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藏小说

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第71頁(第2页)

「對,像在?避仇。」石延跟著幫腔。

回應這些的,是?一眾民?警的連連搖頭。他們其中許多人也是?辟河村里?的,因而對村子裡?的情況還算了解,和這一家人也有過交集。

「不?可能,不?可能。哎呦,我實話?跟你們說吧,你們不?知道他父親那個人,為人是?真的很這個。」民?警豎起大拇指,絲毫不?吝嗇自己的溢美?之詞:「他這人啊,脾氣?好,做人也好,好得咱們村里?人有目共睹。」

說到這裡?,一個上了年紀的警察走到警戒線外,緩緩點起一支香菸。

他吐出一個暈開的煙圈,作?為開場白。

「李山志的父親叫李百豐,百穀豐登的『百豐』。在?當初那個,他在?村里?算是?頂有出息的,很對得起這個名字。」老民?警蹲在?路邊,脊背微微佝僂:「李百豐在?外頭剛混得好些,就惦記起村里?這些人,回村帶了不?少人出去賺錢。我們村里?好些人,都是?靠了他的幫忙,才擺脫貧窮的……」

李百豐這個人,雖然沒有令莊稼豐收的神術,卻憑藉自己的能力和一顆古道熱腸,把村里?的許多人拽出了窮困潦倒的窘境。

至少從?表面上看來,這家人的人際關係並沒有明顯的問題。

還需要後續的深挖。

齊昭海心裡?暗自思考著,他們需要去找那些曾經跟李廣忠進城闖蕩過的人,以便能夠了解到更多的情況。

而另一邊,法醫的初步屍檢結果也已經出來了。

.

齊昭海走來時,法醫正專心致志地捧著一顆頭顱在?研究。

滿是?鮮血的人頭落在?他手裡?,被?翻來覆去地察看。而他姿態自然,鎮定平和,仿佛那隻不?過是?個削去了皮的紅瓤西瓜。

齊昭海:「發現?什麼了?」

法醫放下死者?的頭部,緩緩直起腰回答:「這一家四口均是?被?銳器所殺。根據目前的發現?以及傷口狀況推斷,殺死四個人的應該是?同?一把銳器。兇器刃長約11.5厘米,寬約4厘米,是?常見的剔骨刀的尺寸。」

剔骨刀,也叫剝皮刀,短小卻明銳尖利。

因為其可斷韌筋,可碎軟骨,時常被?用於屠宰和切割牲畜。

這種剔骨刀,一般家庭里?很少用到,只在?日式和西式廚房裡?稍微多見一些。齊昭海說:「我們在?廚房沒有發現?有刀具丟失。這把刀,我更傾向?是?兇手自帶的。」

小貼士:如果覺得不錯,記得收藏網址或推薦給朋友哦~拜託啦(.&1t;)

&1t;:

热门小说推荐
程家那做牛做马的童养媳重生了

程家那做牛做马的童养媳重生了

简介关于程家那做牛做马的童养媳重生了上一世,程桂花死的很惨,被一个酒鬼当众凌辱,二十多年的清白就在众目睽睽下被毁。可她明明是程侍郎的童养媳,真正的糟糠妻,伺候婆母,养育小姑,照顾夫君。程家最艰难的日子是靠着她的肩膀扛起来的。可最后,她获得了什么?小姑厌恶她,婆母把她贬为奴仆,连程青山程侍郎也另娶她人!重活一世,桂花定要将程家狠狠踩在脚下,过出自己的璀璨人生!也是在这个时候,她才现,上一世程青山最终娶的那女子竟然是代替她的假千金!...

油腻大叔:吃喝玩乐逛末日

油腻大叔:吃喝玩乐逛末日

简介关于油腻大叔吃喝玩乐逛末日我是两千年后的王子孔慈,我是两千年前的警察孔慈,命运的齿轮交错,我们双向奔赴,你重生,我穿越,我们在末日相遇,同一个名字,同一具身体,演绎不同的未来!历尽沧桑,故事的结局,命运却告诉我,一切都是注定!一切都是玩笑?记住,末日不是打打杀杀,而是人情世故!...

穿越后,我靠青楼发家

穿越后,我靠青楼发家

简介关于穿越后,我靠青楼家一个不正经的文案一顿饭的功夫,沐城烟和三个同伴就穿越了。在人生地不熟的地方找失散的同伴,这是一个非常难的问题。好在穿越之神会眷顾每一个女主,所以…缺事业,天下掉下一座青楼。缺人手,一个宗门够不够。沐城烟只想好好展自己的事业,好早日找到自己那些娇弱无力的同伴们,谁知总有其他势力和自己抢资源!终于找到和自己打擂台的对手了,缘来是你,或许是心有灵犀吧,可姐妹的市场你也抢?正经文案沐城烟穿越之后,运气爆棚,想要什么来什么。最后一边找同伴,一边谈恋爱,爱情友情事业三丰收的故事。主体风格1v1甜宠死皮赖脸狼系王爷vs放飞自我锦鲤妖女。排雷1早期脑洞2如不符合您的胃口,直接退出,求你不要骂我和我的角色,我容易破防。3,每日一更,每章4ooo,不会加更,尽量不请假。...

斗罗:我爹,封号斗罗

斗罗:我爹,封号斗罗

作品简介元灵儿唐三,你很会打吗?你会打有个屁用,出来混是要有势力的,你哪个道上的?唐三我爹,封号,昊天。元灵儿望向自家老爹轻松打败唐昊,笑了,原来是小别三。...

上门女婿的逆袭

上门女婿的逆袭

我是一个俗人,当我获得了绝世医术,至强功夫,我逆袭了!各位书友要是觉得上门女婿的逆袭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

总裁,夫人让你赶紧来挖土

总裁,夫人让你赶紧来挖土

简介关于总裁,夫人让你赶紧来挖土我叫白白,在末世混了1o年,没有死在丧尸嘴里,却死在了好友的刀下,死了之后被推进丧尸群,连骨头都不剩我重生了,一朝重生在一个11岁小姑娘身上,原主从小无父无母,吃百家饭长大我找村长爷爷给我分了一块地,打算自食其力某一天,我在玉米地里捡到了一个血人,嗯,活的,拖回家洗干净之后,我很满意,捡个免费干活的男人浑身是伤,花了我不少的药,男人醒了,连自己是谁都不记得了,我高兴坏了,没有一点愧疚的对他说你是我捡的,给我乖乖的听话,好好的干活,要不然没饭吃半年后,助理来了,6云回去了,五年后,白白又捡到了他,还是那块玉米地,还是那个位置,白白我特么的,这次老娘不放人了...

每日热搜小说推荐