

直接上鸡爪做为小吃的,有,但都是一些星级酒店,像伊颂这种规模的小店,用这个做餐前小吃,明显就是亏本。

“你不怕成本过高吗?”

司命问道。

伊颂仿佛想起了什么,静默了片刻才认真地答道:“这道料理对我来说是特别的,比起挣钱,我想让更多人品尝它。”

“那你就开始吧,让我看看它特别在哪。”

伊颂答应后,马上开始处理鸡爪。

在南方的菜谱中,鸡爪被称为凤爪,烹饪方法多种多样,口味也千差万别。

既可通过卤、酱、蒸等手法处理,成为独当一面的菜品,也可通过煮汤、脱骨等方式和其他食材一起拌食。

因为鸡爪多皮多筋,胶质大,口感独特,嚼起来回味无穷,所以深受大众喜爱,其中爪掌心那块被称作掌中宝,有宫保、椒盐、蒜香、泡椒等多种吃法,更是征服了众多吃货。

而伊颂要做的盐焗凤爪,是属于粤菜的一种,烹法并不复杂,卖相金黄鲜亮,口感咸鲜爽脆,是不可多得的小吃。

只见他麻利地将鸡爪的爪尖剪去,煮开一锅水,将姜、葱、盐、料酒以及鸡爪放入煮三分钟,再捞起沥干。

接着将煮好的鸡爪放入冰水中过一分钟冷河。

再烧开一锅水,放入黄栀子,用于调色用,随后将鸡爪放入黄栀子水中浸泡,很快就将其染得金黄。

最后,将一大锅粗盐混合少量花椒炒热,将调好色的鸡爪用油纸包好,埋入粗盐中,小火焖焗半小时。

出锅!

撕开油纸,热气呲呲外冒,盐香混合着鸡肉特有的味道弥散开来,金黄色的鸡爪绽放出亮眼的光芒,这视觉嗅觉的双重刺激让人垂涎欲滴。

“唔?这味道闻起来不错!”

“老爷子,要不我拿去冰箱冻冻你再吃?那样口感更好哦。”

“不用不用,我现在趁热试试。”

热门小说推荐
程家那做牛做马的童养媳重生了

程家那做牛做马的童养媳重生了

简介关于程家那做牛做马的童养媳重生了上一世,程桂花死的很惨,被一个酒鬼当众凌辱,二十多年的清白就在众目睽睽下被毁。可她明明是程侍郎的童养媳,真正的糟糠妻,伺候婆母,养育小姑,照顾夫君。程家最艰难的日子是靠着她的肩膀扛起来的。可最后,她获得了什么?小姑厌恶她,婆母把她贬为奴仆,连程青山程侍郎也另娶她人!重活一世,桂花定要将程家狠狠踩在脚下,过出自己的璀璨人生!也是在这个时候,她才现,上一世程青山最终娶的那女子竟然是代替她的假千金!...

油腻大叔:吃喝玩乐逛末日

油腻大叔:吃喝玩乐逛末日

简介关于油腻大叔吃喝玩乐逛末日我是两千年后的王子孔慈,我是两千年前的警察孔慈,命运的齿轮交错,我们双向奔赴,你重生,我穿越,我们在末日相遇,同一个名字,同一具身体,演绎不同的未来!历尽沧桑,故事的结局,命运却告诉我,一切都是注定!一切都是玩笑?记住,末日不是打打杀杀,而是人情世故!...

穿越后,我靠青楼发家

穿越后,我靠青楼发家

简介关于穿越后,我靠青楼家一个不正经的文案一顿饭的功夫,沐城烟和三个同伴就穿越了。在人生地不熟的地方找失散的同伴,这是一个非常难的问题。好在穿越之神会眷顾每一个女主,所以…缺事业,天下掉下一座青楼。缺人手,一个宗门够不够。沐城烟只想好好展自己的事业,好早日找到自己那些娇弱无力的同伴们,谁知总有其他势力和自己抢资源!终于找到和自己打擂台的对手了,缘来是你,或许是心有灵犀吧,可姐妹的市场你也抢?正经文案沐城烟穿越之后,运气爆棚,想要什么来什么。最后一边找同伴,一边谈恋爱,爱情友情事业三丰收的故事。主体风格1v1甜宠死皮赖脸狼系王爷vs放飞自我锦鲤妖女。排雷1早期脑洞2如不符合您的胃口,直接退出,求你不要骂我和我的角色,我容易破防。3,每日一更,每章4ooo,不会加更,尽量不请假。...

斗罗:我爹,封号斗罗

斗罗:我爹,封号斗罗

作品简介元灵儿唐三,你很会打吗?你会打有个屁用,出来混是要有势力的,你哪个道上的?唐三我爹,封号,昊天。元灵儿望向自家老爹轻松打败唐昊,笑了,原来是小别三。...

上门女婿的逆袭

上门女婿的逆袭

我是一个俗人,当我获得了绝世医术,至强功夫,我逆袭了!各位书友要是觉得上门女婿的逆袭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

总裁,夫人让你赶紧来挖土

总裁,夫人让你赶紧来挖土

简介关于总裁,夫人让你赶紧来挖土我叫白白,在末世混了1o年,没有死在丧尸嘴里,却死在了好友的刀下,死了之后被推进丧尸群,连骨头都不剩我重生了,一朝重生在一个11岁小姑娘身上,原主从小无父无母,吃百家饭长大我找村长爷爷给我分了一块地,打算自食其力某一天,我在玉米地里捡到了一个血人,嗯,活的,拖回家洗干净之后,我很满意,捡个免费干活的男人浑身是伤,花了我不少的药,男人醒了,连自己是谁都不记得了,我高兴坏了,没有一点愧疚的对他说你是我捡的,给我乖乖的听话,好好的干活,要不然没饭吃半年后,助理来了,6云回去了,五年后,白白又捡到了他,还是那块玉米地,还是那个位置,白白我特么的,这次老娘不放人了...

每日热搜小说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