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藏小说

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第89章 小镇商战故事(第2页)

而鸿运酒楼,直到张灵悦重生的时候还开得好好的,是秀水水门两镇最大的酒楼。

攀上鸿运酒楼,张灵悦有想过的,但经多方打听以后,通盘考虑了一下,决定还是给水门酒家雪中送炭,好过去给鸿运酒楼锦上添花。

“是这样!”

洪婶很肯定地道:“所以对鸿运酒楼,我不担忧,他们一旦被挖厨师,是必倒无疑的。”

“嗯。”

张灵悦假装同意点头,又给洪婶强调一下:“你担忧的一直都是,又炒人又请人的,钱花得多,那边又一堆吃白食的,时间一长,入不敷出,水门酒家只能倒闭。”

这个担忧没错,过程虽有出入,但水门酒家的确是因入不敷出倒闭的。

“是啊!”

洪婶深表赞同,倍感欣慰。

她现在觉得,张灵悦就是她最贴心的朋友,是她的忘年交,张灵悦能记得她说过的话,肯定她的意见判断,与她有着知己一般的共鸣。

只能说,她实在孤独太久、不被认可太久了,有一点温暖,就忍不住去全力抓住。

“虽然我大伯一直说,一直跟家里保证,有了三姨妈的搭桥,有能决定成败的厨师,又能做独家生意一一比如他先前在下河圩做小卖部、做桂枝厂,和别人一起做的,就赚不到钱,但转了独一家的批店后,就赚到了钱。所以,他不可能赚不到钱,不可能会亏。”

“可是做酒楼,和做批不一样吧?三姨妈那个,就更不一定靠谱了,看水门酒家的现状,不就能说明问题了吗?厨师和独家生意,听起来是很好,但做生意是要讲运气的,没运气再好的条件也是白搭。以前转给他批店的人,做的也是独家生意吧,结果怎样?还不是做不下去转给他了?何况他这个好条件,还是担着很大风险换来的,算不上真正的好条件。”

“昨晚我就是这么说的,然后他就没话可说了,只说去哪哪哪算命,人家说他今年运气不差,心想事成。”

“这个……”

张灵悦失笑,算命的可能说得对,但是:“今年心想事成,不代表明年也心想事成呀。”

“可不就是!我就是这么反驳他的!”

洪婶一击掌,为知己再次和自己的见解一致而高兴,“然后我公婆就站在我这边,不支持他了。”

一边是保存家底,只是挣的钱少一些,一边则是有可能失败,倾家荡产不说,可能还会欠一屁股债。

老人们不比冲动有进取心的年轻人们,他们更看重稳定、稳妥,以前是没得选,现在有得选了,当然是选择前者了。

黄国强不怕洪婶的反对,但掌握着钱财的父母反对,他就没办法了。

于是,也才有了今日的见面。

热门小说推荐
程家那做牛做马的童养媳重生了

程家那做牛做马的童养媳重生了

简介关于程家那做牛做马的童养媳重生了上一世,程桂花死的很惨,被一个酒鬼当众凌辱,二十多年的清白就在众目睽睽下被毁。可她明明是程侍郎的童养媳,真正的糟糠妻,伺候婆母,养育小姑,照顾夫君。程家最艰难的日子是靠着她的肩膀扛起来的。可最后,她获得了什么?小姑厌恶她,婆母把她贬为奴仆,连程青山程侍郎也另娶她人!重活一世,桂花定要将程家狠狠踩在脚下,过出自己的璀璨人生!也是在这个时候,她才现,上一世程青山最终娶的那女子竟然是代替她的假千金!...

油腻大叔:吃喝玩乐逛末日

油腻大叔:吃喝玩乐逛末日

简介关于油腻大叔吃喝玩乐逛末日我是两千年后的王子孔慈,我是两千年前的警察孔慈,命运的齿轮交错,我们双向奔赴,你重生,我穿越,我们在末日相遇,同一个名字,同一具身体,演绎不同的未来!历尽沧桑,故事的结局,命运却告诉我,一切都是注定!一切都是玩笑?记住,末日不是打打杀杀,而是人情世故!...

穿越后,我靠青楼发家

穿越后,我靠青楼发家

简介关于穿越后,我靠青楼家一个不正经的文案一顿饭的功夫,沐城烟和三个同伴就穿越了。在人生地不熟的地方找失散的同伴,这是一个非常难的问题。好在穿越之神会眷顾每一个女主,所以…缺事业,天下掉下一座青楼。缺人手,一个宗门够不够。沐城烟只想好好展自己的事业,好早日找到自己那些娇弱无力的同伴们,谁知总有其他势力和自己抢资源!终于找到和自己打擂台的对手了,缘来是你,或许是心有灵犀吧,可姐妹的市场你也抢?正经文案沐城烟穿越之后,运气爆棚,想要什么来什么。最后一边找同伴,一边谈恋爱,爱情友情事业三丰收的故事。主体风格1v1甜宠死皮赖脸狼系王爷vs放飞自我锦鲤妖女。排雷1早期脑洞2如不符合您的胃口,直接退出,求你不要骂我和我的角色,我容易破防。3,每日一更,每章4ooo,不会加更,尽量不请假。...

斗罗:我爹,封号斗罗

斗罗:我爹,封号斗罗

作品简介元灵儿唐三,你很会打吗?你会打有个屁用,出来混是要有势力的,你哪个道上的?唐三我爹,封号,昊天。元灵儿望向自家老爹轻松打败唐昊,笑了,原来是小别三。...

上门女婿的逆袭

上门女婿的逆袭

我是一个俗人,当我获得了绝世医术,至强功夫,我逆袭了!各位书友要是觉得上门女婿的逆袭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

总裁,夫人让你赶紧来挖土

总裁,夫人让你赶紧来挖土

简介关于总裁,夫人让你赶紧来挖土我叫白白,在末世混了1o年,没有死在丧尸嘴里,却死在了好友的刀下,死了之后被推进丧尸群,连骨头都不剩我重生了,一朝重生在一个11岁小姑娘身上,原主从小无父无母,吃百家饭长大我找村长爷爷给我分了一块地,打算自食其力某一天,我在玉米地里捡到了一个血人,嗯,活的,拖回家洗干净之后,我很满意,捡个免费干活的男人浑身是伤,花了我不少的药,男人醒了,连自己是谁都不记得了,我高兴坏了,没有一点愧疚的对他说你是我捡的,给我乖乖的听话,好好的干活,要不然没饭吃半年后,助理来了,6云回去了,五年后,白白又捡到了他,还是那块玉米地,还是那个位置,白白我特么的,这次老娘不放人了...

每日热搜小说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